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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冷柜出口备件包装要求
广东
xxxx
公司
发布
QJ/KB 1132.003-2003
前
言
本标准是针对冰箱、冷柜出口产品备件包装要求而制订的。
本标准由冰箱(冷柜)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开发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
2003
年
12
月首次发布,主要起草人:
广东
xxxxxx
< br>企业标准
冰箱、冷柜出口备件包装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冰箱、冷柜出口备件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冰箱、冷柜出口备件的包装。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
/p>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
适用
于连续批的检查
)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
查
)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4857.1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
4857.
3
包装
运输包装件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
4857.
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
4857.
7
包装
运输包装件
定额正弦振动试验方法
GB
4857.11
包装
运输包装件
水平冲击试验方法
GB 6544
瓦楞纸板
GB/T 12464
普通木箱
QB/T 1649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
QJ/KB 1430.002
包装用瓦楞纸箱验收标准
QJ/KB
1430.026
塑料打包带验收标准
1
3
包装技术要求
3.1
设计
3.1.1
包装设计应根据冰箱、冷柜出口备件的性质、特点和储运条件进行,设计应做
到
包装紧凑、
防护周密、
安全可靠、
便于
装卸
,
并具有科学性、
经济性、
p>
牢固和美观
,
确
保产品在正常储运条件下不因包装原因发生损坏、锈蚀和降低安全、使用性能。
3.1.2
出口备件发运前应具有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设计文件。
3.1.3
包装件应可用普通工具容易开箱,取出冰箱、冷柜的备件。
3.1.4
设计时应符合集装箱要求。
3.1.5
在特殊情况下
,
包装可根据储运的具体要求或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
3.1.6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它要求,设计时应符合运输、商检和
GB
1019
的有关规定。
3.2
技术准备
3.2.1
包装环境
室温条件下,在清洁、干燥
,
无有害介质的室内进行。
3.2.2
备件
备件应分别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
要求,并具有检验合格标志(合格证)
,随箱文件
应正确、完整
。
3.2.3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必须保持干燥、整洁、经检验合格
,
符合本标准要求
,
才可进行包装。
3.2.3.1
防潮材料
聚乙烯吹塑塑料袋符合
GB 4456
的规定。
3.2.3.2
缓冲材料
聚苯乙烯泡沫
(EPS)
应符合
QB/T
1649
的规定
,
密度一般不大于<
/p>
0.030g/cm
。
3.2.3.3
包装箱材料
3.2.3.3.1
纸箱
----
双瓦楞纸板应符合
GB
6544
的规定。
----
瓦楞纸箱应符合
QJ/KB 1430.002
的规定。
3.2.3.3.2
木箱
木箱设计时,应预留叉车装卸插
入孔,并有堆垛防倒结构。木箱材料必须干燥,无
虫蛀、无裂纹、无节等缺陷。木箱材料
根据出口国家规定分类进行熏蒸工艺。
木箱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等应符合
GB/T 12464
有关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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