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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
/p>
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评审范围:聘用在教师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 会主义祖国,
忠于人民教育事
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
严谨,有发展潜力。关心学校
的发展和建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项教学、
科研以及其他
与教师工作相关的任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二章
教授晋升条件
第三条
基本要求
< br>(一)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
权点的(招生
满
5
届)
,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满
5
年。
(二)
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颁发
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
(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
(五
)有连续
6
个月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
< br>究、学习的经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教师参加国(境)外国际
学术会议
并宣读论文
2
次视为符合要求。
(六)
独立指导过研究生,所在学科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应独立指
导过
2 p>
名青年教师。
第四条
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p>
1.
主讲过
2
门课程,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
不少于
128< /p>
计划学时;
2.
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 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
1
-
30%
;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
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
上
“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
建设 项
目;
4.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 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3
篇及与本人教学
工作相关
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2
篇。以第一主编出版且本人执笔不少于总
< br>字数
1/2
的规划教材可视为
1
篇核心期刊 教学论文(仅限
1
篇)
。
(二)教学科研型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1.
主 讲过
2
门课程,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课程,年 均教学工作量
不少于
64
计划学时;
< /p>
2.
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p>
50%
;
3.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
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 < /p>
4.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 p>
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2
项;
5.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4
篇及与本人教学
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 p>
(三)科研型
任现职以来近
p>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1.
每年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
计划学时,
且
教学效果良好;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p>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 得与本专业相
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3
项;
4.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6< /p>
篇。
其中,
被
SCI
一区收
录
1
篇或二区收录
2
篇或三区收录
3
篇。
第三章
副教授晋升条件
第五条
基本要求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硕士学
位,担任讲师职务满
5
-
2
-
p>
年;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
2
年。 p>
(二)
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
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
(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
(五
)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马克思主义学院和
体育教学部教师参加国内
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视为符合要求。
(六)协助指导过研究
生,所在学科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应协助指
导过
2
名青 年教师。
第六条
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p>
1.
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科生课程,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计划学时;
< br>2.
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30%
;或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励;
3.
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主持校(厅局)级及以
上教学改革项目;
4.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 方向相关的论文
2
篇及与本人教学
工作相关的教学论文<
/p>
2
篇。其中,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
(二)教学科研型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1.
每年至少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计划学时;
2.
年均综合评 教结果在院(部)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排名前
50%
;或获得校 (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励;
3.
主持校(厅局) 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金
项目;
4.
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
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1
项;
< br>5.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3
篇及 与本人教学
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教学论文
1
篇。
(三)科研型
-
3
-
p>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达到以下工作业绩要求:
1.
每年讲授
1
门本科生课程,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6
计划学时,
且
< br>教学效果良好;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
关的职务发明专利
2
项;
4.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4
篇。
其 中,
被
SCI
一区或二区收录
1
篇或三区收录
2
篇。
第四章
讲师晋升条件
第七条
基本要求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后,担任助教职务满
4
年;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满
2
年。
(二)
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 p>
(三)职称外语水平认定合格。
(四)履职期间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合格。
第八条
评审基本条件
(一)完成院(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讲授或辅导
1
门本科生课程,< /p>
熟悉教学环节,工作业绩突出。
(二)以第一作
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
1
篇;或参编
公开
出版的教材或专著
1
部;或获得校(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励
1
项。
第五章
破格晋升条件
第九条
破格晋升教授条件
< p>
(一)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教
授。<
/p>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p>
2.
以第一作者在《
Science
》 p>
、
《
Nature
》等国际期刊发表论文。
< p>
(二)未达到正常晋升年限,在符合晋升教授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基础
上,任现职以来,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可申报破
格晋
升教授。
1.
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一等奖前
5
名、
二等奖前
2
名)
;
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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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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