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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王维开元天宝间的行迹
——《开元天宝间王维行迹考》一文评析
。王辉斌
(
襄樊学院文学院,湖北襄樊
441053)
(
摘要
]
《中州学刊
)20LO
年
l
期发表的常法亮《开元天宝间王维
行迹考
>
一文,由
< br>于作者不谙唐代的有关典章制度。以及存在着文献学功底欠缺、想当然下结论、没有
读懂原诗等多方面的弊端,因而所“分析”的王维“入蜀游”、“知南选”、“受制
出
使”南阳等“开元天宝阃的行迹”,全为错误。文章就该文的这些错误及产生错误
的原因
进行了评析,有利于参考。
[
关键词
】王维;开元天宝;入蜀游;知南选;受制出使
《中州学刊<
/p>
}2010
年
1
期发表了常法亮《开元天宝间王维行迹考》一文,就王维“开
元天宝间”的“人蜀游的时
间和路线”、“王维隐居嵩山的地点”、“王维受制出
使’新秦郡、榆林郡、南阳郡的时
间”诸旧问题进行了新“分析”
(
以下特简称该文为
“分析”
)
。该文认为,“王维入蜀游当是在开元
十八年春从大散关入蜀,经梁州、梓
州、果州、夔州,在夔州地域经过了一个夏季、秋季
、冬季,翌年春经巴峡、襄阳、
商洛返回长安”,其“出使南阳当在天宝四载下半年”。
其中在“分析”王维的“入
蜀游”与“受制出使南阳郡”时,还先后两次就拙文《王维开
元行踪求是》
?
(
以下简
称“拙文”
)
中的有关结论进行了质疑,认为“王维
知南选不是王辉斌所说的黔州”,
王维在南阳与神会聚晤的时间亦非如拙文所言为开元二
十九年春,而是“天宝四载下
半年”。其实,“分析”的上述结论,不仅均无以接受材料
的检验,而且还存在着文
献学功底欠缺、想当然下结论、没有读懂原诗等
作者筒介:王辉斌
(1947
一
)
。襄樊学院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古代
文学、文学文献学、佛教文学。
万方数据
也说王维开元天宝问的行迹
多方面的弊端。一言以蔽之,“分析”一文的上述认
识,由于其全部是建立在作者想当然
的主观随意性的基础之上的,故其均与王维生平
的历史真实完全相悖。为便于对“分析”
一文错误的具体认识,兹对其略作评析如
次,以供参考。
一、关于王维的“入蜀游”问题
王维
曾经入蜀乃为事实,因为其集中的《自大散以往深林密竹磴道盘曲四五十里至黄
牛岭见黄
花川》
(
以下简称“《黄花川》”
)<
/p>
、《青溪》、《晓行巴峡》三诗,乃可证
之。但“分析”一文于此
三诗之外,还“分析”出了另外的三首“人蜀游”之作,即
《送杨长史赴果州》、《送梓
州李使君》、《燕子龛禅师》。如此,王维的“人蜀
游”在“分析”一文中,就有了六首
诗作为内证了。此外,“分析”一文还“分析”
出了《送李上守赴上洛》、《汉江临泛》
二诗也为王维此行的产物。这样,“分析”
一文便认为,王维的“人蜀游”在到了襄阳之
后,就“经过商洛”而顺利地回到了长
安。于是“分析”一文对王维“人蜀游”的“分析
”,也即因此而顺利结束。但“分
析”一文对于王维这次“人蜀游”的“分析”,却存在
着许多问题,有的甚至是极为
严重的错误。其错误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对王
维《黄花川》等三诗的系
年错误。王维集中的《黄花川》、《青溪》、《晓行巴峡》三诗
,虽然可以证实王维
确曾入蜀一次,但其既非为王维“入蜀游”的内证,也不是如“分析
”一文所说的时
间在开元十八春,而是开元二十八年“知南选”时之途经
(
说详后
)
。“分析”一文之
所以将其皆系于开元十八年且皆为春天,主要是据这三首诗之所写而为。说《晓行巴
p>
峡》一诗的写作时令为春天,本为正确,因为诗中的“馀春忆帝京”句可证,但认为
“馀春”所指为“
4
月份”,则未必然。原因是
“分析”一文所举“山深景侯晚,四
月有馀春”之诗例,乃出自自居易《题天竺南院赠闲
贤元曼清四上人》一诗,而天竺
寺在杭州,则其“山深景侯晚”之境况,就自然是不可与
峡中的“侯景”同日而语
的。即“分析”一文若要确证峡中的“馀春”为“
4
月份”,就应举出有关巴峡一带
的诗证,而不是远
在千里之外的杭州的诗证。李白《宿巫山下》云:“桃花飞绿水,
三月下瞿塘。”这十个
字表明,峡中的三月是并非为“山深景侯晚”的。至于“分
析”对《黄花川》、《青溪》
二诗系年的“分析”之所获,就更是属于一种信口开河
式的结果了。如“分析”说:“由
(
诗中
)
‘飒
飒松上雨,潺潺石中流’知,王维行径
(
原文如此
)
此地
时天正下雨,几乎
排除暮秋、冬季,初春季节。”所以此诗的作年应在“
4
月份”
。
没有任何文献资料的凭藉.完全是一种想当然的主观臆测所致。再看《青溪》一诗。<
/p>
“分析”一文说,“‘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为写实,从中可以判断出王维经过
黄花川的时期。王维看到溪中有水草
(
菱荇<
/p>
)
,水边有葭苇”,“显然,王维经过黄花
川的时期为
4
、
5
< br>月份”。依然是在自说自话,而无任何文献资料可资凭藉。这样的诗
歌系年
(
这里主要指所系月份
)
,关起门来进行自我欣赏是完全可以的,但将其对外公
布,就不免会为人所不屑。此
则表明,“分析”的作者是根本不知道“有一份材料一
份话”为何物的。
万方数据
学术界
2010
.
12
·学术
批评
其次是对《送杨长史赴果州》、《送梓州李使君》二诗所
涉王维“入蜀游”之“分
析”的错误。“分析”一文之所以认为这两首诗所写皆可证实王
维曾“入蜀游”,并
经今陕西汉中到过今四川
I
三台、南充者,关键就在于“分析”的作者认为这两首诗
皆涉笔了蜀中
(
指果州、梓州
)
之景
之事。如《送杨长史赴果州》一诗云:“褒斜不容
帱,之子去何之。鸟道一千里,猿声十
二时。官桥祭酒客,山本女郎祠。别后同明
月,君应听子规。”这完全是一首送人诗。“
分析”一文则认为,诗中的“‘女郎
祠’就在汉中地域,”而诗中又“有子规啼,与梓州
地域诗中写实部分相一致”,所
以王维在写此诗之前,是曾到过今陕西汉中与今四川三台
的。又《送梓州李使君》一
诗云:“万零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
。
汉女输檀布,巴人讼芋田。文翁翻教授,不敢倚先贤。”对
于此诗,“分析”一文
说:“其反映了王维曾到过梓州,并追忆了在梓州时的所见所闻”
,而且“王维在梓
州地区的时间最早在
4
、
5
月份”。以诗中写了某一地的景物与事项,就认为该诗的
作
者必然是到过某地的“分析”,实在是幼稚可笑。这是因为,古人无论写某地之诗,<
/p>
既有亲临其地者,更有未到其地者,而且后者之所写,还甚为具体详细。如杜甫一生
并不曾到过襄阳,但其晚年写于湖湘的几首诗中都涉及到了襄阳的风土与风物。请看
其《回棹》一诗:“清思汉水上,凉忆岘山巅。顺浪翻堪倚,回帆又省牵。吾家碑不
昧,王氏井依然。几杖将衰齿,茅茨寄短橡。灌园曾取适,游寺可终焉。”【
2
’这十
句诗,不仅写了襄阳的“汉水”、“岘山”、“吾家碑”
、“王氏井”等,而且诗人
还有终老襄阳之意,难道我们能据此而认为杜甫在写此诗之前
曾到过一次襄阳吗
?
而类
似的例子,不
仅在一部《王右丞集》中就存在,而且在唐、宋、元、明、清各代乃应
有尽有。如清初诗
人尤侗,一生并不曾到过今朝鲜、日本、缅甸、泰国、马来西亚、
斯里兰卡、埃及、印度
等国及中国台湾地区,但其不仅写下了著名的《海外竹枝词百
首》,而且还于诗中对这些
地方的风俗民情等进行了详细具体的描写。又如清末诗人
福庆,其一生中也不曾到过今新
疆、甘肃、西藏等省区,以及阿富汗、俄罗斯等亚欧
国家,但其大型连章体组诗《异域竹
枝词百首》,亦将这些省区与国家的山川地貌、
风土民情等进行了逐一述写,且极为详细
完备。文学史上的这些著名例子表明,诗中
所写某地之某景某物者,是不能用来作为“分
析”其作者此前曾到过某地的依据的。
所以,“分析”以《送杨长史赴果州》、《送梓州
李使君
)--
诗之所写,认为王维此前
曾到过梁州、果州、梓州的说法,就自然属于一种无稽之谈。就方法而言,这实际上
是一
种“乱点鸳鸯谱”式的“拉郎配”,即“分析”一文的作者出于其杜撰王维“人
蜀游”的
目的,而将与“入蜀游”毫无关系的有关诗作,进行了所谓的“分析”,并
且从中得出与
历史真实完全相悖的结论。而此所反映的,则是作者之于王维的“行迹
考”。既不严肃也
不严谨。
再次是关于《燕子龛禅师》一诗解读的错误。对于王
维此诗,“分析”一文主要存
在着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诗意的错误理解,一是作地
的错误系定。是诗有云:
“上人无生缘,生长居紫阁。六时自槌馨,一饮常带索。种田烧
白云,斫也说王维开
元天宝问的行迹漆响丹壑。行随拾粟猿,归对巢松鹤。时许山神请,
偶洞仙博。求世
多慈悲,即心无行作。
??
一向石门里,任君春草深。”对于其中的“种田烧白云,斫
漆响丹壑。行随拾粟猿”
三句诗,“分析”说:“由王维所看到的‘种田烧白云,斫
漆响丹壑’这两类劳作行为断
定:其在云安的时间为盛夏至冬季。由‘行随拾粟猿’
中透漏
(
原文如此
)
出的猴子捡拾地上的粟子这
一现象可知,当年秋季王维确在夔州云
安地区。这几种写实呈互证关系,余认为,是年夏
、秋、冬王维均在夔州地区。”这
就是“分析”一文作者认为王维在“今重庆市云阳县”
生活了将近一年的理由。然而
这一理由是极为错误的,因而其结论自然也就是站不住脚的
。说其理由极为错误,是
因为本文上引“上人无上缘”至“即心无行作”
12
旬诗之所写,并非如“分析”作者
所“分析”的那
样,认为是王维在“夔州地区”之所见闻的,而是全部为王维对“燕
子龛禅师”生活的述
写。按《燕子龛禅师》一诗凡
34
句,共由四部分组成,其具体
为:第
1
句至第
8
句,为第一部分,主要写“燕子龛”所在地艰难险阻的环境;第
9
句至第
20
句,也即本文之所引
的前
12
句,为第二部分,主要写“燕子龛禅师”在
“燕子龛”的佛教徒生活;第
2l
句至第
32
句,为第三部分,写王维面对“燕子龛”
艰
难险阻环境所抒发的感慨,其实也是对第一部分内容的延伸与补充;最后两句为第
四部分
,是对第二部分内容的照应,其意是说,“燕子龛禅师”自从来到燕子龛后,
便年复一复
地生活于此。【
3
’全诗的诗意是如此的明白清楚,但“分析”
的作者却因
为不懂得如何理解诗意,而竟然将诗中王维描写“燕子龛禅师”在“燕子龛”
生活的
一段诗句,错误地认为是王维自己在写自己,并据以作出了王维在“夔州地区”生
活
将近一年结论的举措,实在是太过于荒唐,而令人昨舌。
<
/p>
对于《燕子龛禅师》一诗的作地,赵殿成《王石丞集笺注》卷五据《唐骊山宫
图》、《陕西志》等资料,认为当写于长安或郡县一带,本为正确,但“分析”一文
< br>认为其作地为今重庆云阳县者,则显然为错误。“分析”持云阳说
(
准确地说,是“云
阳县双江镇塘坊村”说,因为“分析”一文认为是地的“下
岩寺”,就是王维这首诗
中的“燕子龛”
)
的依据,主要为明人“周复俊《全蜀艺文志》、曹学俭《蜀中名胜
记》及历代《云阳
县志》均收录有王维的《燕子龛禅师》诗”。并认为,诗中的“周
商倦积阻,蜀物多淹泊
”两句,“已透漏
(
原文如此
)
出这首诗的写作地点”,原因是
这两句诗所指为:周地
(
陕西
)
商人倦于道多险阻,
蜀地之物遂多滞留于蜀。而且,
“在骊山写诗称‘周商’不合情理,‘蜀物多淹泊’也有
些不合实际”。而事实上,
“不合实际”者为“分析”所持之“云阳”说。这具体表现为
:
(
一
)<
/p>
赵殿臣在笺注《燕子龛禅师》一诗时,取《唐骊山宫图》、《陕西志》等材料
之记载,而弃《全蜀艺文志》、《蜀中名胜记》之所收录者,表明赵殿成是将这四起
< br>材料进行了比较后才作出最后的选择的,原因是以赵殿成之博学,是不可能没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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