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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94-2007
《珠宝饰品标识规
定》
目
次
前言
.
..................................................
..........................................
I
I
引言
.........................
..................................................
.................
I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规定
.
..................................................
......................................
2
5
标识内容
.
..................................................
......................................
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新增珠宝品种名称
........
..................................................
....
8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钻石分级规则
.
................................................ .................
9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零售珠宝饰品的标识范例
.....
..................................................
1
1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生产、批发珠宝饰品的标识范例
..
...............................................
1
4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DB44/94
—
1998
《珠宝玉石标识规定》的修定。
p>
本标准与
DB44/94
—
199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标题进行了改动,加强了饰品的标识规定。
——对珠宝饰品、未镶嵌珠宝饰品、镶嵌珠宝饰品等进行了定义。明确规定了
珠宝饰品的标识分为标签、印记、其它标识物三种形式。
—
—分别对零售和生产批发的珠宝饰品的标识要求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在标签
上必须标识的内容。
——删除了与
GB/T16552
重复的规定和要求。
——对附录
A
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苏纪石、广绿玉
等市场常见品种。
——根据
GB/T
16553
的要求,明确了钻石分级规则,在附录
B
中清晰地对裸钻
和镶嵌钻石的分级要求进行了对比说明。
< br>
——根据各类饰品的标识要求对范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p>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B44/94
—
1998
。
本标准的附录
A
、附录
B
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C
、附录
D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
/p>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检验站(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
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姝旻、
郭清宏、胡学年、龙楚、李志刚、汪兰、李雪明、
宁海波、管万宇、邓常劼、朱绪蕾。<
/p>
本标准于
1998
年
12
月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检验站(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
中心)负责解释。
引
言
DB44/94
—
1998
《珠宝玉石标识规定》自发布以来,对引导我省珠宝首饰行业
发展,规范珠
宝首饰行业行为,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
权益起了非常重要的
作用。
本标准是在原
DB44/94
—
1998
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参
考了
GB/T 16552
—
2003
p>
、
GB/T
16553-2003
、
GB/T 16554
—
2003
的有关条文,并按
照
GB 11887
—
2002
、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对
原标准进行了补充修订。
< br>
为适应行业的发展,避免混乱,增加了部分市场上已出现,并被行业认可的宝<
/p>
玉石、贵金属的品种,使这些品种的标识更规范。
p>
DB44/94-2007
《珠宝饰品标识规定》
< br>
1
范围
< br>本标准规定了零售和批发的珠宝饰品等的定义、基本规定、标识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生产、销售的珠宝饰品的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GB 11887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8043
贵金属首饰含量的无损检测方法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QB
1131
首饰金覆盖层厚度的规定
QB
1132
首饰银覆盖层厚度的规定
QB/T 1689
贵金属饰品术语
QB/T
2062
贵金属饰品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珠宝饰品
jewelry
adornment
指以珠宝及贵金属制成的首饰和摆件,<
/p>
涵盖加工成具有一定几何形态的半成品,
如戒面等。包括未镶嵌珠
宝饰品、镶嵌珠宝饰品两类。
3.1.1
未镶嵌珠宝饰品
unset jewelry
adornment
包括未镶嵌珠宝首饰和未镶嵌珠宝摆件。
3.1.2
镶嵌珠宝饰品
setting jewelry
adornment
包括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和非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
3.2
首饰
jewelry
发饰、耳饰、颈饰、手饰、足饰、服饰等饰品。
3.3
摆件
ornaments
指具有
一定块体的,或经加工、雕琢成具有一定意义和(或)形态的工艺品。
包括放置于零售市
场销售的未加雕琢的珠宝原料。如:翡翠龙船、宝石画、金箔画
等。
3.4
裸钻
loose diamond
未镶嵌的抛光钻石的简称。
3.5
贵金属
precious
metal
是指金(
Au
)
、银
(Ag)
、铂
(P
t)
、锇
(Os)
、铱
(Ir)
、钌
(Ru)
、铑<
/p>
(Rh)
、钯
(Pd)
< br>等八
种金属元素。
3.6
标识
marker
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
数量、
特征、
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有标签
、印记和其它标识物
3
种形式。
3.6.1
标签
label
放在柜台上,可
以清楚地被看到的,用于对饰品进行说明的标牌。
3.6.2
印记
hollmark
通过重击
或激光等手段在金属上留下的字印。直接打在珠宝(如钻石)上的印
记暂不视为本标准的
印记。
3.6.3
其它标识物
other marker
除标签和印记之外的其它有说明性文字的物品。
3.7
饰品名称
the nomenclature of
adornment
珠宝饰品的佩戴用途或工艺外形,如:戒面、耳环、观音等。
4
基本规定
4.1
原则上每件饰品都应该有标识。标签必须放置在柜台上
易于看到的位置,其
他标识物必须附在饰品上或者附在饰品的包装内,以保证购买者能得
到相关资料。
零售的珠宝饰品每件必须有标签。批发的珠宝饰品可以一个类别一个标签,
但必须
放置在明显的位置。
4.1.1
印记应由生产者打在金属材料上。
4.1.2
其他标识物包括包装物上的印刷文字、
说明书等,
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也可以没有。
p>
其它标识物必须是销售方能交给购买方的资料,否则不能归属于其
它标识物。
如:销售柜台广告灯箱上的说明文字。
4.2
珠宝名称
4.2.1
标识中使用的珠宝的名称应使用
< br>GB/T16552
附录
A
、附
录
B
以及本标
准附录
< br>A
(规范性附录)中的名称。
4.2.2
在本标准
4.2
中未列出的珠宝名称可直接使用其矿物(岩石)名称。
4.2.3
由多种珠宝组成的饰品,
用饰品中所占体积最大或价值最高的珠宝作
为珠宝名称。
4.2.4
某些在行业中较为流行的天然珠宝或其优化处理品的习惯用名,
如果
在附录
A
和附录
B
中没有的,使用时必须加括号,并在括号前注明附录中所
列出的同种珠宝名
称,如“萤石(软水紫晶)
”
、
“蛇纹
石玉(南方玉)
”
、
“广
绿玉(广宁玉)
”
、
“翡翠
(
A
货)
”
、
“染色处理翡翠(
C
货)
”等。
4.2.5
处理的珠宝必须明示处理方法
可将处
理方法写于珠宝基本名称之前,
“处理”
二字可省略,
如:
“染色石英岩”
、
“漂白充填处理翡翠”
;或在珠宝基本名称后用括号标明“处理”二字,并在备注
中说明处理方法,如:
“翡翠(处理)
”
p>
,备注中写明“漂白充填”
。
4.2.6
对于将两块或两块以上材料经人工拼合而成的宝石
,
其拼合性质要在
名称中体现,如:
“
拼合欧泊”
。彩斑菊石例外,其表面上加保护膜的产品可
直接标
识“彩斑菊石”的名称,但其拼合的性质要在其它标识物中予以说明,
如果没有其它标识
物另外做说明,则拼合的性质要在名称中体现。
4.3
珠宝饰品级别要求
4.3.1
分级钻石饰品级别应符合
GB/T 16554
的要求。分级钻石切工级别至
少应包括亭深比、台宽比等
2
项或
2
项以上比率要素。
4.3.2
钻石分级规则表见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
4.3.3
其它珠宝暂不用分级。如确有必要分级,则必须注
明执行标准,该标
准必须经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
4.4
镶嵌珠宝玉石的镶嵌材料的要求
4.4.1
镶嵌材料中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元素。
4.4.2
贵金属材料
4.4.2.1
镶嵌材料的名称应符合
GB11887
和
QB/T
1689
的要求。
4.4.2.2
镶嵌材料的纯度和镍
(Ni)
释放量应
符合
GB 11887
的规定。
4.4.3
非贵金属材料
4.4.3.1
非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名称中可以不标明镶嵌材料的名称。
4.4.3.2
镶嵌材料为非贵金属,表层覆盖贵金属的镶嵌
饰品,其材料和纯度的标
识和印记应符合
QB
1131
、
QB
1132
首饰金、银覆盖层厚度的规定。
4.5
珠宝饰品价格应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标注,其它币种只
能作为附注。
4.6
珠宝饰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包括企业名称、联系地址及联
系方式,其中企业名
称(可以为简称)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标识,其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则
可在其它标识
物上标识。
4.7
质量(重量)应符合
GB 3102.3
量的名称和符号的要求。为适合珠宝行业的
特点,可以使用〖米制〗克拉(
ct
)为单位。克拉
(ct)
与克(
g
)的换算关系为
1
克(
g
)=
5
克拉(
ct
)
。质量
修约到小数点后
2
位数字。
4.8
规格(尺寸)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毫米(
mm
)
、厘米(
cm<
/p>
)
、米(
m
)等
。
规格的表示方法:长×宽(×高)
,规格修约到小数点后
p>
2
位数字。
4.9
珠宝饰品应附有具有
CMA<
/p>
、
CAL
、
CN
AS
资质的珠宝贵金属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
验证明。由具有
p>
CMA
、
CAL
、
CNAS
资质的珠宝贵金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可视
为合格证,可以作为珠宝饰品的其它标识物的一部分。
5
标识内容
5.1
标识分类
< br>标识按零售和生产、批发性质的不同分为两大类,每一大类又分为:未镶嵌珠
宝首
饰、未镶嵌珠宝摆件、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非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等四类。
5.2
零售的珠宝饰品必须标识的内容(打
< br>*
号的为标签必须标识的内容)
5.2.1
未镶嵌珠宝饰品
5.2.1.1
未镶嵌珠宝饰品(分级裸钻饰品除外)
*
名称:珠宝名称
p>
+
饰品名称
*
质量(重量)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2.1.2
分级裸钻饰品
*
名称:钻石
+
饰品名称
*
质量(重量)
净度
颜色
切工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推荐:钻石的琢型
5.2.2
未镶嵌珠宝摆件
*
名称:珠宝名称
+
摆件整体外形名称(如果为未加
雕琢的原料,可不写外
形名称)
*
质量(重量)或规格(尺寸)
(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己选择内
容)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2.3
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
5.2.3.1
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贵金属镶嵌分级钻石饰品除外)
*
名称:镶嵌材料主要元素名称及其含量
+
珠宝名称
+
饰品名称。
p>
*
总质量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印记内容:
必须:镶嵌材料主要元素名称及其含量;厂家代号
推荐:镶嵌的主石和伴石质量(重量)
,以克拉(
ct
)为单位。
5.2.3.2
贵金属镶嵌分级钻石饰品
* <
/p>
名称:镶嵌材料主要元素名称及其含量
+
钻石
+
饰品名称
*
主钻石的质量(重量)
净度
颜色
切工
*
总质量或镶嵌材料质量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推荐:钻石的琢型
印记内容:
必须:
镶嵌材料主要元素名称及其纯度;
镶钻饰品主钻石的质量
(重量)
,
以克拉(
ct
)为单位;厂家代号
推荐:伴石质量(重量)
,以克拉(
ct
)为单位;
5.2.4
非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
5.2.4.1
非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非贵金属镶嵌分级钻石饰品除外)
*
名称:
(镶嵌材料名称+)珠
宝名称
+
饰品名称(括号内的内容可不写)
总质量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2.4.2
非贵金属镶嵌分级钻石饰品
*
名称:
(镶嵌材料名称+)钻石
+
p>
饰品名称(括号内的内容可不写)
*
主钻石的质量(重量)
净度
颜色
切工
*
总质量
*
价格(单价)
执行标准
*
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3
< br>生产、批发的珠宝饰品必须标识的内容(打
*
号的为标签
必须标识的内容)
5.3.1
未镶嵌珠宝饰品
5.3.1.1
未镶嵌珠宝饰品(分级裸钻饰品除外)
*
名称:珠宝名称
+
饰品名称
*
数量
*
价格
执行标准
*
生产、批发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批发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3.1.2
分级裸钻饰品
*
名称:钻石戒面
*
数量
净度
颜色
*
价格
执行标准
*
生产、批发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批发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推荐:钻石的琢型
5.3.2
未镶嵌珠宝摆件
*
名称:珠宝名称
+
摆件整体外形名称(如果为未加
雕琢的原料,可不写外
形名称)
*
数量
*
价格
执行标准
*
生产、批发企业名称
合格证
生产、批发企业地址
联系方式
5.3.3
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
5.3.3.1
贵金属镶嵌珠宝饰品(贵金属镶嵌分级钻石饰品除外)
*
名称:镶嵌材料主要元素名称及其含量
+
珠宝名称
+
饰品名称。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