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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学习经验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0-10-22 14:49
tags:英语学习网站推荐

长虹是什么-配色学习

2020年10月22日发(作者:茅鸿儒)


法律英语学习经验
1、法律专业且英语较好,或英语专业,掌握一定法律知识。个人觉得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学好法律英语。本人属于前者。
2、学习外语最重要的是工具书,学 习法律英语也不例外,拥有
一本好的工具书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推荐几本很不错的工具书。
(1) Black’s Law Dictionary (7th版)
布莱克法律辞典(第七 版),1999年出版,共1738页,英文原
版,价格697元,网络上有卖的。大些的法律书店也有 卖的。
(2) 牛津现代法律用语辞典
法律出版社引进的英文原版,共953页, 价格170元。该书主要
是对一些法律词语进行了语法、语义上的分析,比如同义词、近义词
比 较,一些词语的拼写不同等。
(3) 元照英美法词典
价格是380元,质量在国 内同类工具书中算是最好的,但也存在
一些错误和不足。详见本论坛帖子《元照英美法词典》求疵。
以上三本工具书是我用过的,都很不错。下面是我没用过的,但
其他专家推荐的:
(4) Oxford Law Dictionary 牛津法律词典
(5) Merriam-Webster’s Law Dictionary
1996年版,16美元。
此外陈忠诚所著《英汉汉英法律用语辩证词典》也不错,有真材
实料。至于其他的英汉、汉英法律辞典,最好别买,大概都是剪刀加
浆糊的产物;人云亦云,有很多错 误的,误人子弟。
宋雷也主编过一大部头的、与元照同样规模的法律英语词典,其
内容还未仔细研读,在此不作评论。
如果大家没钱,可以用网上词典,在此推荐,
很不错的词典搜索引擎。


3、 多读英文原版教材和文章,理解词的具体运用和英美法律制
度,扩大词汇量。
4、 多看 他人有关文章、著作及有关法律的正式英文译本,去伪
存真。前提是你的知识量足够大,能一眼看出其真 伪对错。《中国翻
译》、《上海翻译》、《中国科技翻译》经常刊载法律翻译方面的文章,
可惜 多为泛泛之作,少见精品。
关于如何学好法律英语,我的经验大体就这些。但如果要作一个
好的法律翻译,这些显然是不够的,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关于如何学好法律英语,每 个人的基础不一样,学习的习惯也不
一样,所以很难有一个万精油的方法。

这里仅有几点个人经验,供参考:
1.坚持看原版的法律新闻,最好的地方如下:
http: ,如果上网方便,最好每天去一次,哪
怕是时间只够把新闻标题看完……
2.坚持用原版的法律词典,最好的当然是black’s law
dictionary,不过,这两个地方的法律词典也不
错:http: ,http: .
当然,刚开始用原版的法律词典可能有些不习惯,从长远来看,这是
非常有好处的。
3.坚持读原版的法律书籍,
4.坚持听原版的法律节目,cnn和abc及bbc每周都 有与法律有
关的节目,这些节目网上也可以收听,只不过要通过代理服务器,还
好,这个网站可 以访问:http: , 只是这里的节
目没有原文对照,听起来有些难。 还有一些:坚持分析原版的 案件,
坚持用英语写读书笔记和日记,坚持用英语思考,用英语和朋友,和


自己 对话.....
所有的这些,不如总结成一句话:营造环境,培养兴趣。
法律英语学习经验之三
一、我反对为英语而英语的“纯英语”主义。
人生苦短 ,而学海无涯。中、小学教育,偏重于基础,升入大学,便
有了专业定向;工作之后,分工更细、定向更 明确。学英语也是一样,
要有明确的专业定向。同学们都希望法律英语的学习更有效率,也就
是 说在相对短的时间里,进步更快、成果更大。须专一精进,心无旁
骛,放可中此鹄的。
国内 关于英语的学习资料,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所谓“应试英语”,
四六级、托福、雅斯等,这些东西,都是 敲门砖,不是真知识。如果
没有特殊需要(如出国或参加考试),不可以此学英语。另一类,可
以称为“文化英语”,诸如名人演说、世界名著、英文电影、歌曲等,
用来做个辅助和消遣可以,万万不 能因此荒废专业;还有,就是“教
科书英语”,从入门到精通、英语背诵文选、高级英文等等不一而足,
同学们应该将之视为基本教材,学一套足以。一本一本地看下去,便
是浪费时日了。凡此种种, 都是“为英语而英语”的纯英语读物。
“纯英语”主义,说到底,是一种应试教育与出版社商业利益 联姻的
产物。学校、考试机构和出版商利用大众希望学好英语的心态,一方
轻佻地许诺“精通” 、“高级”“无敌”“高效(三十天就能流利对话?)”,
另一方不断推出各类考试,颁发各种证书,证 明考生的英语水平。不
断地有四级、六级、托福满分的神话传出,鼓动学子浮躁的心。
我在 大学就过了六级,但初次与老外谈判,却如聋如哑,如白痴一般。
来澳洲后,曾经在中餐馆打工,认识一 些厨师、老板,完全不懂英文,
或者只能说几句蹩脚的唐人街英文,生活也没有什么不方便,收入也比多数澳洲本地人要高得多。澳洲法学院的一个小师弟,12岁随父
母移民来澳洲,英文几乎成为母 语,中文只听说,不能读写,他很羡


慕我的双语优势,我说:“但是你的英文很好啊!” 他回答:“英文好
有什么用,谁都会讲英语!”。我的英文不是很好,进饭馆不会点菜、
别人将 笑话听不大懂,看电视、听广播,最多懂80%,但有几次作
业(这里称“assignment”)在 全班80几个学生中,却得了最高分。
我的意思是:(1)英语水平的高低,不能通过考试来评价( 试问:通
过专业八级的中国学生的英语水平与美国街头辍学少年相比,孰高孰
低?);(2)学 习英语的重要性不是绝对的,做外贸的当然要学英语,
可是,如果北京的哥不会说“hello”,难道 老外就不来看奥运了吗?
(3)学英语没有专业定向,实用价值不大。有些人甚至建议,一字
一 句的听写VOA。即使VOA 100%听懂,也就是美国的中小学生的听
力水平。对于一个中国人,花 上千个小时,100%听懂VOA或能流利
背诵林肯讲演,又有什么实用价值呢?
想想我们 中国孩子从小学起就学英语,学到大学甚至博士毕业,
至少也有10年。多少时间、精力用在上面。到头 来,一入WTO,还
是缺少英语人才。说明什么?方向错了!在大学就应该放弃大众英语
教材, 学习相关的专业英语。
纯英语主义,是一层窗户纸,大家谁都不想捅破!政府为了与世
界接 轨,需要英语人才,可对人才的评定,也只能通过考试;学校有
教学计划,招生名额,考试通过率的要求 ,自然强调考试的重要;出
版商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当然喜欢出版大众读物(专业英语书籍
有几个人买?);海归派回国后,为了混饭吃或者炫耀,时不时蹦哒
出几个单词,有意无意之间,也跟强 调大众英语的重要性。谁都不捅
破的结果,就是误人子弟,象困在地牢里的令狐冲,炼吸星****,结
果炼倒了。
纯英语主义,是将手段视为目的。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学好英语
的目的 ,对于中国人,是更好的交流、借鉴、吸收和评价。而现代社
会又以分工细密、专业化为其特征。所以, 在国内学英语没有专业定


向,就是浪费时间。一句话,英语是钥匙。如果你天天为钥匙打 光上
腊,装金贴银,却始终不知道开哪扇门,你就是“纯英语主义者”,
基本上是傻瓜的代名词 。
二、我反对好高骛远的“名著主义”
学习法律英文,一定要脚踏实地,从基础学起。基 础就是教科书。教
科书有两特点:(1)介绍基本的专业词汇、逻辑分类和推理过程;(2)
使 读者对一门学问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名著和经典往往是对以往学问的总结、批判,进而提出新理论、 新观
点。因此,这些书不适合初学者作为入门教材来阅读。因为,没有这
些基础知识、背景资料 作为铺垫,费了半天劲,也是一头雾水。
比如,中国法律界一时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探讨颇多,基 本问题:
“是先把蛋糕做大(efficiency)还是先把蛋糕分均(equity)”。围
绕着这一问题,各种法学和经济学的经典、名著满天飞。如果要研究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首先读一本法 理学教科书,了解“公平”的定义;
再读一本经济学教科书,了解“效率”是什么。然后在看看这一争论
的始作俑者,美国的“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是
什么。然后才能真正明白“ what are they talking about?”。这样,
你会发现,其关键问题,在于“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 )”理
论的提出。然后,我们反问:中国法律的交易成本有多高,是否高到
影响效率了? < br>因此,建议同学,在读所谓经典、权威、名著之前,安静下来,读几
本教科书,把基本理论、概念 搞清楚。在这点上,用中文学法律和用
英文学,没有任何区别。
三、我反对不求甚解的“范本主义”
借助英汉词典翻译法律文书,通过“外贸书信选”或“涉 外合同范本”
学习法律英语,可以“速成”,不能通达。另外,“范本”并不规范,
错译、曲解 、牵强附会的地方很多。


我在国内做律师的时候,见到过很多“翻译公司”翻译的合 同文本,
其错讹之多,令人惊讶。原因很简单,字词只有在特定语境中,才有
意义。法律英语学 习者遇到的尴尬局面是,多数中英文的法律词汇,
都不能准确互译。比如我在论坛中曾经解释过的“法人 ”一词,不能
译为“legal person”,因为“legal person”在普通法中是指 能够
独立承担法律后果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所以,法人应
该译为“body corporate”。
所以,范本用以用来应急或者做个参考,但不能作为学习资料使用。
最好的教材还是教科书(Textbook)。
另外,最好手头有一本英文法律词典,含有对法律 名词的英文解释,
尽量不用或少用英汉法律词典。我曾经用过三本英汉法律词典,都是
强译,没 有对相关词条的解释。比如:“tribunal”在法律出版社出
版的《英汉法律词典》中,被定义为 (1) 法庭、裁判所;(2)法官
席、审判员席;(3)裁判、批判。如果在法律文书中出现“pro ceedings
in court of law or tribunal”,该如何翻译能?如 果按该字典的解
释,将这句话翻译为“在法院或裁判所进行的程序”,这到底是什么
意思?什么 是“裁判所”?其实,tribunal 一词与法院相对,指行
政裁量机关,也就是独立于法院之外的 ,对行政行为有权做实质性审
查(merits review)的机关。(注:中国没有类似机关,因此不能直译)
四、我反对“多多益善”主义
英语国家的法律,都继承英国普通法传统,既包括成文法(statute)
也包括判例法(c ase law)。如新西兰这样的小国的“法律”,印出来,
也比四库全书多,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加。 不要说美国、加拿大、澳洲
还有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之分!
因此,即使是澳洲最高院**** 官,也不敢说他精通“法律”(除非喝
多了)。我们这些中国学习者,更不能奢望太多。所以,即使是法 律
书籍,也要有选择,不能看得太杂。如果对合同法感兴趣,建议先攻


合同法总 论。通了之后,再读合同法分论(如货物购销合同、技术转
让许可合同等等)
前面说的专业 定向,也包括在法律内的专业选择。以一两个法律部类
为主,其他相关部类为辅,这才是一个聪明而有效 的学习法。忽而宪
法、忽而刑法、忽而国际法,看似花哨,也只是花拳绣腿而已。
另外,国 内还有一些所谓法律英语教材,东拼西凑了一些文章,加上
注释和译文,既无体系,又无侧重。这类读物 ,只能算作英文教材,
不能当法律书学习。我们既然不能靠读法律文摘学中文法律,同样不
能这 样学英文法律。
总结:
1.学习法律英语,是用英文学习法律,不是通过阅读法律资料学
习英文。所以,要用法律的方法学习;不能用语言的方法学习。因此,
我反对“纯英文”主义;
2.法律的方法,就是从基础学起,找到法律发展的逻辑起点,了
解名词术语的特定含义,把握 法律单元的整体构架。唯一能够满足这
一要求的就是教科书。因此,我反对“名著”主义。
3.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记问之学”,古人说,“记问之学,
不足以为人师”,因为背来背去, 都是别人的东西,没有自己的心得,
不是真实的学问。学习法律英语也是一样。因此,我反对“范本”主
义。
4.最后,法律涉及面太广,因此,必须有专业定向,有选择,有
取舍,有主 次,有先后。把有限的时间安排好。否则,枉费心血,一
事无成。因此,我反对“多多益善”主义。
简而言之,怎么学中国法律,就怎么学法律英语,就是宏观学习法的
大总持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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