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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2002
年——
2 011
年高考本科线本一本二分数线
2002
年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院校
552
分,
本科第二批院校
515
< p>分,提前录取的
专科院校以
490
分 为工作线。
体育类本科按男女生分别划线:男生是总分
430
分、专业
73
分,女
生是总分
p>
420
分、专业
70
分。
< p>
艺术类本科(含民办)按专业划线:音乐专业是总分
310
分、专业
210
分,美术专业是总分
330
分、专 业
228
分。
2003
年
1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501
分;本 科第二批
465
分;提前录取专科
工作线
445
分;
2
、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 男生为
366/70
分;女生为
356/68
分;
3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
①美术类统考:
310/240
分;
< /p>
②音乐类统考:
310/220
分;
( p>
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为
400
分,音乐为
410
分
)
。
③省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自主录取院校的 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线为
310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
④面向全国招生的外省艺术院校
(
不 确定分省计划
)
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文化为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提前录取民办本科
美术文化与专业各降
20
分;音乐文化成绩降
10
分,专业不降。
4
、普通类民办本科及高职< /p>
(
专科
)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
8
月
4
日
前另行公布。
2004
年
1
、普通类:第一批本科
575
分;第二 批本科
543
分;提前录取专科
533
分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资格线为
513
;
2
、体育类本科:男生为
425/71
分;女生为
425/70
分;志愿填报资
格线为
395/60
分;
3
、艺术类本科
(
专业统考
)
:音乐类
320/200
分; 美术类:
360/220
分;
艺术类本科
(
专业单考
)
:文化
3 20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艺术类面向全国招生的省外院校
(
< p>计划不分解到我省)
本、
专科:
文化
256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独立设
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文化、专业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含
本、专科
)
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 p>
艺术类民办本科
(
专业统考
)
:音乐 类
300/200
分;美术类
340/200
分;
艺术类民办本科
(
专业单考< /p>
)
:文化
300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 p>
艺术类志愿填报资格线:
文化为
240
< p>分,专业统考成绩为
190
分,
专
< p>业单考要求专业合格。填报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者除外。
4
、普通类民办本科、高职
(
专科
)
和体育、艺术类高职
(
专科
)
最低录
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将于
8
月
5 p>
日前另行公布。
2005
年
普通类第一批本科
为
560
分,
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5 29
分,提前录取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519
分。 p>
第一阶段志愿填报资格线为
499
分, p>
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民族预
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
科班的除外。
体
育类本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男生为
427
/
75
分,女生为
425
/
75
分,志愿填报资
格线为
395
/
60
分。
在专业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
320
< p>/
235
分,
美术类
360
/
240
分,
广电类
360
/
225
分,
表演类
256
/ p>
200
分。
专业单考的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 /p>
320
分、
专业考
试成绩合格。
专业统考的艺术类民办独立学院本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音 乐
类
300
/
225
分, 美术类
340
/
235
分,广电类
340
/
220
分,表演类
256
/
190
分。专业单考的艺术类民办独立学院本科的最低控制分数
线为文化
300
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p>
艺术类志愿填报资格线文化成绩为
256
分,专业统考成绩为
190
分,
专业单考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艺术院校者除外。
2006
年
普通类本一
572
分,本二
542
分,提 前专科
532
分。
体育类本科
(
统招、民办
)
男生
/
女生:
440/76
艺术类本科
(
统招
)
统考
音乐
美术
广电
表演
340/230
390/245
400/290
280/245
艺术类本科(民办)统考
音乐
美术
广电
表演
330/225
375/225
390/280
270/215
说明:
一、
普通类本一、本二批分数线分别按本批划线计划数
(
扣除降分因
< br>素
)
的
120%
确定。
< /p>
二、体育类民办本科计划为
88
名,统招本科落榜生数已能 够满足民
办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不再单独划线。
三、艺术类
1.
招生院校专 业单考:
计划分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统招为文化
3
40
分,专业成绩合格;民办为文化
330
分,专业成绩合格。计 划不
分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化
270
分,专业成 绩合格。
2.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
凡报考有关专业单考院校,
取得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绘画
(
中国画、油画、版画 、壁画
)
、美术学
(
美
术
教育
)
、
艺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
文艺编导
)
、
表演
(
< p>影视戏剧表演)
等其中之一的专业单考合格考生,
还 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
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
200 p>
分。
3.
教育部规定的
31
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文化、专业考试最低 录取
控制分数线
(
含本、专科
)
由招生高校自行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
普通类为文化
512
分
< p>(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
“侨台
生”预科班的除外
)
;
2.
410
分,专业
60
分;
3.
艺术类为文化成绩
270
分,
专业统考成绩
200
分,
艺术专业由高校 p>
单考的,
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
填报教育部 规定的
31
所独立设置的
艺术院校除外
)
。
2007
年
普通类本科
科类
项目
本
本
提前专
一
二
科
体育类本科
艺术类本科(公
艺术类本科 (民
(公办、民
办)
统
考
美术
统
考
音乐
美术
办)
办)
男生
女生
音乐
分数
588 559
549
460/78
360/220
430/170
350/215
410/150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