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供个人参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
为回馈中国
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对广大龙卡信用卡持
卡人刷卡消费或参与活动
给与积分奖励并提供礼品兑换,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定
1
.龙卡信用卡 持卡人刷卡消费(龙卡单位商务卡除外)
,即可按照积分规则
明确的计算
方式累积积分,并可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航
空里程、服务等(以
下统称“积分礼品”
)
。
2
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 /p>
活动资格:涉嫌利用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包括为他人交易刷卡的)
、所持中 国建设
银行龙卡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销、有逾期欠款行为、违反《中国建<
/p>
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
、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本 积分规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
实交易真实
性;
如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不予兑换;一旦
查实
持卡人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或有逾期欠款行为的,以及违反法律法
规及监管政策
或我行相关约定规定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冻结积分、积分清
零、冻结卡片使用、销
卡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如前述行为可能构
成犯罪的,
p>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
.
积分为中国建设银行对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回馈项目,
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
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
,任何转让对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仅供个人参考
中国建设银行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累积规则
持卡人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
卡信用卡在宾馆、
酒店、
餐饮、
娱乐、
百货公司、
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现金分期业务按照实际办理金额计
积分。
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
/p>
.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
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
.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交易;
3
.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 p>
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
4.
购车分期、装修分期、车位分期、留学分期、教育分期、分 期通、旅游分
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业务;
5.
卓越商务卡
-
单位商务卡各类消费
;
6.
银联确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
7
.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不进行积分的交易或商户。
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积分的交易
被计算了积分,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
未按照中国银联的规定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中国建设银行不
承担相
关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审查持卡人获取积分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
和正当性,并
要求持卡人提供
POS
签购单、
< p>购物发票等证明材料。如持卡人无法按期提供符合
建行要求的证明材
料,建行有权不授予持卡人积分、或采取扣回积分措施。
奖励积分是鼓
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仅供个人参考
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
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
使用。
三、积分的计算方式
1
.积分包括综合积分及专项积分。
< br>2
.
综合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
每消费人民币 p>
1
元积
1
分
(按交易金
额四舍五入取整)
;
每消费美元
1
元积< /p>
7
分;
持欧洲旅行卡消费
1
欧元积< /p>
9
分。
我
行有权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外币
累计标准。
3
.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4.
专项积分是指服务于部分信用卡(详见附件)产品权益,按照具体产品权 p>
益规则提供积分累计、
积分兑换的业务。
持上海大众龙卡每消 费人民币
166
元
(或
等值外币)积
p>
1
分(按
1
分的整数倍累计)
。
专项积分可根据具体产品权益规则允许转出至综合积分账户,持卡人在名下<
/p>
有至少一张非专项卡的前提下可通过个人网银操作专项积分转出。
5
.
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
附属 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6.
因任何理由将刷 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
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
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四、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最长五年
(以日历年度计算,
含累计积分当 年)
,
每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期间( 即“第一年”
)
累计的积分于第五年
12
月
31
日到期,统一清
零
。
201 6
年
12
月
31
日(含)前累计的 积分永久有效。
例:
2017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间累计的积分,于
2021
年< /p>
12
月
31
日到
期,剩余积
分自动清零,且不可再恢复。
持卡人到期不续卡或注销卡片,如名下无
正常使用的龙卡信用卡,则名下积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仅供个人参考
分将予以清零
。
持卡人进行积
分兑换时,按照积分有效期到期先后顺序进行积分扣减,最后
扣减永久有效积分。特色产
品专项积分兑换以具体产品权益规则为准。
五、积分查询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
网站、
短信、
微信公众号、
积分商城、
手机银行、
个人网银、网点柜台、网点
STM
等渠道查询积分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对积分查询渠道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
。如
持卡人对积分交易明细有疑义,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95533 p>
查询。
六、积分兑换方式
1
.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
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申请。
2
.积分可通过积分商城、善融商务、积分商户、积分抵扣金融 服务费等渠道
进行兑换。
3.
通过信用卡积分商城在线兑换积分礼品,
申请是否成功将视持卡人积分是
否足够扣减、礼品库存情况确定
。
4.
在建行积分兑换合作商户刷卡时以积分折抵部分消费兑换礼品。
5.<
/p>
钻石信用卡、
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可致电
400-888-8858< /p>
申请兑换积分礼品。
6.
因持卡人兑换积分礼品发生的税款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缴纳。
七、积分商城兑换
1.
龙卡 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规则申请兑换积分商城礼品,
可兑换的积
分礼
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
2
.兑换申请方式
持卡人登录
,注册用户
/
登录,选择积分礼品后,按提示下订单,通过确认礼
品数量、配送地址等兑换信息、输入手机号和信用卡卡号,即可完成订单。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仅供个人参考
3
.所有礼品兑换一经申请,即不可取消或更改。
p>
4
.配送信息查询:兑换成功后,可登录积分商城在我的账户中查询订单配< /p>
送情况。
5
.
持 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将持卡人姓名、
联系电话、
对
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礼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
6
.建行网站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
颜色、花色随机发送。
7
.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 ,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
不可退货、换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
金。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在运送过程中
毁损或积分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持卡人须在签
收日起的
7
天内致电礼品包装
上注明的
礼品供应商销售热线提出换货申请,超过
7
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
< p>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附件及相关凭证。如持卡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礼
品质量问题,可致电礼品供应商申请维修。
8
.< /p>
通过积分兑换的航空里程、
电子券等均有使用期限及适用范围等使用规定,
持卡人须按其规定使用,违反规定或超过使用期限致使无法使用的不得退换。
< /p>
9
.持卡人应在兑换申请前核实对账单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确保相关信 息
的正确及完整。对因持卡人预留信息不详、错误,或发生变更但未及时通知中国
建设银行,
或无人收货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
未能送达, p>
均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10
.积分礼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
1
)送货上门:通常在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后的
20
天内(
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等国定假日及偏远地区、灾害天
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
。
(
2
)
邮寄包裹:
无法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偏远地区以及相关管制 地区将通过
普通邮寄包裹的方式配送。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
-
-
-
-
-
-
-
-
上一篇:建行全真试题1
下一篇:建行考题回忆版大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