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录取条件-厦门大学录取条件
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2011
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我院对
2011
级建筑学、
建筑学
(室内设计)
、
城市规划这三个专业实行按土建
类专业大类招生,
为了做好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
根据学校“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大
教
[2010]
78
号)精神,特制定我院《
2011
级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草
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 “以学生为本”和“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
式,鼓
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
业培
养目标,提高人才质量。
二、培养模式
对我院
2011
级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
1.5+2.5
”的培养模式,实行宽 口径培养,即新
生先期在本大类内进行大类基础课程学习,之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
、兴趣特长和相关
专业成绩等情况,于第三学期进行本大类的专业分流,第四学期开始明
确进入本大类中的某
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三、分流原则
在学分制框架下,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应坚持以下原则:
1.
社会需求原则:有利于学生根据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
的社会适应性。
2.
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 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
专业分流。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 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
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的利
用率。
四、分流依据
< /p>
1.
学生的志愿:指学生的自身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和今后发展意向。
2.
学生的成绩:指学生取得的 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指前
两个学期大类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的总分。
3.
专业 的要求:指学院对本大类中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要求。
五、分流时间
分流工作在第三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启动,
并拟定大类内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细则,
并由教务处审批后统一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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