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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1
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教委学
[2011]22
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3-4
编辑时间:
2011-3-14
实施时间:
2011-3-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发文内容: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
年上海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
17.5
万人。在当前就业总体形势仍较严峻、结构性矛
盾突出的背景下,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做好
2011
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
对“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现就做好
2011< /p>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教育和人才规划纲要,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1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 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全国和上海教育工
作会议以及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
p>
“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
“加强就业创业教
育和就业指导服务”
,
“健全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
提升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
是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校毕业
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的战略任务。
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
业,
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
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和各高校要统一思想、 p>
凝聚共识,
在制定本地区教育规划纲
要实施意见和“十二五”
规划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做
到组织
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就业资金优先保障。
2011
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建立和完善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为抓手,
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
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
基层就业、
就业教育、
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拓展内容,创新手段,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 作,形成一批适应高校特色发展、
创新发展要求,
对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 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学校。
逐
步形成以全程化、<
/p>
系统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
以职业能力测评、
网上指导和个体咨 询为
辅助,以就业创业实践环节为补充的全方位指导服务体系。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p>
调动和整合校内外资源,
进一步加强毕
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
建设,
在人员编制、
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加大公共就业 服
务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
大力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优质课程建设。
各高校要统筹 学校相关学科优势,
大
力推动就业指导学科建设和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
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课程。
有
条件的高校要成
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
要以建设精品课为抓手,
着力提高课程质量。
< p>要建
立和完善就业指导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实训制度,
落实把就业指 导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
列的相关政策,着力提高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
平。
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 p>
市教委将积极探索利用就业网办理报到证及改派手续,
简化程
序,提高效率。科学、规范、准确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
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分析系统建设。
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快捷、
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各高校要充
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
友等资源,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渠道作用。
各高
校要
持续通过网络招聘、
专场招聘、
联合招聘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确保场次及岗
位数增长,
确保各类招聘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序。
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
积极参加全
国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就业网络。
大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 ,
帮助毕业生正确进行
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提高人职匹配度。要结合学
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求职心理、
择业技巧、
就业政策等方面的个 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
重点做好对就业困难学生的
“一对一”
帮扶。
各高校要密切关注 p>
2011
届世博志愿者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摸清底数,
建立专项数据库,
予以重点指导和优先推荐,并将其就业进展情况以月报形式上报市教委
。
三、强化教育,完善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成果更加明显
密切配合财政、
税务等部门,认真落 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0]84
号
)
,各高 校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
核、发放工作,
让毕业生切 实享受到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财政和社
会投入等
多种渠道,
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规模。落实工商注册、
行政审批、 p>
申请
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简化程序,
增强政策操作性。 p>
各高校要积极出台并不断完善本校促进
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
按照“面向全体学生,立足专业教学,融入人 才培养全过程”的方针,全面推进创新创
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
市教委 将积极开展高校创业教育基地建设,
设立创业教育专项资金,
编写创业教
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材,推广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各高校要加强创业指导力量,
建立创业
导师专家库,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
社团活动等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创业知
识和创业体验,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
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 园区等资源,
创建一批
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落实场地、
资金、
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
的创业培训的引导力度。发挥“中国
(
上海
)
创业 者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引导有创业意向
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p>
提升创业能力,
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各高校要
积极整合资源,
创造条件,
通过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建立创业基地,
并进一步加快
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进程,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拓宽渠道,完善政策,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继续精心实施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
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的规模。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
畅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主 渠道。
各高校要紧密结
合服务外包行业发展需求,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扩大服务外包领域,
进一步完善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要会同有关部门
努力解决毕业
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
落实户档迁转、社保接续、工
龄计算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确保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 p>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
办、财
政部《关于印发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
的通知》
(
教师
[2010]2
p>
号
)
要求,认真做好首批上海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组织招 聘录用、落实
工作岗位、
办理派遣和接收等工作,
优先安 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
确保到中小学任教有编
有岗,为培养造就一大批
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条件。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更加有效的基层就业毕业生激励机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