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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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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航天大学
2018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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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
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
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
2014
〕
35
号< /p>
)
、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 p>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18
〕
2
号
)
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 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
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
,英文缩写为
NUAA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
部与中国民
航局共建。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
等学校、国家“211
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
平台”建设高校<
/p>
,
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目前有两个校
区,其
中明故宫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
29
号,将军
路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9
号。
p>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
求者
,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
< br>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
校专项、国家
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 br>第五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
神,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
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本
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
成。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
校长担任,招委会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
工作
的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招委会委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
教务处、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
友代表组成。
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委会全体会
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
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招生办公室,负责处
理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工
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
(
区、市
< p>)招生委员
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
2.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 学校分
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 br>3.
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
4.
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
p>
5.
组织实施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工作,并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宣传工作组
;
6.
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 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
有关问题
;
7.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p>
8.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
9.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
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
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
(< /p>
自治区、直辖市
)
考生人数、生源质量、
毕
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
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
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按
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
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
1%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
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
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
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各
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
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
20
分,并按
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
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
(
区、市
)
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
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
105%
。
第十四条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
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
第一
外语。
第十五条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 /p>
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
际情况,交通运输
(
< p>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
、交通运输
(
民航机务 工程
)
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
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同时根
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
作以下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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