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节目-打折促销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有关问
题解答
一、这次调查摸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包括哪几部分人
员?
答:这次调查摸底的原民 办代课教师分为四部分:一
是1985年民办教师登记时清退的人员,以及1985年
以前离开 教师岗位的人员,为了与登记在册的正式民
办教师区别开,称之为“原民办教师”;二是1985
年至2002年各地自行聘用的代课人员:为了与现在仍
然在岗的代课教师区别开,称之为“原代课教 师”;
三是2002年以前农村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为了与现在
的幼儿教师区别开,称之为“原 幼儿教师”;四是六
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
二、这次调查摸底的范围,全省统一规定为2002年
12 月31日前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吗?
答:是的。全省统一规定对2002年12月31日以前的
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调查漠底。20 02年以前解决民办
教师问题的市:也按2002年12 月3l目以前进行调
查摸底。
三、1985年登记在册并颁发了民办教师证书的民办教
师为什么不再进行调查摸底? 答:1985年登记在册并颁发了民办教师证书的民办教
师,教育部门应当有档案可查,可不再进行 调查摸底。
但如果有的市有关档案缺失现象比较严重,各市可以
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摸底,其 调查摸底数据也由各
市自己处理,不用上报。
四、2002年12月31日后的代课教师,是否进行调查
摸底?
答:对于这部分 人员;不管其已经离岗还是仍然在岗,
其有关信息在县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都应当有据可
查,可 不进行摸底。但如果各市因相关档案保存不全
等原因需要进行调查摸底,则由各市自定对这部分人
的摸底办法,其调查摸底数据也由各市自己处理,不
用上报。
五、2002年 12胃31日前的代课教师,2002年l2月
3l日以后仍在代课的,怎么进行谓查摸底?
答:对这类人员分两个时间段对待,其2002年l2月
3l日以前的时间列入这次调查摸底的 范围;其2002
年l2月31日以后的时间:按第四条的办法处理。
六、200 2年12月31日前的幼儿教师,2002年12月
31日以后仍在代课的,怎么进行调查摸底?
答:对这类人员也是分两个时间段对待,其2002年
l2月3l日以前的时间列入 这次调查摸底的范围;其
2002年12月31日以后的时间不进行调查摸底。
七、当过原民办教师,也当过原代课教师,也当过原
幼儿教师的,怎样统计其身份和教龄?
答:按其分别担任原民办教师、原代课教师、原幼儿
教师时间的长短,选择时间较长 的一个身份,并将全
部教龄合并统计;
八、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下放后又 当过原民
办教师、原代课教师或原幼儿教师的怎样调查摸底?
答:乡镇(办事处) 调查摸底时将其列入六十年代初
下放公办教师栏目中,并将其任教情况作备注说明。
县(市、区 )、市教育局汇总统计过程中对此类情况另
附说明。
九、户籍为集体户的,到哪里进行调查摸底登记?
答:不管是什么户籍类型,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
事处)登记。
十、末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如何界定? “
答:即国家没有给予其退休 待遇。曾被机关事业单位
和国有企业录用,已经或可以由所在单位和集体为其
办理退体手续,退 休后可以领取退体佥、养老金或发
放补贴的(不包括新农保和农村低
保),不进行调查
摸底。
十一、农村公办幼儿园如何界定?
答:主要是2002年以前乡镇(办事处)政府、村集体
举办的幼儿园。
十二、农村公办中小学如何界定?
答:主要是2002年以前乡镇(办事处)政府和村集体
举办的中小学。
十三、2002年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师岗位的
勤杂等人员是否在调查摸底范围?
答:不在调查摸底范围。
十四、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是否进行调查摸底?
答:不进行调查摸底。
十五、连续教龄满1年以上,但不是整数,其不足l
整年的月数如何计算?
答:按1年计算。
十六、不能提供物证的人员,如何查证?
答:对确不能提供物证的个别人员,由乡镇(办事处)
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对证人证言进行调查核 实。
十七、原来是农村学校,现在已经是城市学校的怎么
处理?
答:按当事人任教时所在学校的类型处理。
十八、原来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市户口的人是否进
行调查摸底?
答: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但没有被单位录用,
也没有退体待遇的,要进行调查摸底。
十九、在外县、外市、外省担任公职的,是否可以当
证明人?
答:可以。
二十、行政关系不隶属所在地政府的国有企、事业单
位,其员 工的家属是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怎么进行调
查摸底?
答:按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户口关 系,由其户
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摸底,到户口所
在乡镇(办事处)登记。乡镇( 办事处)在登记过程
中要争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如果在填表和材料 审查过程中有故意刁难当事人和工
作人员营私舞弊现象的请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及时举
报或直接 拨打12345。
调查摸底过程中如遇到其它问题,请各市教育局汇总
后,及时与省 教育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粱强,联
系电话: , 。
山东省教育厅妥善解决原民办
代课教师问题专项工作小组
北京交通大学地址-刘长
铁矿哪里多-打破铁饭碗
做一个明媚的女子-波罗乃兹
国际聊天室-84eee
杯弓蛇影的故事-斡旋是什么意思
好学宝-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
山东理工大学图书馆-朱莉叶
好思家-宏达电
本文更新与2020-12-21 04:16,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485533.html
-
上一篇: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2)
下一篇:民办教师聘用合同(标准专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