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大学 >

宁夏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11月形势与政策:大学生不能信仰宗教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3 08:17
tags:

大学生用笔记本-大学生用笔记本

2020年11月23日发(作者:郭廷以)


大学生不能信仰宗教


第一、宗教对学校渗透的表现:


(一)大学生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 p>1

)无法理解不能信教“我国宪法中规定公民年满

18

岁,可


以有信教的自由,为什么要限制学生信仰宗教。

2

“宗教教人向


善。

3

)信教但不宣传(

4

< p>)

“节假日去清真寺礼拜是我们民族的风


俗习惯。

5

“穿衣着装,是我个人自由,别人管不着, 这是我们民


族的风俗习惯。

6

“为什么新疆限制学生到清真寺去,而内地很多


地方岁数不满

18

岁的学生却可以到寺庙里活动,这究竟是怎么回


事? ”


(二)现实中的错误行为


1

)在学校传教:宣传宗教思想、散发具有极端宗教思想的传

< br>单、音像制品等。

2

)在校园做礼拜、在宿舍做“乃玛孜 ”

3

)在


学校封斋。

4

)在学校穿戴具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5

)在校园外参加


宗教活动。

6

)参加宗教组织。


第二、必须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坚持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教育与宗教关系的


基本方针,

是政 教分离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学校教育中坚持教育


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具体说来就要做的这样五个分离:

1.

学堂(校)


与教堂 即宗教活动场所相分离。

学校不得设立宗教教堂和其他宗教设


施,

影响和干扰学校教育的正常进行。

2.

教师与牧师即宗教教职人员


相分离。教师不得担任宗教职务,如牧师、神甫、阿訇、伊玛目等,



1


宗教教职人员也不得到学校担任教师,

无论 何人都不得利用学校讲台


讲授宗教教义,强迫学生信仰宗教。

3.

教材与宗教经典、宗教教义相


分离。学校不得以宗教典籍、教义作为教材内容向 学生讲授,在学生


教材中也不得宣传和讲授宗教教义,

剔除一切宗教内容 。

4.

学生和教


徒相分离。

教徒象普通公 民一样享有受教育权利,

但教徒在非宗教学


校也必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 离,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接受学校的


各项教育。

学生只能进学堂而不能进教堂。

学生在学校不得穿着宗教


服饰, 佩戴宗教标志,从事宗教活动。

5.

学校教育活动和宗教活动相

< br>分离。学校和教师只能按照《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育


方针和培养目 标组织相关的教育活动,

不得组织学员集体从事诸如礼


拜、祈祷、封斋等 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学员也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


组织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总之,正如 列宁所说:要使“教会同国家


相分离,学堂和教堂相分离,学校完全成为非宗教的学校”


1



近年来,

有些人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幌子,

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


强迫和 变相强迫青少年参加宗教活动,

完全是一种利用宗教进行的非


法宗教活动 ,必须坚决加以制止。中共中央【

1982

19

号文件指出:


“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

司法、

干预 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


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

出家和到寺庙


学经。

”但是近年来,有些信仰宗教的家长经常给 自己的孩子灌输宗


教思想,带孩子参加宗教活动;一些宗教人士以讲经为名办经文班


(点)

,引诱在校青少年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不但干扰了正常的教育





2


教学 秩序,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违背了《教育法》所确定


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


青少年正处在学习知识、长身体阶段,生理、心理都尚未成熟。


这一时期,

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和社会各方面的保


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团体


和个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监护人)都“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


行和适当 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


动”

,都不得施行“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第八条也规定: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所有这些规定

< br>都要求,学生在校学校的长知识、长身体阶段,不得强迫他们读经学


经,不得向他 们灌输宗教思想,不得强迫他们参加宗教活动。


(一)

学校不是宗教活动的场所,

培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学


校肩负的重任< /p>


在我国,学校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

重要思想,

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场


所,

也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

< p>不允许公


民、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学校传播宗教意识,从事宗教活动,


干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这是宪法和教育法要求公民必须履行的一

< p>
项义务。

这不仅是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也是为了保证公民


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不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

这既是我国相关法律、


规,社会主义学校的性质、

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决定的,也是 坚持教



3


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国 家的未来,

按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和有关法律要


求,

学校有义务保护广大青少年的权利,

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和


成长环境 ;

尤其要重视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在青少年中


普及科学知识,

引导他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


界 观(包括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

,增强自觉抵制宗教和有神论思想


侵蚀的 能力,

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社 会主义新人。


任何纵容、唆使、强迫青少年读经、学经,从事宗教活动的行为都是


非法的,都必须坚决制止。


(二)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


在我国,< /p>

人民教师同样不应该信仰宗教。

人民教师虽然不都是共


产党 员或共青团员,但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却应该遵守教师法,履行


教师法所赋予教师的各项 义务,模范地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


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 ,

培养社会正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


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 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章


第八条还规定:

教师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


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 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


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 务。教师的职责


要求教师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

教师在学校


教书育人过程中起着主导性的关键作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

他有教书育人



4


的义务,绝对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要教育学 生不信仰宗教,不参加


宗教

活动,教师本人首先要不信 仰宗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这是一


项基本的教育原则,

是教师职业对教师 的基本要求。

如果教师本人信


仰宗教,

就会自觉不自觉地 感染和影响学生,

不但不能很好地履行

《教


师法》赋予教 师的义务,违背教育学中身教重于言教、为人师表的教


育原则,而且违背“教育与宗教相 分离”原则,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


贯彻。


教师 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担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

教师的信仰


和言行直接影响着青少年一代,对青少年理想信念的树立,人生观、


世界观的形成起着 潜移默化和无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教师必须用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 义世界观武装头脑,

不得信仰宗教,

不得参加


宗教活动, 对散布分裂言论、带头宣扬宗教教义的教师,坚决清理出


教师队伍,

同时 要清理整顿学校的教学秩序,

不允许任何宗教活动侵


蚀学校,要清理教材 ,增设新疆史、地方史课程,强化青少年的国家


意识和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

< p>


(三)学习科学知识是大学生的首要任务


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华,精力充沛、意气风发。作为社会主义事业


的接班人和未来国家的 建设者,

共同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


使命和十三亿中华儿女国富 民强的历史重托。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是


大学生在校的首要任务。

科学与宗教虽然有联系,

但其在本质上有着


根本区别。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青年学生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


权利,但 青年学生却不应该信仰宗教。在此,需要谈一谈青年学生应



5


该如何正确履行自己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问题。

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


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

宣传无神论的自由两方面的含义。

学生


不仅必须全面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两方面的科学含义,

把权利 和


义务统一起来,

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还必须根据自


己所处的环境和条件,

把宪法的总原则和其他各项具体法律 、

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三、大学生不能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一)我国法律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


仰自由”

的权利,

学生也是公民,

当然也应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问题的关键不 在于学生有没有这一权利,

而在于如何正确行使这一权


利。

在我国无论是信仰宗教的公民还是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都必须遵守


宪法和法律,在依法享 受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的同时,


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

36

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11

条都在明确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权利的同时又规定,

“任何人不


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

损害公民身体健康、

妨碍国家教育制


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8

条也规定:

“任 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p>


1983

年《中共中央关于在清除精神污染中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


指示》中指出:

“任何人不应当到宗教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不应


当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论还是无神论的辩论。

但是,

任何宗 教组织



6

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


大学班级活动策划书-大学班级活动策划书


长沙的二本大学-长沙的二本大学


大连大学专科-大连大学专科


大学英语三级作文-大学英语三级作文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沈阳大学录取查询-沈阳大学录取查询


广州大学招聘会-广州大学招聘会



本文更新与2020-11-23 08:17,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1499.html

11月形势与政策:大学生不能信仰宗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