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重点大 学排名
/
排
行榜名单
)
< br>2007
年
07
月
25
日< /p>
星期三
下午
12:51 p>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重 点大
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 p>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重点大学 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和
十一五
211
工程大学列表(至
2007
年)中国 重点大学名录和中国大
学名录(至
2007
年)
〖
1954-10-5
〗
p>
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
6
所 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
医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
1959
年
5
月
17
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
16
所高校为全国重点
大学:
中国
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北京
农
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
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
1959-8-28
〗
增加
4
所重点大学:
< br>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
4
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注: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第一医学
院(复旦大学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协和医科大学复校8年制临床
医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
学)。
一九五九年三月中央决定设置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是在高等教
育事业大发展中,为了保证
一部分学校能够培养较高质量的科学技
术干部和理论工作干部,更有力地提高我国高等学
校的教育质量和
科学水平。由于两年来高等学校大量增加,中央原定二十所重点高
< /p>
等的数
量感到太少,为了更有力地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支
持新建学校的工作,中央决定再增
加一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不易过多,各校之间要有适当分
工,
学校发展规模不宜过大,应该加以控制,以便集中力量,迅速达到提高质量 的目的。
一、
原有的全国重点高等学 校(校名前加
☆
的)和新增加的
全国高等学校共六十四所,名单如下:
中国重
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重点大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1
、
综合大学十三所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大学
☆
复旦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海洋学院
兰州大学
2
、
工科院校三十二所
☆
清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天津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连工学院
东北工学院
南京工学院
华南工学院
华中工学院
重庆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
北京航空学院
北京地质学院
北京矿业学院
唐山铁道学院
华东水利学院
同济大学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3
、师范院校二所
☆
华东师范大学
☆
北京工业学院
北京石油学院
北京邮电学院
北京钢铁学院
北京铁道学院
北京化工学院
吉林工业大学
大连海运学院
华东化工学院
华东纺织工学院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中南矿冶学院
☆
北京师范大学
农林院校
☆
北京农业大学
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北京林学院
医学院校
☆
中国医科大学
☆
上海第一医学院
☆
北京医学院
北京中医学院
中山
医学院
外语政法院校
北京外国语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政法学
院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音乐体育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体育学院
军事院校
☆
军事工程学院
☆ p>
第四军医大学、
☆
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1959
-
05
-
17
中央书记处
决定指定全国重点学校
16
所:
1959
-
08-28
增加
4
所全国重点学校
(重中之重大学为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963
-
09
-
12
教育部通知增加
3
所:
p>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
1962-12-11
曾通知一次)、
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3
-
< p>10-
24
教育部通知增加
1
所:
南京农学院
68
所老牌重点学校现用名对照及当时所属主管部委:
1959/05/17
中共
/
中央
/
书记处决定指定全国重点学校
16
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 科技大学
(
科学院
)
、上海第一
< br>医学院(合并复旦大学,卫生部)、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七机械部)、清华大学、天津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北京工 业学院
(第五机械部、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航空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三机械部)
、
北京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农业部)
、
北京医学院(合并北京大学、卫生部)、北京师范大学
1959
又增加的
4
所:
协和医科大学(卫生部)、哈尔滨军事工程 学院(国防科技大学)、第
4
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
技大学、国防科委)
1960/10/22
中共
/
中央
/
书记处决定增加 p>
44
所: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
院(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理科文科;以上高等教育部)
大连工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南京
工学院(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重
庆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工科;以上高
等教育部)
国务院各部委:
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冶金
部)、西北工业大学(第三机械部)、合肥工业大学(第一机
械部)、北京石油学院(石
油大学、石油部)、北京地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地质部)、
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邮电
大学、邮电部)、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冶金部)、北京
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
学、煤炭部)、北京铁道学院(北方交通大学、铁道部)、北京化工
学院(北京化工大学
、化工部)、
唐山铁道学院(西南交通大学、铁道部)、吉林工业大学
(合并吉林大学、第八机械部)、
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交通部)、华东水利学
院(河海大学、水利部)、华东纺织
工学院(东华大学、纺织部)、
< /p>
同济大学(当时归建工部,建工部分成建工、建材二个部给高等教育部)、
武汉水电学院(合并武汉大学、电力部)、中南矿冶学院(中南大学、冶金部)、成都电
讯
工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第四机械部)、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合并中国农业大学、
农业
部)、北京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林业部)、北京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卫
生部)、
中山医学院(合并中山大学、卫生部)、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外
交部)、国
际关系学院(中共
/
中央调查部
-
安全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最高法院)、北
京对外贸
易学院(对外贸易大学、外贸部)、中央音乐学院(文化部)、北京体育学院(国
家体委
)
1963/09/12
教育部通知增加
3
所: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
3/10/24
教育部通知增加
1
所:
南京农学院
合并后
68-6=62
所
文革前八个机械部:
第一:通用机械,第二:
核工业;第三:航空;第四:无线电
,
第五:常
规武器
第六:舰船;第七:导弹;第八机械工业部:汽车、拖拉机;
第二到第七机械部名义上归国务院管,归国防工业办公室管(军委);
当时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办是
2
个单位,国防科委管研究院 所。
如今原国防科工委和总参等部门改为总装备部
< /p>
军工系统第
2
到第
7
机械部 国家职能部分重建国防科工委。
其他
二机部:核工业总公司
三机部
+
七机械部:航空公司
+
航天总公司
=航空航天总公司
四机部(王诤部长):
电子工 业部
+
邮电部
==
信息产业部
五机械部:兵器工业总公司
六机械部:船舶工业总公司(中船重工)
八机械部(农业机械部)四届人大早一步合并到机械部,
机械部的汽车局改制汽车工业总公司实体是一汽、二汽、重汽三大公司。
高等教育部曾经的直属大学:(
23
所)
1
、文理综合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文科)
☆
北京大学
☆
复旦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海洋学院(理科,文
革初给海军党委代管)、
兰州大学
2
、
工科院校
☆
清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后给第六机械部)
☆
西安交通大学
☆
天津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工学院
南京工学院
华南工学院
华中工学院(四个工学院
)
3
、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1960
年由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
2
个部领导划归高等教育部)
华东化工学院
厦门大学等划归。
院校院系调整后,计划经济时代:
高等教育部
苏联式(理、文)综合大学与工科大学的按行政大区布局的对应关系:
这种
给钱、给人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大区
中心、副中心
大学的地位
直到如今也深刻影响现在的地位和水平,基本都是985大学。
首都(国家中心):
北大
--------
清华大学
华北:
南开
--------
天津大学
东北:
吉林
--------
大连工学院
西北:
兰大
---------
西安交大
西南:
四川大学
-----
重庆大学
上海
复旦
---------
上海交大
华东:
南大
---------
南京工学院
中南:
武大
---------
华中工学院
< /p>
中山
---------
华南工学院(华南
次
中心)
师范
:北京师大(北)
----
华东师大(南)
其他
中国人民大学(文科)
山东海洋学院(理科)
山东大学等没有大区中心的对应关系
国务院最
近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
决定恢复和办好一批全
国重点高等学校。
国务院在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时指
出,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是一项战略性措施,对于推动教育战线的整顿工作,迅速
提高高等教育的水平,尽快改变教育事业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严重不相适应的状况,是完
全必要的。因此,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任务,各省、市、自治区和各
部委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对有关院校的领导,积极支持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工作。
国务院要求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要深刻理解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要谦虚谨慎,
戒骄戒躁,树
雄心,立壮志,兢兢业业,艰苦奋斗;深入开展教育革命,努力在规划的时
间内使教学和科
研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 具有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做
出更大的贡献。
在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中,根据有利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有
< br>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在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早见成效的原则,提出对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面向全国和面向地区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除少数院校实行有关部委直接领导外,多数院校实行有关部委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
以部委为主。面向本省、市、
自治区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原则上由 本省、市、自治区领导,
有关部委要给予支持。要加强党的领导,抓紧各院校领导班子的
建设。争取在半年左右时间
内按照接班人五项条件配备好各院校的第一、二、三把手领导
干部,并建立健全老中青三结
合的领导班子。
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p>
健全后勤机构,
认真做好后勤工作,
切实保证教学、
科研、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教育部的报告还指出,在教育
革命的实践中,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要带动一般院校共同前进;
一般院校要推动全国重点高
等学校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重点带一般,
一般促重点,
相互提高,
加速发展,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及国民经济的可能,逐步扩大全国重点高等
学
校的范围,使高等教育事业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p>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p>
中国重点大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目前,第一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已经确定,共八十八所。
它们是:
北京大学(及分校)、复旦大学、吉
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
厦门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
内蒙古大学;清华大学(及分校
)、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南京工学院、
华南工学院、广东化工学院、
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化工学院(及分院)、
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长沙工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学院、西北工业大学、成
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北
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华东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哈尔
滨船舶工程学院、哈
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北京钢铁学院、东北工学院、中南
矿冶学院、华东水
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河北电力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化工学
院、大庆石油学
院、四川矿业学院、阜新煤矿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东北重
型机械学院、
湖南大学、
镇江农业机械学院、
大连海运学院、
北 方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上海纺织工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湖北建
筑工业学院、武汉地质学院、长春地质学院、北
京邮电学院、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南京
气象学院、武汉测绘学院、山东海洋学院;北京师
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北农业大学
、云南林学院?、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大寨农学
院;北京中医学院、北京医学院、上
海第一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医学院;北京外国语
学院、
上海外国语 学院;
西南政法学院、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体育学院;
中央民族学院。
文革前
68
所重点高等学校
< p>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第四军医大学等高校没列入
1978-2-17
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名单内。
< /p>
——
成都工学院(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从地方要去四所学校之一,
1978
年
10
月划
归国
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技大学,成为重点大学,
1980
年
10< /p>
月改属原国家教委)
——
中国人民大学(
1978
年
7
月
7
日,国务院恢复
1971
年
4
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 学。国务
院在国发
[1978]129
号文件中重申:中 国人民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大学。)
——
无锡轻工业学院
其他部属重点大学
——
中国协 和医科大学(
1979
年
7
月国务院决定校名 p>
“
中国首都医科大学
”
,
1985 p>
年改称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这是协和医学院第三次复校)
< /p>
——
北京广播学院(
1978
年被列为部属 重点大学)
1978
年宣布及后来增加(新名字)
: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 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重点大学排 名
.
排行榜名单
)
重点综合大学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西北
大学
云南大学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 学名录
.
中国重点大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重点理工院校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工学院
+
广东化工学院)
中南工业大学(中南矿冶学院)
北方交通大学
(北京铁道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成都科技大学
(
成
都工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钢铁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学
院)
东南大学(南京工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电讯工程学院)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运学院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化工学院)
西
北轻工业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东北大
学(东北工学院)
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化工学院)
吉林工
业大学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学院)
燕
山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华东水利学院)
同济大学
北
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学院)
浙江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纺织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四
川矿业学院)
青岛海洋大学(山东海洋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程学院)
南京气
象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院)
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农机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
重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电力学院)
辽宁工程技术
大学
(阜新矿业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工学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
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学院)
长春科技大学
(长春地质学院)
上
海交通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建筑工业学院)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武汉测绘学院)
湖
南大学
无锡轻工学院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p>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 国重点大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重点农业院校
p>
北京农业大学、
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
(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
、
山
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农学院等)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
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除了北京农业大学都叫学院)
中国重点大学名录
(
中国大学名录
. p>
重点大学名录
.
北京重点大学名录
.
中 国重点大学排名
.
排行榜名单
)
学
中山医科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
6
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医科大
华西医科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以外叫医学院)
重点林业院校(
1
所)
北京林业大学
(林学院)
重点财经院校(
1
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外贸学院)
重点艺术院校(
1
所)
中央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