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大学 >

天津大学邮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9 15:25
tags:

-

2020年12月9日发(作者:于润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支持在校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进一步规范学生出国(境)管


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批准的与国< /p>

(境)

外友好院校开展的本科生、

研究生联


合培养项目和各类长短期交流项目的我校在校生,以下称:出国(境)学生。


一、申请选派


1

、申请条件


(1)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

外语能力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3)

专业课学习平均绩点(

GPA

)符合项目要求;


(4)

按规定已向学校缴纳应缴的各项费用;


(5)

家庭经济条件能满足在国(境)外的支出。


2

、申请材料


国际交流合作处 根据学校、

相关学院与国

(境)

外友好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


或备忘录,会同学生处、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通知,拟出国(境)学生须先


行向所在学院递交以下材料:


(1)

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2)

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


(3)

中、英文简历;


(4)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5)

相关获奖证书


(6)

家长同意函;


(7)

其他所需的材料。


上述材料经学院初审后,报送学生处、教务处审核。


3

、选派流程


1

、学校成立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以下称:选派小组)

,负责出国

(境)学生的选派工作。


选派小组设在学生处,

组 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

国际


交流合 作处处长担任。选派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类型、专业类别、学生申请情况,


由相关学院副院 长或总支副书记等人员组成。


2

、根 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采取自愿报名、材料审核、择优录取、结果公示、


学校推荐等方式派 出。


3

、拟出国(境)学生离校前应按规定与学校签订 出国(境)学习交流协议,


相关申请材料等须交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二、学分替换


学生在我校认可的国 (境)外高校(机构)交流学习、修读课程并获得学分


的,可以申请替代专业培养计划要 求的课程或任意选修课学分。


1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

学生以实际所修的高学分课程替代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低学分课程,

多余学

< br>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学分计入总学分。

学生以实际所修的低学分课程经批准替代

< p>
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高学分课程,

不足学分需用任意选修课学分补足,

以保证总


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的申请程序

< br>学生应在赴国

(境)

外学习交流前提交课程替代申请,

经学 生所在学院根据


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认定审批后再提交教务处审批。


国际交流合作处在项目实施前与相关部门、

学院沟通,

确定课 程替代及学分


认定规则,

与学生名单、

交流方案一起在教 务处备案。

项目完成后按课程替代及


学分认定申请程序执行。

< p>


3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的成绩记载

< p>
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机构)交流学习、修读课程并获得学分的,按学生


实际修读的课程名称记载(由专业所在学院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

,并根据我

< br>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

1

学分对应理论授课

16

学时,所指学时数不包含自修


时间、课外作业的时间等)折算学分,百分制成绩按 学生实际取得的成绩记载,


等级制成绩按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等级制成绩


A+,A


A-


B+,B


B-


转换成绩


95


90


85


80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0-12-09 15:25,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24138.html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