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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和调动本科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尊重学生自主学习
< br>的权力,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
、
《四川大
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文件精神,现将
2017
年文学与新
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公布如下
:
一、转专业原则
学院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转
专业指导
小组、
转专业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
指导和督查全院转专业
工作。
学院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要求,
对申请转出学生不设学
< p>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对接收转专业学生要求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包括
3.0
)
,没有重修补考课程,
2015
级转入学生须降入
2016
级。
二、申请条件
汉语言 文学:
在校一、
二年级本科生。
1
.
身心健康,
品行端正,
有独立人格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热爱汉语言文学专业,
了解汉语
言文学专业的培养
目标;
3.
有一定语言文学专业基础,
对汉语言文学
专业课程设置有所了解,
选修或旁听过汉语言文学专业部分课程
(特< /p>
别是主干课程)
,并有一定兴趣;
4.
自主 学习能力强,有一定学术研
究能力或文学创作能力,
尤看重在报刊杂志上 发表过文章者;
5.
思维
活跃,兴趣广泛,喜好阅读,对
语言或文学有较强的感悟能力。
新闻学:在校 一、二年级本科生。1
.
热爱新闻专业,对新闻传
播怀有
浓厚兴趣;
2.
具备一定的新闻理论基础和专业阅读积累;
3.< /p>
有过媒介
(
包括校园媒体、
学生刊物等 p>
)
实践与实习经历;
4.
思维活跃,
< br>有社会责任感。
广播电视学:在校一、 二年级本科生。1
.
热爱广播电视新闻学
专业;
2.
有一定广播电影电视学基础;
3.
对从事广播影视等传 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