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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的补充规定
校直各单位:
学校于
2012
年
12
月印发了《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版)》(华电校教?
2012
?
26
号)。根据运行及反馈情况,
< p>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体现导向性,鼓励学生加强理论基础
课程的学习,平均学分绩(必修课和专选课)在专业排名前
3%
的学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优先给予保研资格。
第二条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表中,学科竞赛的“国际成
功参赛奖”和“全国优秀奖”不再计算分值。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日前已经获
奖的按原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
14
年
1
月
16
日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电校教?
201 2
?
26
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
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
化,激励广大本科在校学生既扎扎实实学好专业文化知识,
又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
学风,促进
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
的基础上,对《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华电校教
[2010]27
号)
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
: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
教学管理
推免研究生
实施办法
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
年
12
月
7
日
印发
共印
6
份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
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
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
有效措施。做好这
项工作,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推
免生工作的规范
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
发
<
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教字
【
20 06
】
14
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 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
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
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
,确定推免初试资
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
养潜质者,
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
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
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
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既
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
p>
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校将根据学生
前三学年
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按一定比例
进行综合考查,并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
优确定。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审和
确定推荐人选。工作领导
小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纪检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
p>
及部分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
(二)
各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领导为组长、
教学院长
(教
学主任)为副组长,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
荐工作小组
(一般不得少于
5
人)
,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
< br>作。
三、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
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学士学位、
独立学院学生)
。
< p>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
主
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
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
的记录。
(三)
p>
理论基础扎实,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
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前三学年必修课和必修实
践环节全部取得学分,并
累计平均学分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
前
15
%-
< p>25%以内(北京、保定两校区视情况自定)
。
< p>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原则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
试
;
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一般不
低于
70
分。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
质者,经三
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
< br>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
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
(六)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教育
部下发给我校的推荐
名额,由学校参考各院系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统筹确定(各院
系具体的推荐名额以每年的通知为准)
。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申报资格公布。将前
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符合
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 p>
(二)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华北电力
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
究生申请表》
(见附件一)
,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
p>
(三)各院系审核。各院系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
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以及本院系
推免生名额确定本院系推
荐免试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
并将汇总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连同学生申请表以及
相关
材料复印件上报教务处。
(四)确定初选
名单。教务处将汇总好的各院系推免材
料呈交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学校推免
生工作领
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
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由
所在院系
统一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
(五)公示。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
和校园网上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对有异议的学生, 要查明情况,公
布处理结果。如没有异议,由学校报北京市或河北省招办备
案。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查成绩计算方法
综
合考查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
践成果分值两部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具
体计算方法分别为:
(一)综合考查成绩=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
75%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