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大学有哪些-美国东部大学有哪些
中大研字〔2014〕19
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4
年
6
月
4
日
―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
积极进
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
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
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
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 财教
〔2013〕
19
号)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2013〕219
号)
、
《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
< p>(中大研字
〔2014〕14 号)等精神,从
2014
< p>级新生起,设立国家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校研究生
学业
奖学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优秀研究
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杜绝弄虚作
假。
第三条 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可同时
申请,但研究生获得的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若超过学
校学费标准,则不再参加学校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章 奖学金标准
第四条 学
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中央财政当年下拨
经费,制订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奖励标
准及比例。国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
―2―
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见表
1(不包括单考生、软
件工程、MBA、MPA、工程管理硕士生、
在职攻读的研究生等)
。
表
1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标准
标准
学位类别
序号
学科(位)类别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万元/生
?
年)
一等
学术博士
专业博士
学术硕士
1
2
3
4
5
6
7
专业硕士
8
9
10
11
12
各学科门类
各专业博士
各学科门类
经济类(02)
法学类(03)
教育类(04)
文学类(05)
工学类(08)
软件工程硕士
(085212)
二等
不设
0.3
0.2
0.8
0.4
0.4
0.7
0.6
不设
0.4
0.3
0.8
不设
0.5
0.4
1.0
0.6
0.6
0.9
0.8
不设
0.6
0.5
1.0
医学类(10)
艺术学类(13)
会计硕士(1253)
第三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突出;
5.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6.身心健康。
第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根据研究生学
年内思
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和实践(临床)工作业绩
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国家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
1.有
1
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2.课程考试虽及格但加权平均绩点小于
2.5;
3.考试作弊;
4.参评学年内休学;
5.学年考核不合格;
6.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
7.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8.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9.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
失;
10.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11.在职攻读学位。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下调一个等级
或调整为零额(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
究生除外)
。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下调一个等级;
(1)本学年有
1
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经重修仍不及格;
―4―
(2)在学位论文阶段,不努力钻研,项目研究无明显进
展。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为零
额。
(1)研究生本学年有
2
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2)课程考试及格但加权平均绩点小于
2.5;
(3)考试作弊;
(4)学年考核不合格;
(5)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6)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7)在科学研
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
损失;
(8)未经导师和二级单位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
(9)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10)在职攻读学位。
p>
(三)因课程成绩原因导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下调
等级的研究
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将学校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等级上调。
< br>1.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外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
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以
第一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高
水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都须为
中南大
学);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
第一申请
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
< br>权发明专利;
―5―
3.在国际或全国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4.获得国家
级科技奖或人文社科奖前
5
名,获得省部级科
技奖或人文
社科奖前
3
名;
5.做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效益。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一)研究生新生
根据研究生考试成
绩、复试成绩、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及
学校有关规定,经复试小组和导师考核与推荐,初
定研究生新
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经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网上公示,
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新生入学
后,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研究生人事档
案到校情况进行审核,研究生院负责对研
究生工资关系(应届
毕业生无工资关系)转入学校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并报学校奖
助学金评
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
每年
10
月份,研究生如实将本学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
得的专利成
果等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术成果”相
关栏目,然后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
统“学习管理”栏打印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1 ),手工填
写申请原因,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各二级研究生
培养单位评审。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组织和程序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
校主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
、研究生工作部等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