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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硕博连读 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且成绩优秀,
具有较强创新精 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二条
为强化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内涵建设,
保证科学研究的连
续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
全国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
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全 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的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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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申请人应修满硕士生培养计划内 全部课程学分,
成绩优
秀,
无首次修课不及格记录和处分 记录,
所选课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五条
申请人应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成绩不低于
425
分。
第六条
申请人应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
硕士生导师同意
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第七条
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按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 章中公
布的专业,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第八条
定向、
委托培养硕士生需有定 向、
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
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人每年
11
月填写《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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