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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实施办法
为吸引博
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探索博士研究生选拔培养长
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 本单位已完成规定
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
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资格的取得
需经“硕博连读”导师推荐,占用学位点指标,并通过学院和
学校的考核。
第二条
< br>“硕博连读”
选拔应遵循公平、
公正、
公开原则,
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
研能力和培
养潜质。
第三条
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可招收
“硕博连读”
生。
“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硕士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以保
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p>
第四条
鼓励各学位点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同时,
需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
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
“硕博连读”
研究
生不超过
1
名。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五条
院系、学位点从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
遴选: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
端正。
2.
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课 程及非学位
课程成绩合格。
3.
科研创新能力强,具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规定。
第六条
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 、课程考试有重修
记录者、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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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选拔程序与办法
第七条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1.
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推荐符合硕博连读基本条件的硕
士生,并填写推荐材料。
2.
学位点院系审核。各院系组织以院长为组长,博士 点负
责人、分管副院长与博士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
5-7
名专家,对
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知识”
、
“科研成果”< /p>
、
“创新精神和培养潜
能”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
;审核申请人的基本选拔
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p>
3.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等复
审,并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4.<
/p>
候选人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评审的“硕博连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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