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大学金融硕士-波士顿大学金融硕士
关于评选
2018-2019
学年自治 区级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
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
务,发挥新时代优秀大学生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工
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全区普通高等学
< p>校“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
先进班集体”
评选表
彰活动的通知》
(宁教工委
[2019]25
号)要求 ,为做好我校
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本
科生、专科(高职)生
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
“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
品德 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
向;思想
积极,品行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
章制度,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含
良好,本学年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其已参学思想政治
理论课平均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
。
2.
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补
考、重修现象;具有
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
决问题的能力;
能够积极参加学生 课外科技、
学术类活动
(获
奖者可优先考虑)
3.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劳动和文 化活动,
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能够达到《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4.
综合好:既要注重表 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
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后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
为“
三好学生”
,
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 上进。
5.
曾荣获校级“
三好学生”< /p>
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模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含
良好,本学年未开设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其已参学思想政治
理论课平均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
结同学,尊敬师长,作风正派,顾全大局;热心承担社会工
作,有较强的管理能
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获得校级以上(含
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p>
3.
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组织承担
过班级或学院各类大型学生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有较强的
组织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班级民
主测评好评率不低于班级人
数的
90%
。
4.
曾荣 获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政治方向坚定;自觉践行社
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
德;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
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 /p>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学习
< br>纪律,无旷课现象;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曾获
校级以上(含校级)奖
学金或荣誉称号。
3.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 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
活动;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到国家最需要的地
方和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及基层乡镇工作的毕业生
,
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评选。
4.
已被评选为优 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 p>
1
)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
或学术不端者;
(
2
)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
(
3< /p>
)
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 /p>
5.
推荐为区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先行被评选为校级优秀
< br>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班级政治立场坚定,有团结协作、积极上 进、乐于助
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
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
风。
2.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
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
个人卫生环境,积极
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
90%
以上同学
达到《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要求。
3.
班级学年全科成绩一次通过率在
80%
以上。
4.
曾荣 获校级“
先进班集体”
荣誉称号。
(五)其它评选条件
1.
参评个人不得同时申报多项奖励。
2.
原则上曾获区级“
三好学生”
“
优秀 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
生”
“
< p>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个人(集体)
,不再参加评选。
< /p>
3.
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
< br>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
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评选。
三、推荐名额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临床医学院申报
3
名三好学生、
3
< p>名优秀学生干部、
2
个先进班集体;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各
申报
2
名三好学生、
2
名优秀学生 干部、
1
个先进班集体;
其他
学院各申报
1
名三好学生、
1
名优秀学生干部、< /p>
1
个先
进班集体。然后由学生工作部汇总统一组织评审。<
/p>
(二)优秀毕业生
各学院在推
荐校级优秀毕业生时一并各推荐
1
名区级优
秀毕业生,由
招生就业处汇总统一组织评审。
四、奖励办法
1.
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
进班集体,
将由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授予“
全区普通高等< /p>
学校三好学生”
、
“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 学生干部”
、
“
全区优秀
毕业生”
和“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
荣誉称号,
颁发荣< /p>
誉证书。
2.
学校在接到自治区 表彰决定文件后给予相应个人及集
体适当物质奖励。
< br>3.
表彰决定及评审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被推荐的学生在
表彰前有
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注重宣传,
严格评选
,
评选过程要坚持“
公正、公平 、公开”
原则,按照评选条件组
织公开推荐、民主评议及审核、公示无异
议后报送学生处。
2.
报送相关材料要求:
(<
/p>
1
)
报送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 一
式一份,评审情况说明一式一份,学校体育部出具并加盖公
章
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一份,教务处加盖成
绩专用章的成绩单一份,申请审
批表一式二份(推荐表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