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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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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三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学)
,
共有学科群通识平台教学基础,专业教育内容关联性强,专业适应面宽。
为了有
利于学科专业教育水平整体协调发展及尊重学生自我成长意愿,
鼓 励学生个性发
展及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
规范建筑学院 全日制本科生院内转
专业管理,根据
《华南理工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 理办法》
及学校学生学籍管
理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一条
建筑学院全日制本科生院 内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
原则,给予符合院内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在
校期间院内转专业的机会。
第二条
各 专业接收转入及转出学生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届现有学生数量的
20%
。
第三条
申请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
建筑学院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
2
、
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 名在本专业前
40%
,建筑设计基
础课程及建筑设计课程
成绩优良;
3
、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第四条
以下类别的学生不予院内转专业
1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2
、
国家或学校有关文件明文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第五条
院内转专业工作程序
1
、
每年
5
< p>月,学院根据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本科生院内转
专业工作方案,符合条件
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本科生
院内转专业申请表》
,申请表 只可填写唯一专业志愿。
2
、
学院对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
核通过的学生
,采用学院教学会议研究决定或接收专业组织专家面试
等方式,确定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并进行公示,公示若无异议报学校
教务处审批,正式公布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3
、
转专业学生在四年级第一 学期到新专业报到,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
学计划,补修该专业的必修课,学分认定按照《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建筑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