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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2008
年
12
月修订)
一、总则
1.
为贯 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的通知》
(教高 厅函[
2007
]
20
号)
、 p>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
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教高[
2008
]
6
号) p>
的文件精神,
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
在 对
2007
年
10
月由我校教务处颁布的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
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
管理办法。
2.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
日制本科学生,
实施内容包括下达至我校的国家级
“国家大学生创新
性实验计划”
(以下简称“国家级创新 项目”
)
、市级“北京市大学生
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
”
(以下简称“市级创新项目”
)及为配合国
家级创新项
目和市级创新项目的开展而由我校自主设立的校级
“中国
人民大学本科生
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
(以下简称
“校级创新项目”
)
< p>;
3.
中国人民大学
“大学生创新 实验计划”
的指导思想是:
围绕
“国
民表
率、社会栋梁”这一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提高
教学质量,
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
倡导以本科学
生为主体的创
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
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4.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 新实验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1 / 11 / 11 / 1
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
重点资
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
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5.
中国人民 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强调以学生的兴趣为导
向,
以培养学生独立 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为目标,
注重创新性实
验项目的实施过程,支持
学生开动脑筋、奇思妙想、大胆创造。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
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包括“中国人
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
划’管理委员会”
(简称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
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
(简称专
家指导委员会)
。< /p>
2.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成 员包括:
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
财务处、团委,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有关
政策,
组织专家组评审、
验收实验项目并指导全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
划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3.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聘请的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包括:
对我校的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提供政策建议;
对学生自主申报
的创新性
实验计划项目进行审核、立项、结题和评优;对我校创新性
实验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
评估考核等。
三、项目申报
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主要面向在校全日制
1 / 11
/ 11 / 1
本科二年级、
三年级学生
(以每年
10-11
月份项目下达时的年级为准)
。
2.
根据上级部门项目指标下达的进程,中国人民 大学教务处将
于每年
4-6
月份期间,面向全校本科生开 展项目的申报宣传工作,其
信息将通过教务处专属网站、
校内主要媒体及 学院
(系)
教务科发布,
此外,
还将通过 举办班级代表宣传推介会、
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辅助
宣传。
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申请人可以是个< /p>
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一般为
3
人左右,其中
< p>1人为项目负责人)
;
鼓励团队申报,鼓励跨学科、
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4.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 创新实验计划”需配备指导教师,在保
证学生自主开展的大原则下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
研究。
指导教师可
由项目申请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
人直接聘请。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个项目原则上聘请
1 p>
名指导教师。
为保证创新项目在评审、结题和评优上的公正性,中国人民大学
“创
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
5.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运行时间为原则
上为
1
年,
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 间完成研究计划,
不
占用课业时间。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 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
因项目资
源有限,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参与一
次项目研究。
6
.在充分了解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 新实验计划”的各项政
策后,
项目负责人需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网页 下属子网页
“中国
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中国人民大学
“大学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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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打印并经项
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
目负责人所在
的学院;
7.
学院在接到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后,需 组织教师进行初审,
根据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按照本科学生分布比例确<
/p>
定,推荐名额总数与实际项目数的比例约为
1.2
:
1
)
,确定具体的推
荐项目及推荐排序;
经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
将推荐项目的项
目申请表(纸质
版原件及电子版)及推荐项目的信息汇总表格(仅需
提供电子版,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
生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包括
3
个子表)报送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p>
四、项目评审
1.
院系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在管理委
员会
办公室协助下,根据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的类别,按照人文、
经济、管理、法政、理工
五个部类分别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筛选确定
各部类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及项目所属的推荐级
别(国家级、市级、校
级)
,同时对其提出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
2.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后,报 管理
委员会主任(主管校长)批准,确定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的项目与资
助经费额度,经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含分配的项目编号)
。
3.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列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报教
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备案。
五、项目运行管理
1 / 11 / 11
/ 1
1.
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 后,应在
15
日内与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签订《中国人民大
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承诺
书》
(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 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
,不按时签订
合同书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合同书签订后,
管理委员会为立项学生进
行创新性实验计划提供
必要的条件并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
项目成员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始研
究工作。
2.
学校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 启动
6
个月后,项目
负责人须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
创新实验计划网”下载《中国人
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填
写打印,经
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送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专家指 导委员
会将对《中期进度报告书》进行审核,对不按时提交《中期进度报告
书》者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
< /p>
3.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进行过程中,管理委员
会将通过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包括全校交流和跨院校交流,
及时
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帮助学生
解决困难
;同时,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管理的积极性,管理委员会
鼓励参与项目
的学生加入学生社团“创新社”
。创新社作为学生社团
归口学校团委社团
部管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参与其业务
指导工作,
并定期给予 一定的经费支持,
用于学生自发开展各类项目
交流活动。
六、项目结题管理
1.
项目完 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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