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宿舍-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宿舍
2017
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
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 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
从学士、
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
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
人,
是教育部首批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
学,
被誉为
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
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
所以法学学科为主,
兼有经济学、 p>
管理学、
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
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
究型大学。
学校现有长宁、
松江两
个校区,占地面积
p>
63
万余平方米,设有
18
个学院(部)
,拥有
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公共管理、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
权,在
14
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38
< p>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
个
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
与科学研究工作。
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
2 012
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
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
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 /p>
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2017
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300
名(含推荐免试
生)
。其中,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约
78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约
名。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文件为准,
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
数为准。
学术型硕士学位和(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专业
学位学制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三大学科门类的
32
个学科专业、专业硕
士学位有
5
个专业领域对外 招生。
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
免试生。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
p>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
列条
件:
< br>1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7
年
9
月
1
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
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
2015
年
9
月
1
日以前毕
业)者;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
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
A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
(
425
分以上)
;
B
、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
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
< br>(
4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参加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的毕业生、
专 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p>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p>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的毕业生、
专 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人员,
应为高等学校学< /p>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五、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
(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
选拔并确
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
推免生)
,须在规定时间
内(
2016
年
9
月 p>
28
日
10
月
25
日)登录
< p>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 p>生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tm
)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
送网上复试通知,推免生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凡通过复试,被我
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接 收办法参见
东方法学网(
)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
p>
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
认,逾
期不再补办理。
1
.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
(
2016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通过互联网
< br>登录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
,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
人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
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
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
个专业。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于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 可随时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
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
如考生在报名时
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
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
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
.现场确认
考生
(不含推免生 )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
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
材料)
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考点)
参加入学考试的非应届考生需
提供本人本市
户口簿或居住证,
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
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办
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
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
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
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
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
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
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
复试及录 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p>
3
.准考证网上打印
考生于
2016< /p>
年
12
月
15
日
< /p>
25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址:
)下载打印
准考证。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
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