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艳照门-厦门大学艳照门
重庆大学
2016
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第二阶段复试安 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
06]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的实际
情况,现安排如下:
学院专业硕士(MPA)复试领导小组
一、
复试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邱泽奇
副组长:张
邦辉、罗章
成
员:刘渝琳
张鹏
李志
蒲艳萍
彭小兵
秘
书:符晟
程征明
二、复试小组职责
复试小组由公共管理学院专任教师组成。共设
6
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
5
人(其中< /p>
1
人负责英
语口语与听力)
复试按
照对考生德能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公管纪委电话:
邮箱:ggjw@
复
试
实
施
细
则
一、复试分数线
执行
2016
年
MPA
国家
< p>A类地区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2016<
/p>
年
3
月
18
日(周五)全天,请务必 提前查看
A、B
组名单!!!
三、复试地点
重庆大学
A
区公共管理学院
四、复试程序
p>
1、下载复试通知书
2016
年
3< /p>
月
9
日—2016
年
3
月
20
日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 p>(网址:/mis/recruit_)。
2、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复试通知书(
网上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与
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
1
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 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p>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
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
2016
年
3
月
5
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 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
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p>
9)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
资格
1~2
年的申请。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
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
责
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
资格审查地点:学院
p>
208
室
复试费缴费地点:学院
211
室
复试费为
150
元/人。除此之外,同等学力 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
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
100
元。
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缴费时间:
A
组:3
月 p>
18
日
(08:30-09:25)
B
组:3
月
18
日
(10:30-13:25) p>
4、体检
1)体检时间:2015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16
日(17、18
日可补检),每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
—17:30(如部分学院因复试时间安排不能在集中
体检时间参检,请考生与学院联系具体体检时间);
2)体检地点:重庆大学
区、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
3)体检费:¥35
5、复试主要方式
政治理论笔试(2
小时,满分
100)+综合面试(满分
100)
①
p>
政治理论笔试(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及相关政策,不指定参考书)
A<
/p>
组:
3
月
18
日上午
09:30-11:30
B
组:3
月
18
日下午
13:30-15:30
②
综合面试(包含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A
组:
3
月
18
日下午
13:30-
B
组:3
月
18
日上午
08:40-
同等
学力加试科目:(3
小时/科,满分
100)
时间:3<
/p>
月
19
日上午
09:30
科
目一《公共管理学》;科目二《公共政策学》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张成福,党秀云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管理学》陈振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br>《公共政策学》宁骚,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政策学》严强,
p>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注:笔试考试均为闭卷!须自带书写工具及本人身份证明
以上考试地点均设在
A
区公共管理学院,具体请在学院一 楼大厅查看
6、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
按
100
分计。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50%+综合面试
×50%
MPA: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注
1:按考生的入学考 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注
2:符合教育部“三 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
/p>
2016
年
3
月
13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7、以下情况者
,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
a.复试考试中出现作弊、代考
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者;
b.复试笔试成绩或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
③加试科目任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