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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招生
简章
为了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
思想过硬,
具有较高科学人才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为了民族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下达的博士专项招生
< br>计划,我校将在
2017
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
和民
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
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
三、生源范围
西部
12
省(区、市),即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 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
和重庆,以及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
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
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
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
师、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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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有博士生少数民族招生
计划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示
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根据教育部相
关文件精神,在录取阶段,我校将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给予计划倾
斜。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
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
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
3
年以上 工作经历,
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
方工作。
3
.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p>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附加条件请参阅《厦门大学
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身心健康;
6.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p>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
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
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学位
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网上报名
2016
年
12
月
1 p>
日-12
月
31
日。网址:(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 体的报名
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
2 017
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 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 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
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 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
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 大专毕业证书
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
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 br>(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一份);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
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
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
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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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不含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请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4
日登
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自行
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
悉考场。
特别
提示: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 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费亦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
/p>
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 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等记表。
2.学校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
行资格初审。
3.
学校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
件以及政审表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p>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
/p>
九、考试
(一)普通招考的入学考试
普通
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
共三门):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
的人
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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