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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三届汪受传奖学金评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品学 兼优的学生,根据汪受传教授的意愿,自
2014
年起设立南京中
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汪受传奖学金。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籍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境内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
本奖学金由汪受传教授提供。
第四条
本届奖学金奖金总额
6
万元。
第五条
本届奖学金设奖励名额
35 p>
名。博士生
5
名,各奖励
4000
元; 硕士生
10
名,
各奖励
2000
元;本科生
20
名,各奖励
1000
元。< /p>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六条
成 立汪受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委员会由第一
临床医学院相关领
导、汪受传、学工办主任、办公室秘书等组成,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
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第七条
汪受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本奖学金的日
常工作。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评审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奖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评审要求
< br>(一)品德高尚,尊师守纪;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学术及社会实践活动。
p>
(二)学习刻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
大,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中取得成绩。
(三)评审办法
1.
学习成绩 要求:本科生要求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
70
分,前一学年平均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研究生要求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p>
分,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
2.
论文著作要求:
博士生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2
篇或
SCI
论文
≥
1
篇、
硕士生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p>
1
篇,均要求为第一作者。计分办法:
SCI
论
文累计影响因子
2.0
及以下
20
分,
2.0
以上至
4.0
(包括
4.0
)
30
分,
4.0
以上< /p>
40
分,
共同第一作者的物理排序第一正常算分,
物理排序第二者减半;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