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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英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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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卢炽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3

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奖励金评审办法


2014

年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 革试行方案》

,参照《中国


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

》的规定,特制定我院法律硕


士研究生奖励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二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励金给予品学兼优的 学生。

存在以下情形的,


消参评资格:


(一)在该学年度中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


(二)学术研究中剽窃、抄袭等行为的;


(三)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


(四)

截止到

2014

7

10

日之前,

未缴纳或欠缴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

且未获得学院特别批准的;有两个学期以上欠缴学费等有关费用不良记录的;


(五)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注意:存在该情形的,将通报学院党委、团委等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六)其他违规违纪,或给学校、学院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三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励金由学校拨付专门 款项,

发放对象为在校脱产


学习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法学院设立苏州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由学院常驻苏州负责人任组


长,教师代表、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相关负责 人。小组一般由

5

人左右组成,在


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 础上,

负责苏州法律研究生奖励金的初评、

汇总、

报审等


日常工作。


第五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励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奖励金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第六条

学 校关于奖金分配等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根据总额及指标


在相应等级内按照排名决 定获奖结果。

如果特等有空缺,

其奖励金按照一等标准


增 加指标。


第七条

在校生的研究生奖励金获得资格实行动 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综合评定时按照百分制量化考核(见附件)


第八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

在校法律硕士各等级奖助金评定的基本标准


原则上如下:


(一)获特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仅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


及选修课,下同)优秀且未有不及格课程。其中

A

级的比例不低 于

70%

;以第


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以上论文;

实践、辅助党团、教学管理表现出色


在所有申请者综合测试总成绩需名列前

3

名。


(二)获一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为

A

级的比例不低于

50%

;有


一定的科研成果,或

实践、辅助党团、教学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获二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为

A

级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低


30%

;综合测试总成绩

60

分以上。


奖励金额度(元)


20000


10000


2000


奖励金名额


1


5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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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0-12-08 22:10,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22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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