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上大学-在东北上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推进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 委学生
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
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
务的同学
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
促进学生会人员在工作上的
积极性,从而
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
第二条
本 制度所指学生干部为通过正规录用程序纳入公共卫
生学院团委学生会编制并依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的受团委学生会管理
的工作人员(包括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委助理、
学生会
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及干事)
。
第三条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在每学
年的新、
老部门成员调整工作中,
应自觉贯彻和实 行相关原则和规定,
使学生会建立起良好的梯形队伍,以促进其工作整体高效性的发展。
第四条
主 席团负责团委学生会人事综合管理,
组织部在主席团
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
施。
第五条
本制度意在规范学生干 部日常工作行为,
并对学生干部
的选拔、任免、奖惩、提拔和人力资源的
调配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
学生干部聘用
第一条
学生干部招聘面向学院全体同学,
应聘者需热爱学生工
作并希望在我院
学生会工作中有所施展和发挥。
第二条
< p>品行端正,
为人诚实守信,
具有责任心,
工作积极努力, p>
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有关条例,以真诚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原则。
< p>工
作中有自信,敢于自我表现亦需有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第三条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
创新能力 ,
既能够独立完成学生会
交予的工作也能协作团队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应聘 资格:受过校级、院级处分,
受过院团委通告批评,
曾公开诋毁团委学生 会并造成不良影响,
对学
生干部招聘工作不予重视者,
上 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合格
3
门以上者。
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 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团委学生会章程和各项管理规
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自觉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所
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命令,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的监督;
(四)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以自身行动维护团委学生会的荣誉
和利益。
第六条
学生干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
的工作义务及相关奖励(其中包括
向自觉履行各项义务并任期满一年的学生干部给予不同
等级的综合
素质测评加分,
由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干部各重大活动中表 现,
对
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授予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p>
)并
由组织部将其归档;
(二)对部门上级及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因正当理由并通过正式程序申请辞职的权利;
(四)对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奖惩举措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在每学年期末进行 。
主席团
成员配置为,团委学生副书记
1
人,学生会主席
1
人,主席团成员
5
人。
团委学生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由团委直接任命,
不参加学生干部应 聘。
主席团成员除团委学生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外向全院公开招聘, p>
招聘
由院团委直接负责,在公平,公正,公开条件下进行竞聘,由学生会
p>
分管老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民主投票产生。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部长、
< p>副部长换届选举在主席团换届选举结
束后进行,各部门设部长
1 p>
名,副部长
1-3
人。
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纳新工作,
< p>由主席团进行统筹和
指导,各部门自主进行面试。干事招聘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待新
生班
级成立后进行。
干事招聘面向全院非毕业班学生,
各 部门干事人数由
主席团商议决定。
特殊情况不能在时限内报名者经主席团 批准后可参
加所报部门安排的面试。各部门最终新干事成员名
单交由组织部归
档。
(纳新报名表见附件
1
)
第十条
一经正式录用,
即进入我院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工
作。
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 我院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条例,
并积极履
行自己所在部门或中心的职责
与义务,
在工作期间,
若遇工作不负责
及其他严重情况,
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若工作表现突出,
学院
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表彰及奖励。
第十一条
干部选拔在每学期期末进行,
学生干部招聘凡我院在
读符合应聘
条件的干事均有报名参加的资格,
可跨部门报考。
应聘者
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干部竞聘报名表,
招聘分为笔试与
面试
。各部门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职位数比例为
3
:
1
,以笔试分数排
序为准取前若干名。
(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件
< p>2)
第十二条
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招聘拟录用名单向全院公示
前应由组织部组织人员对录用者
进行民调,
进行民调后应向全院公示
五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
如在民调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
主席团需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适当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
受匿名投
诉,
与本制度涉及无关的问题不予采纳。
学生干 部招聘合格入用将进
行为期一个月的考核期。
在考核期间若出现工作不积 极、
工作能力不
够及其他严重情况,
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 除名并参照本制度重新选用
合适人选。
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
第一条
学生干部任用遵循原则同第二章。
第二条
学生干部任用经由学生干部招聘、
< p>主席团、团委认可评
价,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本人意愿等
,分配适当职务。
第三条
学生干部 任命应以负责的心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
进行合理适当的调配及任命,避免用人重复
、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
第四条
每 学期期末将依照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
办法》
(见附件
5
)对各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
考核由组 织部成员在场监
督保证考核的公平,
公正。
最后由组织部 负责将各个学生干部得分汇
总,评分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职查看或免职处分。
p>
第五条
学生干部有以下严重情况, p>
院学生会将予以考虑给予相
应处分或罢免其相应职务:
1 p>
、对待团委学生会会议散漫(会上态度
恶劣,无故迟到、旷会达
3
次以上;
2
、上级布置的学生工作无特殊理
< br>由多次未能完成,工作不积极、拖延,材料完成、上交多次不及时;
3
4
、非
特殊情况多次越级、越权;
5
、严重违反学院、学校有关规定。< /p>
第六条
学生干部自动 请辞过程:
1
、填写干部辞职申请表(干
部辞职申请表见
附件
3
,内附辞职理由,退部须有正当理由)递交给
所在
部门部长;
2
、部门内部与其进行交流并了解具体情况;
3
、分别
经部长、
分管主席、
团副或主席、
分管老师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4
、学生干部正式离职后不 再享受学生干部的各项权利。
第七条
学生干部部门调动过程:
1
、
需要进行调动的学生干部
应先填写部门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4
)
。
2
、部门调动申请表应填写
部门调动的
正当理由,
需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的部长、
分管主席、
团副或主席、分管老师均签名同意。确认职责调动后该学生干部将
不再从属原部门管理。
第八条
学生干部罢免过程:
1
、由该学生干部所在部门将其工
作的不负责表现及导致的后果
上报主席团;
2
、经主席团审核上报内
容的真实性,
p>
随即开会讨论得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初定结果上报团委
书记;
3
、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
第九条
学生干部对团委学生会人事处理措施不服者可 依照申
诉制度于该人事处理措施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组织部提交
申诉书,
组织部将视情节予以复核;
对组织部复核结果不服者可于复 p>
核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向主席团提出二次申诉。
复核与二次申
诉期间不停止原人事处理措施。以下为学生干部可提出申诉的情况:
< p>
(一)涉及本人的团委学生会人事惩罚处分(包括学期末学生
干部考核成绩
为不合格);
(二)申请主动离职未予批准;
(三)对团委学生会给予本人或他人的奖励怀有质疑。
第十条
学生干部在违反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时, p>
视具体情况给
予以下处分: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团委学生会通告批评、降级
、撤
销职务。
第四章
学生干部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心完成,
不应无理
由拖拉、
推迟交予完成工作的期限,
< p>若有紧急事由应及时反映并予以
调节。
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团队之间的协作与 合作,
不
能过于个人主义,应以团队结合为主,发挥团队合作力量,合理
安排
各项活动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日常的工作中若遇到具有建设性的活动计划 及想法,
各学生干部应积极向上一级提出并请求策划负责执行。
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应以全局考虑 并主要
考虑我院学生的根本利益,
所布置组织的工作活动应有其实践性以 及
群众基础性,最大程度的为广大同学着想。
第五条
虚心接受同学的意见及建议,
并及时总结归纳,
采集合
理方法,对自身的工作及计划进行有效的更改及
修正。
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 习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能够自觉地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表率的
作用。
第七条
对于一切的活动经费 应做到预算及结算,
良好节制各项
活动经费。
第八条
遵守学生干部日常签到制度、
例会制度,
有多次违反签
到制度,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理。
第九条
遵守档案管理、
< p>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动用调取
档案及办公用品,若出现违反
造成档案遗失、办公用品缺失等情况,
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鼓励一切为我院学生会工作作出贡 献及富
有创意的工作想法,
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及杰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 依
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鼓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只在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中有效。
第二条
本制度需经过团委、
主席团、
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
施行。
第三条
本制度的任何改动需向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经研讨通
过好方可加以改动。
第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 院团委
学生会。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纳新报名表: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纳新报名表
个人资料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班级:
政治面貌:
宿舍:
电话:
:
特长:
第一志愿:
认识:
所报部门及对其认识
第二志愿:
认识:
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
第三志愿:
认识:
是否服从部门间调剂:□服从调剂
□不服从调剂
部门意见
团委意见
2
.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竞聘报名表
姓
名
籍
贯
年级
专业
竞聘部门
及职务
成绩情况
特长
个人简历
(可另附页)
性别
民族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是否服
从调剂
专业
人数
照
片
智育
排名
联系
方式
笔试分数
综合
排名
获
奖
情
况
推荐单位
意见或
自荐理由
推荐单位负责人
或自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团委
意见
年
月
日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制)
辅导员
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3.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辞职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所在部门及职务
年级专业
辞
职
辞
职
申
请<
/p>
(
400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p>
字
以
上
可
另
附
页
)
所
在
部
是否同
门
处
理
意申请
情
况
意
签
名
见
(
部长意见
)
(
分管主席意见
)
(
团副或主席意见
)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制)
所
在
部
是否同
门
处
理
意申请
情
况
意
签
名
见
(
分管老师意见
)
4.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调动申请表
姓
名
欲转入部门
所在部门及职务
性
别
年级专业
照
片
个
人
申
请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原
所
在
是否同
部
门
处
意转出
理
情
况
及意见
分管主席意见
分管主席意见
团副或主席意见
分管老师意见
团副或主席意见
分管老师意见
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学生会
(制)
部长意见
签
名
欲
转
入
是否同
部
门
处
意该同
理
情
况
学转入
及意见
签
名
部长意见
电子科技大学入学考试-电子科技大学入学考试
东南大学软件正版化-东南大学软件正版化
安徽大学表演系-安徽大学表演系
大学生面试准备-大学生面试准备
山梨县的大学-山梨县的大学
西南交大学校-西南交大学校
北京各大学校-北京各大学校
新疆农业大学分数线-新疆农业大学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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