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耶德大学-扎耶德大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后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
鲁人社办
[2009]7
号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9.07.01
【实施日期】
2009.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办
[2009]7
号)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
2009
〕
3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
的通知
》(鲁政发〔
2009
〕
28
号)精神,切实做好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现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切实把 中央和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鲁政发
[2009]28
号文件要求,第三季度省政府将对各地落实促进普通 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措施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各级人事、劳动保障
部门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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