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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里的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关系
作者:高玉敏 卢冀峰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9年第07期
摘要:本文
主要论述了汉语里的完成体和动态助词“了”的关系。对于汉语里的完成体的讨
论一直存在着“完成”“
结束”“实现”三种观点。这和动态助词“了”意义的深入研究关系密切。本
文试图揭示完成体和动态助
词“了”的真正关系:汉语的完成体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动态助词
“了”分为了l和了2,了l表完成
体,了2表实现体。
关键词:完成体 完成 结束 实现 动态助词“了”
“体”(aspect)在汉语里是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
。事实上,它是言语主体对事态本身的一种观
察方式,是用以说明所述事件处于何种状态的一种语法形式
。具体来说,它指动词所显示的动作
行为在进程中所处不同阶段的状态。简单地说,它表示动词所指动作
进行的情况。
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指出,汉语动词没有“时”的分别,但
是有“态”(即“体”)的分
别。该书进一步指出,汉语动词有五种体:进行体、完成体、经验体、短时
体和可能体。作为一
种语法范畴,“体”有其特定的表现形式。汉语体意义经常通过在动词后加上动态助
词(如“着、
了、过”)来表示。本文主要论述汉语里的完成体,也就是主要由“了”表示的“体”。
在早期的汉语语法学专著里,完成“体”的“完成”指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束。王力在《
中国现代
语法》中指出,“凡表事情的完成者,叫做完成貌。此类用后附号‘了’字表示”。吕叔湘、朱
德熙
《语法修辞讲话》把“了”解释为“表示行为的结束”。以上分析说明,人们对完成体的认识与动态
助词“了”是紧密相连的,完成体通过“了”字来实现,“了”的语法意义也由完成体来加以概括。
随着汉语语法学的不断发展,“了”字研究愈加深入细致,人们渐渐发现用“表示动作
行为的结
束”来概括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并不恰当,其中有很多不相吻合之处。因此,完成体的语
义解
说也应有所改变。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提出,动词后的“了”表示
动作的完成,形容词加“了”表示已经实现
了的事。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指出,“了”主要
用在动词、形容词的后边,表示动作
完成或有了某种性质。刘勋宁在《现代汉语词尾“了”的语法意义》
一文中指出,“‘完成体’是就
动作过程是否结束而言”,“用‘完成’来说明‘了’的语法意义,在许
多情况下是讲不通的;‘了’所表现
出来的“完成’只是某种条件下的偶发现象,而不是它本身固有的语
义特征。”“词尾‘了’应看作动
词‘实现体’的标记,它的语法意义是表明动词、形容词和其他谓词形
式的词义所指处于事实的状
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