高中数学必修3 编程-高中数学如何建立知识体系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知识探讨
合作与讨论
一、如何理解集合的概念?
集合如同平面几何中点、线、平面等概念一样,是集合论中的原始概念,只进行描述说明,无法定义
概念.教材中对集合的描述是:“指定的某些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应抓住“指定”“对象”“全体”
三点
加以全面理解.
1.“指定”即说明“某些对象”具有共同的特征或共同的属性,说
明已具备判定对象是否成为该集合
的元素的判定标准,而不是随意组合.
2.“对象”在
不同的集合中,应有不同的内涵.在不同的集合中元素还可能是人、物、质点或抽象事
物等等.
3.“全体”说明集合是一个整体概念,针对全部对象而言,并且在这个整体中各元素间无先后排列
要
求、没有一定顺序关系.
4.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且仅有两种:属于(用符号
?
表示)和不属于(用符号符号
?
表示).如2
?
{1,
2
,3},4
?
{1,2,3},{1}
?
{1,2,3},而{1}
?
{{1},{2},{3}}.
5.集合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凡是符合条件的对象都是它的元素;只要是它的元素就一定符合条件.
二、集合中元素的三大特征是什么?应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集合元素必具备: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否则不能构成集合.
1.确定性:对于一个
给定的集合,它的元素的意义应当是明确的.依照元素公有的特征标准,可以
明确地判定某一对象是这个
集合的元素或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二者必居其一,不会模棱两可.例如“我
们班的高个子同学”就不具
备确定性;因为组成集合的标准不明确.身高多少时算“高个子”?再如“著
名科学家”“较大的数”“
宇宙中的星体”等,都不能组成集合,原因是各对象间找不出公共特征、属性,
即元素的“指定” .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的元素之间必须是互异的,即一个集合中的任两个元素(对象)应该是不
同的,相同对象在构成集合时只能作为一个元素出现在集合中.如方程(
x
-1)(<
br>x
-2)=0的根为:
x
1
?1
,
2
{x
2
}=1,
x
3
?2
,而该方程的解集记为{1,2
},而不能记为{1,2,3}.反过来,如{1,-1,
a
}
2
表示一个集
合,则其中
a??1
.
3.无序性:构成集合的元素间无先后顺序之分.如
{1,2,3,4}与{4,1,2,3}表示同一
个集合.
在构成集合时元素需同时具备以上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三、集合三种表示方法的要求有哪些?何时选用列举法、描述法、韦恩图法?
1.列举法:把集合
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置于大括号内.诸元素{
x
1
,
x
2
,…,
x
n
}
构成的集合记为{
x
1
,
x
2
,…,
x
n
}.
在使用列举法时应注意以下四
点:(1)元素间用分隔号“,”;(2)元素不重复;(3)不考虑元素顺序;
(4)对于含元素较多
的集合,如果构成该集合的元素具有明显的规律,可用列举法表示,但是必须把元
素间的规律呈现出来后
,才能用省略号表示,如N*={1,2,3…,
n
},{1,3,5,7,9…}.
列举法适用于表示元素个数较少的集合,对于元素个数较多甚至有无穷多个元素的集合,一般不便于
用列举法表示.但对于一些元素经适当排列后有规律的数集,也可以用列举法表示.
2.
描述法:选用代表元素和借助元素公有的确定条件来表示集合.形如{
x
?
A
|
P
(
x
)}或{公有属
性},其中
x
为该集合中
元素的代号,它表明了该集合中的元素是“什么”;
A
是特定条件;
P
(x
)为该集
合中元素特有的公共属性、特征.
在使用描述法时应注意以下几
点:(1)写清元素代号;(2)说清集合中元素的特性;(3)文字表述多
层次时,应
当准确使用“且”“或”;(4)所有描述的内容都写在集合括号内;(5)语句力求简明、确切,
字句
逐一说明.
3.列举法、描述法的书写及读法:
分 类
描述法
符
号
{1}
应用举例
{
x
?
A
|
P
(
x
)}
读 法
诸元素
x
1
,
x
2
,…
x
n
构成的集合
使
P
(
x
)为真的
A
中诸元素集合
列举法 {,…,}
{
x
1
,
x
2
,…,
x
n
}
4.图示法--韦恩图法
采用平面上一条封闭曲线的内部表示集合.如,用韦恩图表示为:
表示集合的图形的形
状、大小与集合的性质没有任何关系,它仅仅把集合中的元素都包括在内,从而
体现“整体”.韦恩图可
直观地表示集合,帮助我们理解、分析问题,但不能作为严密的数学工具使用.
上述的集合表示法
各有特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选掸适当的方法表示集合,而且表示法之间有时可
以相互转化,关键在于
正确理解集合语言、文字语言、图形语言间的转换,这标志着一个学生的理解能力
的高低.其三者关系如
下图:
四、如何理解空集?
1.
?
中含有什么
在集合
?
中含有什么样的元素?什么也没有.
空集的定义就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由集合的一般定义,集合中要有“指定的元素(对象)”
,空集既然也是集合,指定对象哪里去了呢?
里边没有元素它还叫集合吗?
由此可见,在这个地方存在矛盾,因此空集的定义不应包含在一般情况中,而是专门作了特殊规定.
正如一些其他同类问题一样,我们也规定存在一个没有元素的集合.它不同于其他普遍意义下的集合,
是
单为运算的简化、统一和表达的需要而引进的特殊记号.只要有集合的地方,就会有它的应用,和其他
集
合不同,它不含有任何元素.
你说{0}是空集吗?不对,它不是空集,它的内部已经有元素0了.
2.
?
和{
?
}是什么关系
?
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
?
}是只含有一个元素
?
的单元素集.虽然
?
中没有元素,但作为集合来说,{
?
}是含有
一个
元素
?
的,所以
?
?
{
?
}.
其次,在后面的学习中将规定:“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所以
?
?
{
?
}.上面已经指出,{
?
}
是非空集合,根据“空集是任何非空集
合的真子集”,又可得出
?
{
?
}.
由此可见,这里有一个有
趣的现象,在
?
与{
?
}之间,我们可用四个符号
?
、?
、
?
、
中的任
意一个把它们连结起来,但不能
用等号连结.
五、列举法、描述法的优劣及使用要求.
本小节列举法和描述法所使用的集合的记法,依据的是新国家标准,有如下的规定:
符 号
应 用
意义或读法
备注及示例
{,…,}
{
x1
,
x
2
,…,
x
n
}
诸元素{<
br>x
1
,
x
2
,…,
x
n
}构成集
也可用{
x
i
,i
?
}
{1}
{
x
?
A
|
P
(
x
)}
使命题
P
(
x
)为真的
A
中诸元素之集
{
x
?
R|
x
≤5},{
x
|
x
≤5}
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要注意,一般无限集时
,不宜采
用列举法,因为不能将无限集中元素一一列举出来,而没有列举出来的元素往往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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