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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003/07/07 14:59
中国青年报
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宣称:“北大改革的最终目 标是
———北大每个终身教授都是一流学者。”
按校方权威解释,北大改革方案提出的新的教师人事 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
(1)
教员实行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
(2)< /p>
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
(3)
招聘和晋升中引
< br>入外部竞争机制;
(4)
原则上不直接从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员;
(5)
对教员实行分类
管理,
教师岗位分 为教学科研岗位和专任教学岗位两类;
(6)
招聘和晋升中引入“教授会评议 p>
制”。
这些名 堂,博学多识的北大教师们可能一条都不陌生。让他们感到陌生的,是这些在欧
美大多数
大学通行的制度如今竟要移植进中国大陆的校园里。校方解释———
所谓“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是指在讲师和副教授岗位的教员都有定期合同, 在合同
期内最多只能有两次申请晋升的机会,不能晋升的将不再续约;副教授一旦晋升为
正教授,
则将获得长期教职
(
类似国外的终身教职
)
。
所谓 “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是指:教学和科研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教学科研单
位,学
校将对其采取限期整改、重组或解散的措施;而在被解散单位工作的教员,无论有无
长期
教职,都得中断合约,但有些教员可能被重新聘任。这里,“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标
准
是该单位在国内大学的相对地位,
如某学科教研室长期排名在国内
10
< p>名之后,将可能被解
散。
解散后,
学 校可能建立新的教研室,
在此情况下,
原来的一些教员有重新被聘任的机会, p>
但不保证一定被聘任。
以上两条结合起来,基本上就是美国大学普遍实行的“tenure
-
t rack”制度。这种制度
也被称为“up
-or-
ou t”(不升即离
)
合同。
在方案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对“分级流动制”还有这样一项具体要求:“讲 师层面
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
1
/
3< /p>
以上,副教授层面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
1
/
4< /p>
以上。”因
为反对的人太多,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
方案提出,今后,北大的讲师岗位要面向国内外 公开招聘,尽量不留或少留本院系新毕
业生;副教授和教授的空缺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晋
升两种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