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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单机版)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0-10-26 14:05
tags:2223

让子弹飞什么意思-有的英文

2020年10月26日发(作者:雷殿直)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福建省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
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系统操作指南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1. 占有登记............. .................................... - 1 -
1.1 新增单位占有登记 ........................................ - 2 -
1.2 新增事业单位占有登记填报说明 ............................ - 7 -
1.3 新增企业单位占有登记填报说明 ............................ - 9 -
2. 变动登记....................................... ......... - 15 -
2.1 新增变动登记 ........................................... - 16 -
2.2 新增事业单位占有变动填报说明 ........................... - 20 -
2.3 新增企业单位占有变动填报说明 ........................... - 20 -
3. 年度检查.... ............................................ - 23 -
3.1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 - 24 -
3.2 新增单位年度检查 ....................................... - 24 -
3.3 新增事业单位年度检查填报说明 ........................... - 27 -
3.4 新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填报说明 ........................... - 27 -
4. 注销登记....................................... ......... - 27 -
4.1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 - 28 -
4.2 新增单位注销登记 ....................................... - 28 -
4.3 新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填报说明 ........................... - 31 -
4.4 新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填报说明 ........................... - 32 -
5.
6.
数据上报............................ .................... - 33 -
数据导入.............. .................................. - 35 -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1. 占有登记
进行资产软件产权管理操作前,需要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手动添加或者从数
据库导入。
单击【占有登记】按钮,进入单位基本信息界面,如图1所示:

图 1-1 单位基本信息界面(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图 1-2 增加单位基本信息界面(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界面左侧显示产权单位的信息,分为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及行政单
位所办企业三大类。右侧显示当前所选中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可根据查找 需求
方便,单位类型选择只显示“事业单位”,只显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只显示
“行政单 位所办企业”,或者显示“全部单位”。(单位类型的数据项有区别,不
完全相同。)
1.1 新增单位占有登记
单击工具栏上的【占有登记申请】按钮,在弹出的新增单位界面,选择单位
类型、输入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单位名称,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业单位,企业 单位(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行政单位所办企业)的
个别项有区别,不完全相同。但操作方法一致,以下以 事业单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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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占有登记单位相关信息

1) 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单位名称、批准设立单位及文号 等信息,
选择是否取得法人资格、是否原已办理产权登记、预算层次、单位性质
分类、单位执行 会计制度等选项;其中,带红色星号标记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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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事业单位基础信息

2) 进入“国有资产总额”界面,填写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国有资产总额
等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其中:
a. 资产总额为必填项;
b. 其中固定资产总额的单位申报数为土地、房屋及筑物的单位 申报数,通
用设备的单位申报数,专业设备的单位申报数等资产总和;
c.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总额的单位申报数是对外投资单位申报数、出租出
借单位申报数的资产总和;
d. 大类中包含小类的,则大类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必须大于等于小类项目的
单位申报数 填写完成后,单击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或【下一步】保存对当前国有
资产总额信息的修改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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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国有资产总额(事业单位)

3) 进入“资料附件”界面,点击【添加文件】,上传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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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如图1.1-4,单位上传了附件的,可以在“附件数”选项卡中预览、
下载该文件。

图1.1-4 附件列表(事业单位)
上传完文件后点击【提交审核】
4) 打印功能:单击工具栏上的【打印填报材料】按钮,打印的信息与预览
一致,选择好打印 机,即可打印出页面上的信息。
*注意:占有登记提交审核完,软件上填报的电子档资料必须同时打印 成
纸质资料上交给上级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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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增事业单位占有登记填报说明 < br>(一)单位名称(盖章):既有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单
位名称填写,并加盖单 位公章;拟设立单位,按照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报的单
位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 字):既有单位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单位由向机构编制 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单位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地址:既有单位按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地址填写;拟设
立单位按照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报的单位地址填写。
(五)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
的9位代码填写。
(六)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单位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七)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单位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八)预算级次:按照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的级次填写。
(九)财政预算代码:填写单位在财政部门的预算代码,由实行部门预算的
单位填列。
(十)主管部门:填写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
业单位的主管部门。
(十一)成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的文件中规定的设立日期填写,如无明确
规定,按照文件批准 的日期填写。
(十二)单位(性质)分类:已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按照列示的公益
一类 、公益二类的数字代码选择填列;未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根据单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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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经费管理特点类型,按照列示的另外四种 类型选择填列。填列时在性质或分
类对应数字代码前的方框里划“√”。
(十三)单位执行会 计制度:指单位现行的会计制度,按照列示的三种类型
选择填列。填列时在会计制度对应数字代码前的方 框里划“√”。
(十四)管理级次:指单位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级次,按照列示的八种类型
选 择填列。填列时在管理级次对应数字代码前的方框里划“√”。
(十五)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单位依 法占有使用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填写。对于土地使用权证较多的,可以另 列表附后。
(十六)房屋所有权证号:按照单位依法占有使用房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所 有权证》的编号填写。对于房屋产权证较多的,可以另列表附后。
(十七)人员编制数: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
(十八)年末财政供养人数:按照用财政预算拨款开支的人员数填写。
(十九)联系电话:填写本单位具体经办人员的有效联系电话(含区号、分
机号)。
(二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价值状况、主要资产实物量、资产使用情
况:按照单位登记年度账面相对 应科目的实际价值填写。
(二十一)国有资产总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数额填写。净资产合计< br>+预收下年经费补助-预拨下年经费补助。
(二十二)单位申报意见:填写事业单位的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三)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填写单位主管政府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加盖
专职管理机构公章。
(二十四)财政部门审定意见:填写财政部门的审定意见,并加盖财政部门
的公章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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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新增企业单位占有登记填报说明 < br>(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
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 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
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 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 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各级政府直
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
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 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
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 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
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
定的9位代码填写。
(十二)组织形式: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填写,如旧式营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参考营业执照中经济性质并对照组织形式标识码表中所列
组织形式填写,其中 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应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
对应国有独资公司。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企业类型填写。
(十三)注册日期: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日期填写 ,应当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日期一致。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
按照最 初的注册登记日期填写。
(十四)注册号: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号填写。
(十 五)注册资本: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
填写,并注明金额单位。
(十六)产权登记机关码:按照办理企业产权登记的财政部门填写。
用1标识财政部;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
用3标识地市(含地区、州、盟)级财政部门;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县级市、旗)级财政部门。
(十七)企业隶属关系码: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填写,其中:
用1标识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3标识地市(含地区、州、盟)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县级市、旗)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5标识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
(十八)企业组织形式标识码:该码标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企业的不同组
织形式,具体填写见“组织形式标识码表”。
组织形式标识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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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比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集体企业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非公司制企业
国有控股

联营企业
国有参股

国有控股

股份合作企业
国有参股

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制企业 国有参股

国有控股
中外合资企业
国有参股
国有控股
中外合作企业
国有参股
政策性银行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银行
商业性银行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保险公司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证券公司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类 国有控股

信托投资公司 国有参股
非银行金融机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融资租赁公司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其他 国有参股
国有独资
政府或政府部门 ——
——
其他类型企业、机构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和单位等
未上市社会法人企业 ——
已上市社会法人企业 ——

分类 组织形式类别
国有企业
编码
1110
1121
1122
1123
1131
1132
1141
1142
1211
1212
1213
1221
1222
1231
1232
1241
1242
2110
2121
2122
2123
2211
2212
2213
2221
2222
2223
2231
2232
2233
2241
2242
2243
2251
2252
2261
2262
2263
3100
3200
3300
3400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外商企业
境外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自然人
其他
注释:
——
——
——
——
——
——
3500
3600
3700
3800
3900
4000
1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有股权处于控股地位的公司,其中绝对控股的,国
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0%(含5 0%);相对控股的,国有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
2.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表中列示的5 种之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
信用合作社、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典当、邮政储蓄机构等。
(十九)企业级次标识码:按照企业的产权管理级次填写,其中:
用“l”标识一级企业,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2”标识二级企业,即由一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3”标识三级企业,即由二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4”标识四级及四级以下企业,即由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投资设立的企
业。
注: 股份制企业或联营企业按照国有大股东的产权级次对应关系填写,如国
有大股东的级次为一级,则该股份 制或联营企业的产权管理级次为二级,以下依
次类推。
(二十)企业所属行业代码:按照国家 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
/T4754—2011)小类项代码填写,与本企业经营的行 业中,最近一个年度中获取
经营收入或产值最多的行业一致。
(二十一)企业所在区域代码: 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
码》(GB/T2260—2002)填写,与本企业主要办 事机构所在区县一致。境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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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址代码按照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填写。
(二十二)国家资本: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
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按照 本企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实
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国家资本(国家股)数额( 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下同)填写。各级政府(包括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政
府管理的社会团体所投入的资本金界定为国家资本。
(二十三)法人资本:指其他企业法人 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
享有权利的资本。按照本企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 中的法人资
本(法人股)数额填写。
(二十四)国有法人资本: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 司、国有控股公司
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按照本企业经注册会计
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法人资本中明细项目
填写。
(二 十五)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
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 权利的资本。按照本企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实收资本(股本)项目中的外商资本 (外商股)数额填写。
(二十六)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按照本企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实收资本(股
本)项目中的个人资 本(个人股)数额填写。
(二十七)小计:按照本企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实收资< br>本(股本)合计数额填写。
(二十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按
照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应项目的数额填写。未分配利润如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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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应当在所填数额前加“一”号标示,以下各栏目遇有负数情况,均按照本注
释的规定处理。
(二十九)其他:一般按照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数额填写,如有
“合并价差”、“未 确认的投资损失”或“外币折算差额”等需要反映的数额也
可以在该栏目中一并填写,并在产权登记表备 注栏中予以说明。
(三十)所有者权益合计:按照本企业经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数额填写。
(三十一)企业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企业申报数:由申请办理变动登记的 企业
按照申请办理变动的数额填写。
(三十二)企业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事业单位审核数:按照 申请办理企业主管
事业单位审核后的数额填写。
(三十三)企业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主管部门审 核数:按照申请办理企业所属
的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数额填列。
(三十四)企业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财政部门审定数:按照财政部门审定后的
数额填列。
(三十五)出资人名称:指向本企业投入资本的出资人全称,应与其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 团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一致。
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名称,除填写本公司前l0位大股东外 ,其
余股东可归集为“未流通股”和“流通股”两类。本公司前l0位大股东资本属
性应按照其 股权设置批复或有关规定区别对应不同股本填写,其余股本属性为便
于填报,暂将“未流通股”对应填写 “未上市社会法人企业”,“流通股”对应填
写“已上市社会法人企业”。
(三十六)地址、组织形式、行业分类:填列要求同第(二十一)、(十八)、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二十)项注释。出资者为境外企业的,地址代码按照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
区名称代码》(GB /T2659—2000)填写。
(三十七)投资金额:按照出资人实际投入到本企业的资本数额填列 。各出
资人不同属性资本合计应当与各类资本数额相等;投资金额合计应当与本企业实
收资本数 额相等。
(三十八)股权比例:按照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书规定的各出资人股权比例
填列,因 出资不到位致使实际股权比例与名义股权比例不符的,应在备注栏中予
以说明。各出资人股权比例之和应 当为l00%。
(三十九)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审核意见: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审核意见,
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四十)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加盖专职管理机构公章。
(四十一)财政部门审定意见:填写财政部门的审定意见,并加盖财政部门
的公章或专用章。
2. 变动登记
资产有变动时,填写变动登记表,通过上级单位的逐级审核方可完成单位的
变动登记。
单击【变动登记】,系统转入变动登记界面,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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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变动登记界面


界面左侧为单位名称信息和单位快速查找功能,界面右侧上方显示单位的
“ 详细信息”及其“变动列表”选项卡。
其中,详细信息界面下方包含单位基本情况、基本信息变动、国有资产总额、
附件信息功能选项卡。
单击图2.1界面左侧的单位名称,打开右侧下方“单位基本情况”选项卡;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此时界面信息为不可编辑状态。
2.1 新增变动登记
单击工 具栏上的【占有变动申请】按钮,在弹出的变动明细界面,输入填报
日期、变动原因、变动后的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分类、人员编制数、主管部门等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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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个别项有区别,不完全相同。但操作方法一
致,以下以事业单位为例:


图2.1-1 变动登记

1)进入“国有资产总额”界面, 填写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国有资产总额
等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其中:
a. 资产总额为必填项;
b. 其中固定资产总额的单位申报数为土地、房屋及筑物的单位申报数,通用设备的单位申报数,专业设备的单位申报数等资产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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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总额的单位申报数是对外投资单位申报数、出租出
借单位申报数的资产总和;
d. 大类中包含小类的,则大类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必须大于等于小类项目的
单位申报数 填写完成后,单击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或【下一步】保存对当前国有
资产总额信息的修改操作 。


图2.1-2国有资产总额(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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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资料附件”界面,点击【添加文件】,上传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

图2.1-3资料上传(事业单位)
其中:如图2.1-4,单位上传了附件的,可以在“附件数”选项卡中预览、
下载该文件。

图2.1-4 附件列表(事业单位)
上传完文件后点击【提交审核】
3)打印功能:单击工具栏上的【打印变动登记资料】按钮,打印的信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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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一致,选择好打印机,即可打印出页面上的信息。
*注意:变动登记提交审核完,软件上 填报的电子档资料必须同时打印成
纸质资料上交给上级单位审核。
2.2 新增事业单位占有变动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一)变动登记情况变更后登记情况:由申办变动登记的单位按照申办变动
的事项填列。
(二)变动原因:按照发生变动事项的实际情况填写。
(三)批准变动单位:填写批准单位变动事项的审批机关全称。
(四)批准变动文号:填写批准单位变动事项的批复文件文号。
(五)批准变动日期:按照批 准单位变动事项文件中规定的变动日期填写,
如无明确规定,按照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2.3 新增企业单位占有变动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一)变动情况(一)原登记:由申请办 理变动登记的企业,按照最近一次
产权登记审定的事项填写。
(二)变动情况(一)变动后登记:由申请办理变动登记的企业按照申请办
理变动的事项填写。
(三)变动情况(二)最近一次登记数:由申请办理变动登记的企业按照最
近一次产权登记财政 部门审定的数额填写。
(四)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增加)原因及数额:按照企业发生国有产权(股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权)增加变动的数额填写。变动(增加)数额均填写变动后与变动前的差额,变
动前后资本性质和数 量无变化的(即差额为零),在变动数额对应栏中填写“0”。
其中:
1.企业合并:按照企业合并所引起增加的数额填写。
2.公司制改造:按照国有企业改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时,或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所引起增加的数额填写。
3.清产核资:按照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在清产核资中增加的数额填写。
4.追加投资:按照出资人以货币资金、非货币资产追加投资所引起资本增
加的数额填写。 < br>5.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按照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
符合企业财务管理有 关规定的,将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引起增加的
数额填写。
6.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按照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符合企
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引起增加的数额填写。
7.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按照企业在内部进行资产重组时引起的增加数额填
写。
8.负债转增资本: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将企业的银行债务转为股本的数
额填写。
9.国债转增资本:按照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将国债或特种国债转增
企业资本的数额填写。 10.产权界定(资本增加):按照企业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
处理暂行办法》(国资 法规发[1993]68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产权界定而
引起增加的数额填写。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平台 11.无偿划入:中央与地方、地区之间、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之间国有企业
或国有股权进行无偿划 转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文件规定引起增加的
数额填写。
12.出资人增加: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时所引起增
加的数额填写。
13.其他:按照不属于上述原因且引起国有资本增加的数额填写。
14.合计:按照以上各项情况引起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增加的数额合计
填写。
15.备注: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增加)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企业国有产权变 动(减少)原因及数额:按照企业发生国有产权(股
权)减少变动的数额填写。减少变动数额均填写变动 后与变动前的差额,变动前
后资本性质和数量无变化的(即差额为零),在变动数量对应栏中填写“0” 。其
中:
1.企业分立:按照企业分立所引起减少的数额填写。
2.公司制改造: 按照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时,或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所引起减少 的数额填写。
3.清产核资:按照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在清产核资中减少的数额填写。
4.减少投资:按照出资人依据法定程序缩减的投资数额填写。
5.产权转让:按照经企业出 资人或上级单位、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产权有
偿转让所引起减少的数额填写。其中:“向国有企业转让” 指向国有企业或国有
独资公司转让产权;“向非国有企业转让”指向除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企业转让产权,如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联营企 业、集体企业等;“向个人转让”指向我国境内除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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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等地区以外的自然人转让产权;“向外商 转让”指向外国及我国的香港、澳
门、台湾等地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经济组
织及其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转让产权。
6.产权界定(资本减少):按照企业根据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
理暂行办法》(国资法规发[1993]68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通过产权界定而引
起减少的数额填写。
7.无偿划出:中央与地方、地区之间、主管部门或事 业单位之间国有企业
或国有股权进行无偿划转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文件规定引起减少的数额填写。
8.出资人减少: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出资人时所引起减
少的数额填写。
9.其他:按照不属于上述原因且引起国有资本减少的数额填写。
l0.合计:按照以上各项情况引起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减少的数额合计
填写。
11.备注: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减少)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
3. 年度检查
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已办
理相关产权 登记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产权实行年度检查。在年度检
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附件 后,逐级申报和审批。
单击【年度检查】,弹出的年度检查界面如图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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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年度检查(事业单位)
界面左侧为单位名称信息和单位快速查找功能,界面右侧为单位年检“详细”
及其“列表”;
其中“详细”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国有资产总额、资料附件等部分。
3.1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1) 单击图3.1界面左侧的单位名称,或在“查找”栏中输入查找 条件,打
开右侧下方“单位基本情况”选项卡;
2)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此时界面为不可编辑状态。
3.2 新增单位年度检查
1)单击工具栏上的【年度检查申请】按钮,在弹出的年度检查界 面,输入
国有资产总额、资料附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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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年度检查国有资产总额
a. 资产总额为必填项;
b. 其中固定资产总额的单位申报数为 土地、房屋及筑物的单位申报数,通
用设备的单位申报数,专业设备的单位申报数等资产总和;
c.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总额的单位申报数是对外投资单位申报数、出租出
借单位申报数的资产总和;
d. 大类中包含小类的,则大类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必须大于等于小类项目的
单位申报数
*注意: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个别项有区别,不完全相同。但操作方法一致,
以下以事业单位为例:
填写完成后,单击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或【下一步】保存对当前国有
资产总额信息的修改 操作。
2)进入“资料附件”界面,点击【添加文件】,上传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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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年度检查资料上传(事业单位)
其中:如图3.2-3,单位上传了附件的,可以在“附件数”选项卡中预览、
下载该文件。

图3.2-3 附件列表(事业单位)
上传完文件后点击【提交审核】
3)打印功能:单击工具栏上的【打印年度检查资料】按钮,打印的信息与
预览一致,选择好打印机,即 可打印出页面上的信息。
*注意:年度检查提交审核完,软件上填报的电子档资料必须同时打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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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资料上交给上级单位审核。
3.3 新增事业单位年度检查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注释:涉及国有资产数额的项目,按照单 位检查年度经财政部门审定的财务
报告相对应科目或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写。
3.4 新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一)企 业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及经营情况:按照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
一年度财务报告对应项目填写。 (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情况:指本企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全称,应当
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 的名称一致。除绝对控股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中本企
业的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
(三 )企业发生产权变动与办理登记情况:按照本年度本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发生各类产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填写 。
4. 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因分立、合并、依法撤销或改制等原因被整体清算、注 销和划转,
此类单位需进行注销登记,并提交所需文件。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发生解散 、依法撤销,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
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此类单位需进行注销登记,并提交 所需文件。
单击【注销登记】按钮,进入注销登记录入界面如图4.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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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注销登记(事业单位)
注销登记录入界面左侧显示单位名称信 息,右侧显示单位基本情况、国有资
产总额、资料附件等选项卡界面。
4.1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
1) 单击图4.1界面左侧的单位名称,或在“查找”栏中输入查找条件,打
开右侧“单位基本情况”选项卡;
2) 查看单位基本信息情况,此时单位基本信息情况选项卡处于不可编辑状
态。
4.2 新增单位注销登记
1)单击工具栏上的【注销登记申请】按钮,在弹出的注销登记界面,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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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总额(注销时账面数、清查结果或评估确认数)、资料附件等信息,其中:


图4.2-1 注销登记国有资产总额
a. 资产总额为必填项;
b. 其中固定资产总额的单位申报数为土地、房屋及筑物的单位申报数,通
用设备的单位申报数,专业设备的 单位申报数等资产总和;
c. 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总额的单位申报数是对外投资单位申报数、出租出
借单位申报数的资产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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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大类中包含小类的,则大类项目的单位申报数必须大于等于小类项目的
单位申报数
*注意: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个别项有区别,不完全相同。但操作方法一致,
以下以事业单位为例:
填写完成后,单击工具栏上的【保存】按钮,或【下一步】保存对当前国有
资产总额信息的修改 操作。
2)进入“资料附件”界面,点击【添加文件】,上传申请事项的相关材料,

图4.2-2注销登记资料上传(事业单位)
其中:如图4.2-3,单位上传了附件的,可以在“附件数”选项卡中预览、
下载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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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 附件列表(事业单位)
上传完文件后点击【提交审核】
3) 打印功能:单击工具栏上的【 打印注销登记材料】按钮,打印的信息与
预览一致,选择好打印机,即可打印出页面上的信息。
*注意:注销登记提交审核完,软件上填报的电子档资料必须同时打印成
纸质资料上交给上级单位审核 。
4.3 新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中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一)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或年度检查数: 按照最近一次办理产权登记或年度
检查时,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相应项目数额填写。
(二)注销时账面数:按照单位被批准注销时点上账面的相应项目数额填写。
(三)清理结果 或评估确认数:按照单位被批准注销时点上,对实际占用资
产进行清理、检查、核对的结果数,或经资产 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数额填写。
(四)批准注销单位:填写批准单位注销事项的审批机关全称,由多 个机关
批准注销的,可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并加注“等”。
(五)批准注销文号:填写批准单位注销事项的文件文号。
(六)批准注销日期:按照批准单 位注销事项文件规定的执行日期填写,文
件未规定执行日期的,按照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七)收证机关:填写办理完注销产权登记后,收回单位产权登记证的财政
部门名称。
(八)收证日期:填写办理完注销产权登记后,收证机关收回单位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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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的日期。
(九)收证人:填写收证机关收缴产权登记证经办人员姓名。
(十)缴证人:填写单位上缴产权登记证经办人员姓名。
4.4 新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填报说明
(本表中与占有登记表相同的栏目不再重复注释)
(一)最近一次登记数:按照最近一次产权登记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相应项目
数额填写。
(二)注销时账面数:按照单位被批准注销时点上账面的相应项目数额填写。
(三)清理结果 或评估确认数:按照企业终止经营或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时点
上,对实际占用资产进行清理、检查、核对的 结果数,或经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
备案的数额填写。
(四)批准注销单位:按照批准注销事项 的部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全称
填写。由多个单位批准注销的,可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并加注“等”,股 份制企业
可填写本企业国有第一大股东名称并加注“等股东”。
(五)批准注销文号:按照批准本企业注销的文件文号填写,无文件号的可
以填写文件的名称。
(六)批准注销日期:按照批准本企业注销的文件规定的执行日期填写,文
件未规定执行日期的 ,按照文件批准日期填写。
(七)注销原因码:按照被注销原因的代码填写。其中:
用“01”标识企业解散;
用“02”标识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
用“03”标识企业被行政机关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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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04”标识企业被整体划转给国有企业,且注销企业法人资格;
用“05”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被国有企业收购且注销企业法人资格;
用“06”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被非国有企业(不包括被外商或个人整体
收购)收购;
用“07”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被外商整体收购;
用“08”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被个人整体收购;
用“09”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同 时被国有和非国有企业或外商、个人收
购且注销企业法人资格;
用“10”标识企业中全部国有产权同时被非国有企业或外商、个人收购;
用“11”标识其他原因注销。
以上所称国有企业均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八)资产处置数:按照企业以不同方式处置资产的数额填写。
(九)收入处置数:按照被注销企业因有偿转让国有产权所取得的收入处置
数额分别填写。
(十)收证机关:填写办理完注销产权登记后,收回企业产权登记证的财政
部门名称。
(十一)收证日期:填写办理完注销产权登记后,收证机关收回企业产权登
记证的日期。
(十二)收证人:填写收证机关收缴产权登记证经办人员姓名。
(十三)缴证人:填写企业上缴产权登记证经办人员姓名。
5. 数据上报
单位新 增的占有登记、变动登记、年度检查、注销登记信息,需导出成DZP
包,上交给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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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选择导出单位,以及要导出的数据类型,点击“导出数据”,

选择路径,点击“保存”。则生成对应的产权数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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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文件如下图

6. 数据导入
上级单位在一体化平台中导入该单位的数据包,并进行审核。
1) 进入一台联入政务网的电脑,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财政一体化
平台地址:

http:10.52.21.13:7777
第一次登录请点击右上角的控件下载.

2) 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预算代码+31,密码默认为abc123,其他保持不
变。
3) 进入后按照下图操作进入产权占有登记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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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产权管理】-【产权数据导入】→【产权数据导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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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产权数据导入界面,点击“导入”


选择要导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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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上级单位

点击【确定】,会提示“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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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0-10-26 14:05,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427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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