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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
》
(华电校
研〔<
/p>
2008
〕
5
号)的规定,制定我校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组成。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由研究生院领导组成,工作人员主要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监察组及复试督导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领 导组成,
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
工作。
各院(系)须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督导检查组。并将人员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1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 复试比例约为招生规模的
120%
—
130%
左右 。据此,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已经公布
了我校各专业(或领域)复试分数的要求。<
/p>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
报考“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按国家线执行。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计划”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
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
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
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
加
15
分。上述考生及享受上述政策的考生需在
4
月
7
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我校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各院(系)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 的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北京校部的合
格生源和调剂
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三、调剂工作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区的《
201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
。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 p>
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第二、三单元设有统考英语、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
,即:英语二不可调
往英语一;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
< p>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 照顾专业,其初
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
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
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
。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 p>
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p>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只有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p>
相近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相近专业的考生。
2
、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院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负责其复试及办理调剂手续等相 p>
关工作。
3
、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p>
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
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
少
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
4
、
各院
(系 )
应及时做好调剂考生的信息下载和报送等工作,
调剂考生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审核 确定后,
院
(系)
方可通知考生复试。
5
、复试结束后,我校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我校的接收函办理 p>
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工作,考生应积极予以协助。
6
、我校将从
4
月
6
日起,陆续在华北电力大学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或各院系网上公布拟复试、拟录取名单等
信息。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指派
1-2
名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指导考生填写并收回硕士研究生
复试情
况登记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p>
1
、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及复试准考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 的身份证为准,须与报
考信息相符)
。
2
、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待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
。
3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 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4
、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研究生政审表。
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
1 -3
项材料外,
还需提交补修本科
6
门课程的成绩 单
(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拟复试的 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同时留取毕业证书
复印件备查。对单考生
提交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要认真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与原件一致。对不符合教育部规
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的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考生根据我校
2013 p>
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等联考考生的
复试办法、成绩的使用、录取办法,及相关时间和要求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及
MBA p>
管理中心另文通知)
。参加复试的
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
100
元。
(一)复试的满分为
250
分,内容包括:
1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
20
分。
3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30
分。
4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
(二)复试的形式及要求
1
、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 /p>
2
小时。各院(系)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命题、集中评阅、核分和登
< br>分工作。
复试试题和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按照国家 机密级材料
保密要求做好试题的命制、交接、保管工作。
专业课笔试科目 名称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内容一致,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在确定笔试科目和笔试
内容的过程中,
各院
(系)
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环节考核目 标的不同,
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
更全面地考察考生
的专业水平。
2
、外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时间
20
分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
、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小组进行或由院(系)单独组织,以口 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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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测试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如院(系)存在困难,也可请英语系教师协助。各院(系 )在进
行外语口语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
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
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
性。条件许可的院(系)应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4
、综合面试在院(系)复 试小组进行,由各院(系)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
100
分。
综合面试应 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
情况。各
院(系)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验能力考核作为综合面试的一
项内容。进行实验能力考核的,综
合面试总成绩不变,实验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比重由
各院(系)自定。各院
(
系
)
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 ,制定综合
面试的工作细则,将其纳入院(系)复试办法,做到程序操作规范,有据可查
。
< p>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标准要统一,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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