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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
(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
2010
年
06
月
24
日通过,
2010
年
9
月起开始执行
)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 位,
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
、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 p>通过系统的培养,
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应能够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
理原则;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
p>
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p>
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制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身心健康,
遵纪守法,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 /p>
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
1
、
通过课程教学、
实践必修环 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
律问题的能力。<
/p>
2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
80
学分,其中必修课为
35
学分,实践必修环节
11
学
分,推荐选修课和自
选课
24
学分,学位论文
10
学分。
3
、必修课的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
80%
。考
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
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
发 现、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
、
成立导师组,
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 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
士研究生资格的正、
副教授为主,
并 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 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6
、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 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
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
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
技术。
1
五、课程设置
法律硕士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
35
学分)
1
、自然辩证法
60610053
3
学分
2
、外语(
I
)
60640012
2
学分
3
、法理学
70660013
3
学分
4
、中国法律史
80661363
3
学分
5
、宪法学
80660293 3
学分
6
、民法学(总论与物权法)
70660553
3
学分
7
、刑法总论
70660133
3
学分
8
、刑事诉讼法学
80660113
3
学分
9
、民事诉讼法学
80660063
3
学分
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70660473
3
学分
11
、经济法总论
80661273
3
学分
12
、国际法
70660453
3
学分
< p>(二)选修课
(从中选满
24
学分)
1
、外语(
2
)
70660092
2
学分
2
、商法学(含总论和公司法)
80660053
3
学分
3
、国际经济法
80660103
3
学分
4
、国际私法
80660093
3
学分
5
、知识产权法学
80660132
2
学分
6
、环境资源法学
70660503
3
学分
7
、法律职业伦理
80661342
2
学分
8
、刑法各论
70660193
3
学分
9
、合同法
70660564
4
学分
10
、侵权行为法
80660233
3
学分
11
、物权法
70660582
2
学分
12
、比较法总论
70660243 3
学分
13
、比较法专论
80660732
2
学分
14
、海商法
70660183 3
学分
15
、电子商务与法律问题
80660312 2
学分
16
、税法
80661312
2
学分
17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80661282
2
学分
18
、证据法
70660423
3
学分
19
、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
80660992
2
学分
20
、科技法讲座
80660602
2
学分
21
、金融法讲座
80660722
2
学分
22
、法学专题讲座
80660272
2
学分
23
、外国法专题讲座
80660702
2
学分
25
、律师实务讲座
80660612
2
学分
26
、
< p>我院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选修课程
2
六、实践必修环节
(
11
学分)
1
、法律文书课
80660262
2
学分
2
、模拟法庭训练
70667014
4
学分
3
、法律谈判课
70667022
2
学分
4
、法律实践课
70667033
3
学分
(法律实践课为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
七、学位论文(
10
学分
)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 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
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
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
作。
法律硕士学 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
可采用案例分析
(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
研究报告、
专项调查
等。但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字数应在
15000
< p>—20000
字之间。
八、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二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 或学
者;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
应有一至两名实际 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
士专业学位。
九、主修方向
< /p>
法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特定的专业课程(在总学分之内)和完成该专业方向的毕
业论文来确定自己的主修方向。每位同学只能选择一个方向。
达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并完成主修方向所 要求的课程和毕业论文
的学生,
在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同时, p>
还将获得法学院将为其颁发的主修方向结业证
书。
我院目前设立的主修方向包括:知识产权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
各主修方向的课程要求:
(一)知识产权法方向(在下
列课程中选修
14
个学分)
1
、知识产权法学
80660132
2
学分
2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及研讨
80661293
3
学分
3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英文)
80661193
3
学分
4
、科技法讲座
80660602
2
学分
5
、专利申请书撰写
80661302
2
学分
6
、知识产权许可
70660603
3
学分
7
、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法
80660922
2
学分
8
、外国知识产权法专题
80661452
2
学分
(二)国际经济法方向(在下列课程中选修
10
个学分)
1
、国际经济法
80660103
3
学分
2
、国际私法
80660093
3
学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