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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p>
我校
2017
年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
940
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专项计划
4
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
12
名左右,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专
项计划
20
名左右。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
2
017
年博士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
、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p>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
2017
年起将博士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是指
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
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
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的修业年限
(
一般
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
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
p>
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招收的工程博士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
其他招收的博士生按全日制学习方式
培养。
一、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
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 位证书)
;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复试 时提供,需推荐专家签名并密封,具
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
⒌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⒍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
尚在
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
旦录取,考生需妥善
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
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定向就业
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
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
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
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
20
16
年
12
月
20
日前寄(或送) 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⒏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
学
2017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
< br>和程序进行报考。
(二)招生类别
< p>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
二种。
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
意更改
。
⒈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p>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
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
自主择业,并纳
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
业
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
请办理国家助学贷
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p>
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参加“国
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博
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培养计划”非在职考生外,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
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
外国语学院和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7
年不招收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
关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和学院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
信息。
⒈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时间:
2016
年
11
月
21 p>
日至
12
月
20
日
报名考试费:
250
元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考试方式选择
“
普通招考
< p>”)
,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
)
上传报名照片和报名材料(历届生的硕士学
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应届硕士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
电子版 ,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代替学位证书扫描件)< /p>
,
。
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
,打印《同济大学
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
标准证件近照
,
JPG< /p>
格式,
150×200
像素,
大小
3 0K
以内,
白色或浅蓝色背景。
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
p>
图片处理帮助
。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 案材料
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
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
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
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 后恕不退费。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
(
)上申请,收费标准为
2
元
/
份。
⒉报名资格审查
< p>
研究生院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p>
3.
资格复审
通
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
件(
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 硕士
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
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⒈初
试科目:
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均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 /p>
⒉初试时间:
2017
年
3
月
11
日;
⒊初试地
点: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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