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利复旦大学-张双利复旦大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
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
人社部发〔
〕
7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局)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规范招人用人制度。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
革若干
意见的通知》
(国发〔
2013
〕
6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做好
201 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
知》
(国 办发〔
2014
〕
22
号)等文件进一步强调,要 在国有
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
行公开招聘。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积极推进公开招聘工
作,取得了较好进展。但是也要看到,
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过程中存
在招聘
信息不公开等用人不公问题,影响到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平等
就业权益。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公平就
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
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
工作规范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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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招聘应届高校毕<
/p>
业生(即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下同)
,除涉密
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国有
企业在招聘应届高校
毕业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范围,积极促进公
平就业。
二、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
(二)国有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制度。招聘制度中要明
确招聘计划、招聘程序、信息发布、
招聘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招聘计划不得缺少招聘
岗位及
条件、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时间安排、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内
容。
(三)国有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发
布招聘信息,保证真实有效。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条件,
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
件。工作地点位于省会及以下城市
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
性条
件。
(四)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采取考
试
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在同一批次招
聘
中,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开发布的招聘条件。当次公开招
聘发布的岗位未招满或需增加招
聘数量的,要在招聘工作结
束后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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