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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盈的皇后古汉语数量表示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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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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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天球仪

2020年12月17日发(作者:臧道明)
第三节 古汉语数量表示法
古汉语中,数量的表示方法与现代汉语多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基数表示法
基数是表示事物多少的最基本数目的数。古代汉语的基数表示法与
现代汉语相比较,主要有三点不同:
1、整数和零数之间加“有”字。“有”是“又”的假借。
2、缺位处一般不用“零”补位。
3、百、千、万前面的“一”通常不用。例如:
①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
②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
亮《出师表》)
③至于孝平,郡国百三。(《后汉书·郡国志序》)
④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战国策·齐策一》)
二、序数表示法
序数是表示 事物次序的数。现代汉语中的序数表示法是在基数之前
加“第”、“初”等,古代汉语中除此之外,还有 其它表示方法。
1、基数前加“第”字。这种序数表示法古今一致。例如:
①萧何第一,曹参次之。(《史记·萧相国世家》)
②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孔雀东南飞》)
2、用“太上”、“首”、“冠”等字表示 第一,用“次”、“其
次”、“次之”、“次者”等表示第二以下序数。例如:
1 101 10
①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
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 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
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司马迁《报任
安书》)
②管子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霸首。(《战国策·齐策一》) < br>③陵先将军功略盖天地,义勇冠三军(冠,表示第一,“冠三军”
即“三军中的第一”)。(李陵 《与苏武书》)
3、记年月不加“第”字,这与现代汉语一致。例如:
①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太元八年,秋七月。(《资治通鉴·淝水之战》)
4、省略“第”字,只用“一、二、三…”等表示,如:
①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庄公十年》)
②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晁错《论贵粟疏》) 5、用“伯(孟)、仲、叔、季”表示兄弟排行次序。“季”单用
时,意思是“最小的”,不一定排 行第四。如:
天帝之季女。(《水经注·江水》)
三、分数表示法
分数是表示事物是某个单位的几分之几的数。在古汉语里,它的表
示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br>1、分母与分子之间有“分”字和“之”字,形成“分母+分+名
词+之+分子”的格式。这是文 言文中分数表达最完备的格式。例如:
2 102 10
①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汉书·律历志》)
②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同上)
“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即“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四分度之
一”即“四分之一度”。 < br>2、有时,分母与分子之间的名词也可以省略,形成“分母+分+
之+分子”的格式。这与现代汉 语是一致的。例如:
①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史记·货殖列传》)
②若复数年,则损失三分之二也,当何以图敌?(《后出师表》)
3、分母与分子之间只有“分”字而无“之”字,形成“分母+分
+分子”的格式。例如:
①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史记·天官书》)
②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大吕长七寸五分二,太簇长七寸十分二。
(《史记·律书》)
“三分二”即“三分之二”,余皆同此。
4、分母、分子之间只有“之”字,而无“分”字,形成“分母+
之+分子”的格式。例如:
①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②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左
传·文公十八年》)
“五之一”即“五分之一”,余皆同此。
5、分母是整十、百、千、万时,分母分子连写,形成“分母+分
子”的格式。如:
3 103 10
①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
②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
“什一”即“十分之一”,“十六七”即“十分之六七”。
分数的这种表示方式,文言文里特别多,容易引起误解,我们应特
别注意。
四、倍数表示法
倍数是指一个数的若干倍的数。古汉语的倍数表示法与现代汉语差
别 很大,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用专字表示固定的倍数。两倍用“倍”,五倍用“蓰”。例如:
①种豆三亩,粟倍之。(宋濂《王冕传》)
②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孟
子·滕文公上》)
“倍”即“一倍”,“蓰”即“五倍”。
2、只用数词直接表示倍数,而省略“倍”字。例如:
①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什,不易器。(《商君书·更
法》)
②人之性情,未能相百,而其智有相万也。(《潜夫论·赞学》)
“百”即“百倍”,“什”即“十倍”,“万”即“万倍”。
3、表示几倍于某个数时,往往 两数连写,前面的数表示倍数,后
面的数表示基数,形成“倍数+基数”这种格式。例如:
①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古诗十九首》)
②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山海经·海外南经》)
4 104 10 < br>“三五”即“五的三倍(十五)”,“四五”即“五的四倍(二十)”,
“二八”即“八的二倍( 十六)”。
五、约数表示法
约数又叫概数,是表示大概的不确切数目的数。古汉语中的约数主
要有以下四种表示方法:
1、用整数表示大约数目。例如:
①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②以德服人,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
孙丑上》)
《诗 经》本三百零五篇,孔子弟子三千人,通六艺者七十二人,“三
百”、“七十子”都是就其整数约略而言 。
2、用相连的两个数字表示约数。例如:
①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论语·先进》)
②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孔雀东南飞》)
“五六”、“六七”、“二三”都是表示大约之数。
3、在整数后加“余”、“所”、“许”、“有余”等词表示约数。
例如:
①邹忌修八尺有余。(《战国策·齐策一》)
②良殊大惊,随目之。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③转入巴蜀,往来二十许年。(《后汉书·申屠刚传》)
④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余里。(《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5 105 10
4、在基数前加“将”、“几”、“且”、“可”等副词,表示近
似数。例如:
①历载将百。(沈约《谢灵运传论》)
②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贾谊《论积贮疏》)
③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列子·汤问》)
④章小女,年可十二。(《汉书·王章传》)
六、虚数表示法
虚数是表现夸大或缩小意思的数。它与约数不同,约数与实际数目
相 差不大,而虚数则与实际数目关系不大或根本无关。虚数可以分为两
类:
1、表示数量多的虚数。
古汉语中,表示数量之多,常用的虚数有:三、九、十二、三十六、
七十二、百、千、万等。例如:
①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史记·屈原
列传》)
②则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货殖列传序》)
③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木兰诗》)
④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南齐书·王敬则传》)
⑤管子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
焉。”(《史记·封禅书》)
⑥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故君子慎其独也。(《礼记·大
学》)(许多双眼睛注视着他 ,许多双手指点着他,多么严厉可怕啊。)
6 106 10
⑦瀚海阑干百丈冰。(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⑧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李贽《赞刘谐》)
2、表示数量少的虚数。
古汉语中,表示数量少一般常用“半”、“一”、“三”、“一二”
等表示。例如:
①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白居易《卖炭翁》)
②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③夜阑扶策绕中庭,云罅xià三三两两星。(陆游《剑南诗稿》)
以上例句中的数字,都是极言其少的虚数。
需要注意的是,常在文言文里看到的用数字组成的 成语,都是虚拟
之辞,而不是实有其数。例如:
一知半解、一刻千金、一呼百诺、一唱三叹、 一岁三迁、一饭千金、
三令五申、三番五次、五风十雨、九牛二虎、百发百中、千山万水、千
秋 万代、万紫千红、千变万化
七、物量表示法
物量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单位的词。汉语的物量词 起源很早,甲骨
文中已有之,但很不发达,还没有天然单位的量词。在上古,天然单位
的表示方 法是数词之后再加同样的一个名词。例如甲骨文中就有这样的
记载:
①羌百羌。
②人十又六人。
天然单位的物量词,先秦时代已出现,汉代之后才逐渐增多起来。
7 107 10
、千篇一律、千虑一得、千门万户。
古汉语的物量表示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不用量词,数词直接放在名词之前,表示物量。例如:
①一言以蔽之。(《论语·为政》)
②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2、不用量词,数词直接放在名词之后,表示物量。例如:
①牛一,羊一,豕一。(《尚书·召诰》)
②齐为卫故,伐晋冠氏,丧车五百。(《左传·哀公十五年》)
..
“丧车五百”就 是“丧失五百辆战车”。这种物量表示法,古汉语
中比较少见,但起源很早,甲骨文中已经有了。
3、数词带量词放在名词之后,表示物量。例如:
①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战国策·赵策四》)
②令民入米六百斛hú为卿。( 量器名,亦量名,十斗也。南宋末
年改为五斗为一斛,两斛为一石。)《汉书·王莽传》)
4、数词带量词放在名词之前,表示物量。例如:
①一箪食,一瓢饮。(《论语·雍也》)
②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孟子·告子上》)
古汉语中的这种物量表示法,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之中。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物量表示法,如 果是表示单个物体,往往可以
省去数词,只用物量词。例如:
晋人败秦师于崤,匹马只轮无返者。(《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匹马只轮”就是“一匹马一只车轮”。
八、动量表示法
8 108 10
动量词就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的词。汉语的动量词产生较晚,
上古时期表示动作、行为的数 量往往不用动量词,而是直接把数词放在
动词之前。据初步考察,汉语的动量词,汉代以后才逐渐出现, 宋代以
后才逐渐增多。
古汉语中动量的表示,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数词直接放在动词之前表示动量。
这是动量词产生之前,古汉语中最常见的动量表示方法。例如:
①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②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韩非子·五蠹》)
..
“三过”就是“三次路过”,“三战三北”就是“三次交战,三次
败北”。
2、不用动量词,只把数词放在“者”字短语之后,强调动作行为
的数量。
①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②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柳宗元《捕蛇者说》)
“三”即是“多次”之意,“二”即“两次”。
3、数词带动量词放在动词之前,表示动量。
这是动量词产生之后出现的动量表示方法。例如:
①人间能得几回闻。(杜甫《赠花卿》)
②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柳永《八声甘州》)
“几回闻”即“闻几回”,“一番洗”即“洗一番”。
4、数词带动量词放在动词之后,表示动量。
9 109 10
这种动量表示方法,古今是一致的。例如:
①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韩愈《张中丞传后序》)
②九江日落醒何处,一柱观头眠几回?(杜甫《所思》)

10 10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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