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兵仪式-
新溪初中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培养同学们 的班级荣誉感,提高班级凝聚力,强化班级内部
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 定本细则,作为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
家访、家长会的依据,促进全班学生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全 面发展。
一、奖励加分
1
、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抵制奖
1
—
5
分
/
次,揭发坏人坏事或见义勇为奖
2
-< br>10
分
/
次。
2
、积极帮助他人做好事,受班级表 彰奖
1
分
/
次,受学校表彰奖
3
分
/
次, 受县级以上表彰奖
20
分
/
次,
3
、积极参加各 类活动或竞赛,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获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按级
分类奖分,年级奖
5
、
4
、
3
分,学校级奖
8
、
7
、
6
分,县级以上奖
20
、
18
、
16
分。
4
、关心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班级采纳且行之有效奖
1
分
/
条,被学校采纳且行之有效奖
2
分
/
次。
5
、在清洁卫生劳动中,以学生自管会生活部打分为准,如清洁状况较好,则卫生值日小组成员每人奖
1
分;教室、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表扬或获得文明寝室者,每次奖当事人或被评 为文明
寝室的所在学生操行
2
分。
6
、担任学生干部并能 履行职责者,视情况每月奖
2
分。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能树正气,受 到普遍好评,每学期奖操行分
10
分。
7
、揭发、制止损坏公物、 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生生活和损人利已等问题者,每次奖
5
分。
8
、爱护公物、主动修理公物、表现突出者,每次奖操行分
1
分。
9
、
没要求全班参加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
积极主动参加并在其中努力工作 者,
每次奖操行分
5
分
10
、对拾金不昧者,根据拾物( 金)价值(额)
,
10
元以内一次奖操行分
1
分。
(
10-20
)元,
一次奖操行分
5
分,
(
20-50)元,一次奖操行分
8
分,
(
50-100
)元,一次奖操行分
12
分,
100
元以上,一次奖操行分
15
分。
11
、学生在一周中无任何缺勤者,给予全勤奖操行
5
分。
12
、学生在学期中,思想一贯进步,政治表现一贯好,进取精神强,无任何消极的言论和行为
者;品德修养良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文明礼貌,在师生间,在家庭成员间,在社会上从没与
人发 生任何矛盾者;一直本着诚实待人,正直处事,不参与不迎合任何有违反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的事,不撒 谎,对老师和组织忠诚老实者,奖操行分
10
分。
13
、期中期末 考试中总分获前
10
名依次奖、
10
、
10
、
10
、
6
、
6
、
6
、
4
、
4
、
4
、
4
分。
14
、积极参加学校、班 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积分奖
5
至
10
分。
二、违纪扣分
(一)
、纪律
1
、未经许可私自外出的,一次扣
5
分。
2
.自 习上课时不能认真学习,在班内大声喧哗,串来串去,影响他人学习,一次扣
5
分。
3
.干扰教师正常上课,并与授课教师顶撞扣
5
分;上课时在教室内睡觉,做 小动作,每发现
一次扣
2
发现。
4.
破坏财物(教室门 窗、粉笔、黑板擦、劳动工具、个人财物等)扣
10
分,并赔偿损失。
5.
在教室吃零食者一次扣
2
分。
6.
在教室内打球、过分喧闹者扣
5
分。
7.
不出操、出操不认真,走队列不规范者,一次扣
2
分。
8
、对老师同学说脏话、乱取乱叫侮辱性绰号者扣
5
分。
9
、学生抽烟、酗酒、诬陷他人,情节较轻者,第一次扣
10
分,重复违反者翻倍扣分 。
10
、说假话欺骗执勤学生干部,欺骗教职工,妨碍问题调查者,一次扣
5
分。
11
、
不参加安排的劳动或不做卫生时,
第一次扣 操行分
3
分;
撕毁涂擦时效期内的文告、
图表、
宣传品,第一次扣操 行分
5
分。重复本条者,翻倍扣分。
12
、在教室、寝室等一切公 共场所,乱写低级庸俗的文字,乱贴乱画低级庸俗的图画,阅读黄
色书刊,谈情说爱,情节较轻者,一次 扣
10
分。
13
、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一次扣
2分,侮辱和谩骂他人,一次扣
5
分。
14
、不接受批评教育, 顶撞执勤学生干部或教职工者,一次扣
5
分。有意挑逗、戏弄学生干部
或教职工者,一 次扣
10
分。
15
、乱泼乱倒脏水、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扣
5
分。乱丢乱扔东西者,一次扣
3
分。
16
、学 生干部或教职工找学生了解情况、查处问题时,学生接到通知后,第一次不到扣
2
分,
第二次不到扣
4
分,第三次不到扣
8
分,依此类推。
17
、造谣、传谣、信谣、制造矛盾,影响安定团结者,除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外,一次扣
10
分。
18
、不经教师同意,擅自在校园内及其学校附近接待外来者,一次扣
5
分。擅自将外来人员带
入教室或宿舍者,一次扣
10
分。擅自留宿 外来人员者,一次扣
20
分。
19
、双休日、节假日请假回家无特 殊情况而不回家或者请假回家而没有回家者,一次操行分
5
分。
20
、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操行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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