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有哪些心理问题-大学生有哪些心理问题
2018
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 p>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
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
相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
考试院监督 ”
的录取体制,
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
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
程”
,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
西昌学院
(中文名)
,
XichangUnive rsity
(英文名)
,
学校代码:
10628< /p>
。
第四条
办学地址:
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学府路
24
号
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
24
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七条
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
符合
《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
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
学校颁发“学士学位
证书”
,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成立西昌学院普通本、
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全
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
作的决定,研
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九条
西昌学院下 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
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主要职
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
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
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
监督举报电话为:
1.
学校 监察处:
、
25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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