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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
职工生活福利各项工作制度及标准
医学部职工福利委员会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在医学部工会召
开。
在新形势下,
根据医学部的具体情况委员们真对现执行的工作制
< br>度及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
并根据在新形势下的具体情况对工
作制度及标准进行了修改。
一、
职工节日福利品制度及标准
1
、参考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各大专院校采购订货渠道。选择
信用好
、产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厂家及代理商为我校教
职工服务。出现问题必须无
条件的在第一时间给予满意解决。
2
、组织采购职工福 利品必需召开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讨论,根
据大多数教职工意愿确定福利品类别、
价位及品牌。
订购物品必需俩
人以上,并经工会办公会通过。<
/p>
3
、节日职工(工会会员)福利品每人标准:
(
1
)
“五一”节按平均
60 p>
元
/
每人标准
,
医学
部工会补贴
20
元,
二级工会出资
40< /p>
元。
(
2
)
“防暑降温茶”
按平均
60
元
/
每人标准,
两级工会各拨付
50%
。
< p>
(
3
)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平均
100
元
/
每人标准,医学部
工会补贴
40
元,二级工会出资
60
元。
(
4
)
“春节”按平均
150
< p>元/
每人标准,医学部工会补贴
70
元, p>
二级工会出资
80
元。
(
5
)
节假日职工福利品才取品种组合登记与发购物卷自由选 购相
结合方式开展。
4
、当年 度第一季度退休人员节日福利品在老干部处领取。第二
季度以后退休人员在本单位工会领
取。
5
、已办理加入(调入)工会组织关系的新来职工 享受当年福利
品。
6
、每次开 展职工福利品工作,二级工会统计本单位会员名单报
医学部工会财务核对。
(注:以上条款指医学部本部,各附属医院工会可作参考。
)
二、
送温暖慰问标准
1
、加入职工互助保障《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
、
《在职职工重 大
疾病》的在职职工,因患“原发性恶性肿瘤(类)
,在互助保障金赔< /p>
付的基础上,医学部工会慰问
3000
元(医学部本部工会 会员)
。
2
、
加入职工 互助保障计划后出险,
并符合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
病种
及要求的在职职工,
在互助保障金赔付的基础上,
医学部工会慰
< br>
问
2000
元(医学部本部工 会会员)
。
3
、参加北京市教育工会设 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北京大
学医学部在职职工,因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符合“首
都教职工爱心基
金使用办法”中第一章、第二条;第三章、第五条的第一、二项标准
p>
及要求,
向北京市教育工会提出申请救助,
通过审核批准获得 救助金
后,医学部工会慰问
400
元(含各附属医院职工 )
。
注:
(
1
)以上慰问金由医学部工会拨款,主要对因患重大疾病、突
发意外伤害、遭遇特殊
困难的医学部在职会员职工提供临时性援助
(每年只享受一次,次年同一病因或因转移不
在享受)
。不用于一般
性困难援助。
< br>(
2
)职工在职期间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期间 出险
并获得赔付,
同时享受到医学部工会的慰问金后办理了退休手续,< /p>
在
出险当年年底“春节”送温暖活动中享受送温暖慰问金标准(指:工
p>
会会员)
。第二年不在享受任何慰问金。
< br>(
3
)职工在职期间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退休后的 第二
年出险(保障期内)
,医学部工会协助办理理赔手续等。出险人员不
在享受医学部福利委员会为工会会员制定的相关慰问金。
(
4
)
医学部本部在职职工,在医学部本部期间参加“ 职工互助
保障计划”后调离医学部本部(如:医学部各附属医院、北京大学、
外单位、
外省)
后出险,
医学部工会负责协助出险本 人办理理赔手续、
申请理赔金。但是出险本人不在享受医学部工会任何慰问金。
(
5
)医学部各附属医院、北京大学、外单位、 外省人员在原单
位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调入医学部本部后出险 人员,出险
本人回到原单位办理出险手续和领取理赔金。
可享受医学部工 会制定
的相应慰问金
(指:
在医学部办理了工会入会及会 员关系转入手续的
职工)
。
(
6
)
医学部本部女职工同时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
、
“职工重
大疾病”后出险,通过申请得到赔付金后,根据所患病的种
类归属的
保障计划领取医学部工会给予的慰问金,不能双向领取。
(指: 工会
会员)
(
7
)
医学部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北京市教育工会设立
“首都教职
工爱心基金”捐款活动,退休后一年内出险,经本人申请,医学部工
会协助办理,<
/p>
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获得救助金的基础上,
医学部工
会按
照有关慰问标准,
一次性给予慰问。
以后不在协助办理任何有关
< br>事宜及慰问。
(
8
)
< p>职工在医学部工作期间参加了北京市教育工会设立“首都
教职工爱心
基金”
捐款活动,
后调离医学部
(如:
北京大学、
外单位、
外省市)工作,
出险后,医学部工会不在协助办 理如何出险证明及申
请救助金,
同时也不在享受医学部工会的任何 救助金。
请出险人到现
在所在单位办理申请。
(
9
)
医学部各单位派遣人员、合同制等人员参加 “职工互助保
障计划”保险险种,在保障责任期内出险,医学部工会协助办理理赔
手续等事宜。
出险人是工会会员,
享受医学部工会制定的相应慰 问金。
出险人不是工会会员,不享受医学部工会为工会会员制定的慰问金。
(
10
)申请人员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职工重大疾 病、突发事
故申请救助表”
。
4
、
职工患病住院探望慰问标准
200
至
300
元。
以慰问品形式慰
问,两级工会各支付<
/p>
50%
。
5
、
< p>在本年度因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
心脏搭桥、
肾衰竭、
脑梗塞、白血病、
重要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在 p>
“春节”送温暖期间慰问
2000
元,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患病种类
参考《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中的“女工特殊疾
病”
、
“职工重大疾病。
(附医院诊断证明)
6
、上一年度因患上述第
5
条所列 疾病的在职职工。
“春节”送
温暖期间拨付慰问金
100 0
元,
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
( 附:
二级工会
证明、上一年度慰问情况档案)
。
7
、在职职工家庭(三口之家为标准)月人均收入不超过
1000
元。
“春节”送温暖期间拨付慰问金
1 000
元,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
注:以夫妻双方月收入为标准。双职工只能一方申请慰问金。
夫妻双方无兄弟姐妹,父母无工作、无收入并长期和子女共同
生活在一起
奉养老人的,需附工资证明、二级工会证明。
8
、因长 期患病,失去工作能力,生活负担加重在家休养的在职
职工。
“春节”送 温暖期间拨付慰问金
1000
至
2000
元,两级 工会各
支付
50%
。
< br>注:病假半年以上,且子女在上学期间。付医院证明、人事部门
证明、二级工会证
明。
9
、本年度医学部在职职工本人的家属(指:配偶 、子女)患上
述第
5
条所列疾病,使家庭生活负担加重,
“春节”送温暖期间拨付
慰问金
600
至
1000
元,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注:双职工 只能一方
申请慰问金,付医院证明、二级工会证明。
< br>10
、本年度符合上述第
8
条的医学部在职职工本人的家属 《指:
配偶、子女(上学期间)
》使家庭生活负担加重,
“春节”送温暖期间
拨付慰问金
600
至
1000
元,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注:附:医院证
< p>明、二级工会证明。双职工只能一方申请慰问金。
11<
/p>
、
医学部在职职工本人因突发疾病病故或因突发事故去世。
医
学部工会拨付慰问金
1000
至
2000
元,
两级工会各支付
50%
。
注:
参
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
“ 京卡”
、
“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职工,
执行上三项保
障计划与基金赔付,不执行此条款。
12
、医学部在职 职工本人的配偶、子女病故或因故去世。拨付慰
问金
1000
< p>元,两级工会各支付50%
。
13
、本年度退休人员纪念品标准
300
元,两级工会各拨付
50%
。
14
、
“春节”
期间看望慰问两院院士
(院士遗属)
、
市 级已上劳模、
校领导。慰问标准
300
元,医学部工会支 付。
15
、加入“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
“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医学
部本部在职职工(工会会员)
,出险后享受“春节”送温暖相应条款
的慰问。
16
、春节送温暖活动主要由两级工会组织,党政领导参加。送温
暖活动统计表、信息、图片上报医学部工会。
17
、
各级工会在执行送温暖制度标准时,
要认真核实,
严格把关, p>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填写“困难申请补助表”
、
“慰问 人员情况
统计表”
、
“送温暖活动情况统计表”
(此表附属医院同时填写)
,主管
领导签字、盖工会公章。
(注:上述条款除第二项的第三条以外,其余条款指医学部本部
教职工,各附属医院工会参照制定各医院标准执行;除第
15
条以外< /p>
的人员其余各类情况人员每年按标准只享受一次。不能重叠享受。
)
三、
假期组织职工旅游休假制度及标准。
< /p>
1
、本着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原则。应职工假期旅游需求,在
< p>选择承办旅行社、旅游线路时由福利委员会根据教职工意愿讨论选
择。
p>
2
、
两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参团人员的宣 传、
引导和组织工作。
3
、凡有意向参 团的职工、家属,应认同医学部工会组织的本次
外出活动的一切有关内容,并自愿要求参
加此次外出旅游休假活动。
所有自愿参团人员都要认真阅读医学部工会
《 职工、
家属自愿参加外
出旅游活动注意事项及行为约束》提示告知书。并
签字。
4
、
参加旅游人员补助标准:< /p>
国内线路
50
元
/
每人,出境线路< /p>
100
元
/
每人。
注:此补助款用在行程中的餐、景点、车船等活动上。由带队工
作人员
根据情况负责安排使用。
5
、带队工作人员的选派、所负职责及补助标准。
p>
(
1
)根据此团出访地区、参团人员的来源情况、组团人数、 年龄
情况工会可安排
1
至
2
名工作人员带队。
(
2
)带队工作人 员要负责安全、组织、联系及途中所需一切服
务等工作。各二级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参加人
数(基础数
8
人已上)
,
由二级工会主席
根据情况指派
1
名带队工作人员协助管理。
p>
(
3
)带队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管理, 强
调安全意识,
协调好各方的关系。
关心、
照顾好教职工在行程中的吃、
住、
行,
并随时与单位领 导联系。
遇有特殊情况请示领导后再作决定。
(
4
)二级工会带队人员要全面负责本单位参团职工、家属的管
理
工作。遇有突发事情,主动做好本单位参团人员的解释说服工作,
考虑大局因素,与总带
队人员共同协商解决。
(
5
)带队工作 人员不能带家属同行。回程前发放旅游人员征求
意见反馈表。并认真进行统计,向福利委
员会汇报。
(
6
)医学部工会带队工作 人员经费由医学部工会出资。各二级
工会带队工作人员经费,国内线路:医学部工会出资
50%
,另
50%
二级工会(或个人)出
资;出境线路:医学部工会出资
40%
,另
60%
由二级工会(或个人)出资。
四、
协助办理医学部职工子女升入中小学的有关程序。
1
、
医学部工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及各中小学关于学生入学 的有关
规定。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子女解决升学、入学问题。
< /p>
2
、医学部工会加强与北医附小、北医附中、北达资源中学的联
< p>系与沟通。为能更好的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积极创造条件。
3
、职工子女升入、转入上述三所学校,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二级
工会审核盖章报医学部工会。
医学部工会积极协调并将落实情况
及时反馈
给本人。
4
、
二级工会要有专人负责职 工子女上学工作,
并积极广泛宣传
有关政策方针,认真做好每年职工子女
升学、转学的组织工作。
5
、
将每年职 工子女升学情况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在福利委员会
上通报。
五、
办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条例。
医学部工会为推动北京市总工会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
工会会
员“京卡”服务《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
北京市教育工会设立的
《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
工作向 广度和深度发
展,
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重视自身保护意识,
提高职工自觉抵御风险的
能力。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充分认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等工作
的重
要意义,
把认真开展职工互助保障等项活动作为服务职工,
为职工做
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和谐的重要举措。号召职工共同抵御、降
p>
低因突发事故和重大疾病给职工家庭造成的致贫、致困现象。
1
、自愿加入《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在职职工,入保后首次出
险,经北京市职工保险办事处审核(符合“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
、
“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出险理赔标准及要求,并获得保险赔付)的教
职工。
医学部工会在职工获得赔付金的基础上,
根据出险情况再给予
一次性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