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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什么“路”上算道路交通事故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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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发(作者:天真少女)


发生在什么“路”上算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道 路交通安全法》第


119


条规定,“道路”指的是公路、


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具体包括 以下几种:


(1)


公路如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


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


(2)


城市道路,是


指城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

< p>
及其附属设施。


(3)


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 社会机动车辆


通行的道路。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


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理。


(4)


广场,指城 市规划在道


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休憩、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5)


公共停车场。



2< /p>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司机可否减轻责任


?



行为人横穿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61


条、第


62


< p>
的规定,其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


131


条、


《侵权责任法》第


26


条 的规定,可以依法减轻作为侵害人的


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此种情形属于民法上的过失 相抵。所


谓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存

< br>在过错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原则


意在侵权领域根据当 事人的主观过错来分配责任,以达到当事


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一种公平合理分配损害的 原则。



3


、卧路自杀被撞死,责任如何承担


?


生命权是每个自然人至关重要的一项人身权利,而人身权利和


财 产权利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权利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


产,只要不因此侵犯他人的权 利即可,处分权是财产权的一项


重要内容


;

人身权则不同,任何人无权处分自己的人身,包括


健康权和生命权。所以,自残和自 杀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对自


行实施的这种违法行为,法律并不处罚,个别情况除外


(



《兵役法》中规定的为逃避兵役而自残的 行为需要法律制裁


)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故意造成 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对选择机动


车作为自杀工具的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 没有任何过错,则机


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


、行人撞上静态车致死,责任如何承担


?


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我国涉及四个要素:车辆、在道路上,造成


人身伤亡 或者采茶损失、原因是车辆有过错或发生意外。首先,


必须至少有一方是车辆,如果完全 是行人间的事故则不属于交


通事故


;


其 次,发生在道路上,车辆只要在道路上,无论处于


运行状态还是静止状态都可能发生《道 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


交通事故,但如果车辆时在车库里等非道路环境则不属于交通


事故。可见,即使是停放在道路上的静态车,发生事故的仍适


用《道 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责任分配。因为即使车辆处于静


止状态,但它所处的环境则是运动 状态,车辆作为体积大、硬


度强的物体,对于其他道路使用者仍然构成一种危险


;


所以当


它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时,仍适用无 过错责任。除非是行人


故意碰撞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责任。



5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配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46


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

< p>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 故的,根据其


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


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的过


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


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 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6


、学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


学员在 学习驾驶技能的过程中,还没有取得驾驶证,练习驾驶


时,都有教练员随车指导,这是出 于安全的考虑。因此,对于


尚在学习中的学员,还不能按照驾驶人的标准来要求,他是在


教练的指导下进行驾驶的,如果驾驶时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


行 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


条规定,都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7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


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无 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 br>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


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 监护人赔偿。



8


、发生哪些交通事故 ,当事人必须报警处理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p>


8


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


如果有下列 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绝对不可以“私了”:


(1)


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


发生财


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


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


机动车


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 4)


载运爆炸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 蚀性、传染病病原


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6)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


驾驶人 有饮酒、服用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


当事人不能自行


移动车辆的。



9


、现场未报警,事后还可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吗

< br>?


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12< /p>


条规定,当


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


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

并在


3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 存


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


经核


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 /p>


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10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


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 交通


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之后所出具的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支持自


己主张的证据。但不得 因不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


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 的


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 p>
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 br>;(2)


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经过


;(3)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



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


作出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


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


知当事 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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