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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新闻出版学院
学
生
手
册
二零零七年六月
.
目
录
1
、
学工办主任工作职责…… ………………………………………………
2
2
、
辅导员工作职责…………………………………………………………
3
< br>3
、
班主任
(导师)
工作规范……………… ………………………………
4
4
、
学生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6
5
p>
、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暂行细责……………………………………………
7
6
、发展党员公示制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p>
13
7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
15
8
、党员突击队工作职责…………… ……………………………………
19
9
、分团委、学生 会工作职责……………………………………………
20
10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高职)
………………………… ……
24
11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 细则
(本科)
………………………………
31
< br>12
、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p>
37
13
、
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规定………… ……………………………………
39
14
、
< p>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制度………………………………………
41
15
、
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
43
.
.
.
学工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分团委和学生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招生、学生就业工作。
七、其他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职责内的其它工作。
.
.
.
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
思政工作:
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了解并及时反馈学生中
的新动向和重大行动:负责学风建设。
< /p>
二、
心理咨询活动:
负责心理咨询,
危机干 预。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心理
咨询,积极主动联系有关专家进行帮助。
p>
三、指导工作: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课余活动。
p>
四、
服务工作:
对学生生活中提出的问题,
积 极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同时向学工办主任汇报。
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工 作。
负责特困学生信
息收集与反馈,负责助学金申请。
五、
学生活动:
提出学生活动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
工作计划、意见和建议。
六、党建工作:负责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开展业余党校活动。
七、
优秀学生培养:
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
培养和 推荐。
负责各个方面
的拔尖人才选拔和培养。
八、文化建设:努力在学生中培育出自强、自信、自尊、自律的文化行
为
,并作为院风发扬下去。
九、其他工作:学工办主任安排的其职责内的其他工作。
.
.
.
班主任(导师)工作规范
< br>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
想政治工作》
的文件,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促进大学生的全面
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学院试行班主任(导师)指导制度。<
/p>
一、班主任(导师)的任职条件
1
、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工作责任心强,
师德高尚,
关心学生的
成长和成才。
< br>2
、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具有一定的
专业指导能力。
3
、熟悉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二、班主任(导师)的工作职责
1
合理制定选课计
划。
2
、学习指导:负责课堂学习、课外学习、定向实 践学习的指导;根据
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点、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学习状况,针对<
/p>
性地进行方法的指导。
3
、学风 指导:培养学生勤奋、诚实、刻苦、好学的学风。
4
、做人指导
:
培养学生自强、自信、 自尊、自律的文化行为,言传身
教,指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
5
、就业指导:有针对性地为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
三、工作要求
1
、采 取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2
、
每二周与所带班级学生集体指导不少于二小时,
每学期与每位同学 p>
面谈一次,做好相关记录,每学期期末上交记录本。
3
、每周和辅导员至少沟通一次,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问题。
四、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
记负责,根据自评、辅导员测评、
学生测评和班风指标,确定班主任(导师)的等级(合
格、不合格)
,
.
.
.
对评定为合格的班主任(导师)发放岗位津贴。
五、岗位津贴
班主任(导师)津贴为
600
元
/
学期。
.
.
.
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党务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
1
、按照党总支要求制定学生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
< /p>
2
、协助分团委、年级主任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并做
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
、对计划发展对象认真进行考察谈话,及时和考察对象的培养联系
人了解考察对象
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并按要求做好材料
整理、外调函收发、审查等工作。
4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和办理转正手 续。
三、党员管理工作
做好
学生党员的档案整理、
管理工作,
防止档案材料丢失。
学生毕 p>
业分配时
,
及时将学生党员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中,并做好登记 备案。
四、党员教育工作
做
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
积极组织学生党员按照党总支计划
开展理论
学习,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
.
.
.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暂行细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 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
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学院新发展学生党员
的质
量,健康有效地推进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
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
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从贯彻中央
16
号文件的要求出发,围绕
< br>学校的中心任务,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的方针,有
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
作,列入议事日程
,定期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党员发展计
划,并报党总支备案。
第四条
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 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
展一个。
第五条
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 非党员本科生与高职生在其工作、
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拥护 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并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积极要求
入党的,党支部应当按照党章
的规定受理其申请。入党申请人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列为
入
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
各学生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不断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的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
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
质、
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
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
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
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各学生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应当综合采取以
.
.
.
下方法进行:
1
、通过所属支 部指定
1
至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p>
培养联系人,
分配其一定的培养教育任务,
帮助组织进行培< /p>
养教育;
2
、进行党校培训;
3
、定期或不定期的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吸收入党积极
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
动;
4
、成立(或通过共青团组织成立)入党积极分子 党章学习小
组,安排学习指定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学习辅导;
5
、通过有关渠道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在实践中进行锻炼提高;
6
、支委会成员或学院党总支成员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
7
、其它培养教育计划;
第八条
业余党校按照学校有关 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
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 /p>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支织局编写的《入党
教材》
。培训
后经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党校结业证书》
。培训时间总体上
不少于
40
个学时。
考入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入学院前已进行过党校培
训,并
且结业,经党支部审查确认和写出书面鉴定,并经学院
党支部同意的,可以不再参加党校
培训。没有上述党校结业证
书或鉴定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九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组织 认真考察,认为表现比较突出的,
应当经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p>
党组织确定重点培养对象时,应当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
< br>际表现,在广泛听取有关党内外师生或有关群众意见基础上,
由支委会讨论通过,
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重点培养对象确定
后,要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 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
考察,可以按照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表现特别优秀的可
以在
.
.
.
p>
一年内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全面、准确、科学
地贯彻
党员标准,反对对党员标准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片面
机械的理解和运用。
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当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成
长
程度和思想政治表现,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有关党
内外师生或有关群众意见基础
上,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通过,
并及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至
15
天。
公示期届 满后,
没有出现有关影响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问题的,由支委会上报
学院党总支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学生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结合培养教育的进展情
况,通过实地观察、向有关师生或
群众了解其现实表现、谈话
交流、书面思想汇报、民意测验、考核评议、查阅有关档案资
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已确定为重点
培
养对象的,应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 br>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时,学院党总支应将入党申请书、
书面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等材料,
认真
负
责地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已确定为重点培养对
象或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
子,经过考察了解或经由师生反映,其思想政治表现达不到要
求、不应当继续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的,经支委会或
支
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不继续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对
象,并分别上报学院党总支备案
和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
考入学院的入 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
考察。其中已经或应当被确定
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经过全面考
察,可以确定为学院的重点培养对象,其总体的培养考察
时间
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
党支部要及时制定或
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
(一般有培
养联系人担任)
,安排发展对象填写《入 党志愿书》
。
.
.
.
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
的条件、
义务和权力,
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
、
政治觉
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或学习表现、经历等情
况,并如实向
党支部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认真填写自
己对能否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第十五条
学生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 行政治审查,填写《党员发展
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
,并报党总支审查批 准。政治审查的主
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
密切的主要
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时,
应当根据情况,
分别
采取谈话、查档、在师生中广泛了解情况、外调、函调等
方式进行,努力做到情况清楚、
结论准确。
第十六条
发展对象政审合格的,执委会应当对其填写的《入党志愿
书》和介绍人填写的意见进行
严格审议,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
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七条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 支部大会,
应当按程序逐个讨
论决定。
接收预备党员的会 议程序是:
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
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需要向党组织
说明的问题;支委会报告
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
/p>
论和表决,以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接收
预备
党员的决议。
第十八条
< p>支委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
并将本人入党申请书、
p>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党
员发
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
、
《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上报上
级党组织进行审批。学校党委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授权学院党
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和讨论
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第十九条
学院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指派专人(党委
或总支委,或组织员)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
重点培养考察表》
、
《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
、
《入党志
愿
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
.
.
并同本人谈话以作进一步考察。公示情况和结果,谈
话人的谈
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
< br>书》中。
第二十条
学院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
批后应及时报送学校党委
组织部进行审查、盖章和备案。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经党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
学院党总支应当就吸
收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应当 及时将新吸纳的预备党员编入
党支部或党小组,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 p>
安排接收实际工作锻炼、
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举办党课等方
式,对其
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预备党员存在有关问题时,学院党
< br>总支和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本人谈话。入党介绍人应继续对被
介绍人进行教育帮助
。
第二十三条
预备 党员毕业离校时,学院党总支要将入党申请书、
《入
党申请书》
、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政审材料、
《业 p>
余党校结业证书》
、
《团员入党推荐表》
、< /p>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写
实簿》等材料,认真负责地转给就业单位或接收单位
党组织,
或者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 /p>
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
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
书面转正申请;支委
会征求党内外师生意见,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支部大会进行
讨论表决,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
备党员资
格的决定;上报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批,并报学校党委
组织部审查、盖章和备案。预备党员
转正的审批结果要及时通
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
/p>
批结果。
第二十五条
考入我校的预备党员,
入校前预备期已满但因故未能按期
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原所在党组织讨论其转正问题和办理
有关手续
。原所在党组织以讨论作出延期转正处理的,我校接
收的组织在延期内根据原所在党组织
的书面介绍和意见讨论
.
.
.
p>
其转正问题和办理有关手续。预备党员已毕业但组织关系未发
生变化
的,党组织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和按照本
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教
育并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
应将本人属本则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归
档材料和转正申请书、个人简历或自传、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表》等材料,交学院党总支存入学院党员档案,由学
院党总支
保存。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认
真履行职责、违反纪律的组织和个人,要根据事实和情节,按
照《中国
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违反党章
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
/p>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
以往相关规定与本细则规定不
符时,执行本细则规定。
.
.
.
发展党员公示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 p>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完
善
发
展
党
员< /p>
工
作
,
根
据
杭
电
党
委
[2004]10
号《关 于下发〈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
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p>
发展党员公示制的公示对象,是经所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通过,决定吸收为预
备党员的学生。公示对象在学院党总支审
批之前,由各学生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
7
天。
第三条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 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所在班级、申请入党时间、支部大会讨论时间等。
p>
第四条
公示范围 与方式,学生所在班级或年级范围内,以书面方
式将公示内容予以公布。
第五条
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 和学生可以向学院党支部如实反映
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工作表现
、生活
作风、遵纪守法等情况,学院党总支设立意见箱,公布电话,
指定专人受理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所反映意见。
第六条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出问 题的,公示期满后,学院党总支按
正常顺序进行审批。对反映出的问题,学院党总支将指
派专人
调查核实,并听取公示对象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根据调查情况
讨论是否批准公示对象入党。对借公示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
人的,经查实后,要严
肃处理。
第七条
< p>学院党总支要将公示的结果及时向公示对象反馈,教育公
示对象正确对待公示结果,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虽有错误,
但不影响入党的,
党组织要帮助他们尽 快改正这些缺点和不足。
对经公示发现确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党组织也要与他们谈心,<
/p>
做好引导教育工作,
使其摆脱思想包袱,
进一步加强党性修 养,
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第八条
公示情况和结果,要反映在《入党志愿书》中。
.
.
.
第九条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的 对象,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
任的党支部和个人。
第十条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不 指定联系培养人,不对申请入党人
进行严格审查的,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而由个别人决定
的,或
召开党员大会而不表决的,以及有其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的,所发展的党员一律无效,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
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发展 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全面衡量其是否具备入党
条
件。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入党介绍人要向其解释党的纲领、章
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在支部大会讨论前,要指
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
《入党志愿书》
,
负责地写自己的意见。
在
支部大会上,要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
为预备党员后,
要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和帮助。如果失察失误,
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或让不符合
条件的预备党员按
期转正的,要追究介绍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受党组织指派,
同发展对象进 行谈话,
对公示所反映问题
进行调查核实的有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
失察失误或调查
失实的,要追究其责任。有关人员不遵守保密制度,客观上为
公示对象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条件,或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公
示情况的,要
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追究有关组织 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
除党章和
其他党内规章所列党纪处分种
类外,还可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
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
.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须用钢笔
或水笔书写,落款要注明班级、姓名和日期,
并附上父母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的详
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注意一
定要写工作单位,
而不要写家 庭住址,
如果其家人没有工作单位,
就写
所在村或所在街
道。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开始,
申请人需至少每 p>
3
个月向所在党支部
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思想 汇报也要求用钢笔或水笔书写,
内容主要包括
对党的认识、理论学习、入
党动机,个人总结等内容,要求联系实际。
二、
党支部 对所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建立党建档案,
由其所属各年
级主任担任联
系人,负责考察、谈话,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入党动机端正、
积极主动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
报、德智体
综合表现突出,班级评议优良。
入党积极分子 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并由所在
党支部指定两名联系
人,
联系人中要求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
并且要参
加学院
组织的业余党校培训班,
并结业;
在考入学院前已进行过党校培
< br>训,
并且结业,
经党支部审查确认同意的,
可以不再参加业 余党校培训。
联系人须定期和入党积极分子谈 话,
了解其思想,
指出其需要改进
之处,认真填写《入党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三、确定发展对象
在 所有经过党校培训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
经教育、
考察满一年,
其中入党动机端正、
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
经所在年级评议,
< p>最后提交
其所在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审,
及时发送外调函, p>
外调函一般发送至乡镇、
街道一级党总支,要求加盖党组织章;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重点考察、培养
所在团支部进行组织推荐和团内推优;
.
.
.
所有团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要求至少有
7
-
8
名本团支部同学参
加,由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主持召开并进行会议纪录;
p>
五、党总支预审
联系人须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
思想汇报、
团支部推荐书、
群
众座谈会记录、填写完整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政审材
料等整理完毕后先经所在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提交学院党总支进行预
审。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须由支部和党总支填写预审表;
六、发展党员公示
将 预审通过发展对象通过公开张贴告示、
学院网站公布等形式进行
公示,公
示期限不少于
3
天;
经公示通过的发展对象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并由入党介绍人指
导该同志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
书》
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填写正式表格前须起草
《入党志愿书》
草稿 ,
经党支部修改确定后再认真抄写到正式表格上,
表格填写不能有空白项
目,内容没有的项目就填写“无”
;
八、召开支部大会
上述各项内容均齐备的重点
发展对象由党支部确定时间召开支部
大会,
支部大会须至少有
< p>50%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有效,
并且入党申
请人
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接受新党员支部大会程序为:
1
、党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及会议议程;
< p>
2
、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
人履历和优缺点,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
、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情况和意见;
4
、
与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
< p>(进行大
会讨论
)
5
、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6
、支部负责人宣读大会决议;
7
、入党申请人表态;
.
.
.
8
、列席的积极分子发言;
9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九、填写接收新党员的决议
经支部大会通过后
,
由党支部认真填写支部吸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
的决议,
应扼要写出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的情况,
写清楚应到会
的和实到会
党员的人数,
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
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
的党员数。
并注明不同意的理由,
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
并有支
部书记签名盖章;
十、上级党组织指派谈话
党章规定,
上次党组织至批准申请人入党前,
要派人同他谈话,
作
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十一、党总支审批
主 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应按照党
章规定的
党员标准和
《细则》
规定的程序以及
《入党申请书》
的填写是
否符合要求等;
经党总支审批合格
的申请人即成为预备党员,
入党日期为支部大会
通过之日;
十二、入党宣誓
经党支部审批后的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党支部除
了全体
支部成员外,还要求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程序为:
1
、唱《国际歌》
;
2
、致辞;
3
、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宣誓;
4
、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5
、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十三、预备党员考察教育
在预备期,
预备党员须至少每
3< /p>
个月向
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
其入党介绍人继续担任培养联 系人,
支部要及时
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
工作、
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督促和教育预
备党员按照党员的标准严
格要求自己;
.
.
.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
在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通过
满一年左右,
由本人预先向支部递交转正
申请,转正申请主要包含四方面
内容:
1
、在预备期完成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中 和尽党员义务时的
实际表现;
2
、对党更深一步的认识;
3
、用党员标准衡量自己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4
、
通过总结自我判断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提出按期转为正式党 员的
请求;
十五、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确定时间召开党支
部大会,支部大会须有至少
50
%以上的
正式党员参加才
有效,
并且预备党员必须到会。
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程
序为:
1
、汇报在预备期的各项表现,找出优缺点,表示决心;
2
、
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实际表现,
指出今后努力的方
向,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 br>3
、全体党员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
表示是否同意其转正;
4
、
全体有表决 权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做出关于同意转正或延长
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
资格的决议;
5
、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 愿书》
,支部书记签名盖
章后,报学院总支部审批;
十六、总支部审批
党 总支对支部通过决议的预备党员要在
3
个月内及时进行审批,
要< /p>
严格按照党章的党员标准,
集体讨论,
表决决定,
审批结果,
及时填入
《入党申请书》
,并通知党支 部,党支部则要及时通知到本人;
总支部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即成为正式党员,其党龄从该年算起。
.
.
.
党员突击队工作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维护 校园稳定和安全,
有
效预防、处理学校及学院突发事件,我分院特成立学
生党员突击队。
一、工作职责
1
、维护学校、学院政治、治安稳定,遇到突发事件或接到指令后,
能
第一时间反应,到达现场;
2
、根据现场情况果断处理 及时汇报,有效制止事态扩大;
3
、
平 时观察、
了解校园情况及下沙高教园区这大环境下的学生思
想动态,对可
能发生的不安定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4
、
参加校、
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
掌握必要的应付突发事件的能
< br>力。
5
、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状况、了解学生信息。
二、工作内容
1
、突击队成员 在各自负责的寝室中组织和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及党的有关理论学
习,对联系寝室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
、了解、收集学生的思想动态:
各成员每天需了解所负责班级、寝室的动态,包括(学生
心理障碍、学生晚归、无故
离校、失踪、醉)等各种不安定因
素;及时核对、汇总信息,准确掌握动态且做好工作记
录,报
至组长。每位组长每周将检查情况的工作记录交由负责老师统
一备案。
3
、遇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第一时间 汇报,赶到现场。对可以处
理的,
根据学校的校纪校规,
及时果断作出制止、
平息事态扩大
的决策,
努力将事态< /p>
“化解于基层,
消除于萌芽”
;
不能处理的,
留在事发现场,
及时将事态发展向领导汇报,
保持通讯畅通,< /p>
听
从领导指挥,妥善处置,做好稳定工作。
.
.
.
p>
4
、具备服务意识,针对学生学习生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疑惑,
尽己所能给予帮助,并及时反馈给学院学工办。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职能
一、分团委
书记工作职责:
1
、全面主管团委工作。
2<
/p>
、做好学院团建工作,配合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团内荐优工作。
< br>3
、
做好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和各团支部干部的选拔、考核 和评比工
作。
副书记工作职责:
1
、做好团委与学生会的联系。
2
、参加学生会例会。
3
、对分团委书记负责。
4
、管理学院学生社团并指导其开展各项活动。
组织部工作职责:
1
、收集整理各类团员信息,做好团内年度统计报表。
2
、负责学院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 br>3
、
做好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和各团支部干部的选拔、考核 和评比工
作。
4
、负责做好各 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监督活动执行情况。
5
、负责团费收缴工作。
6<
/p>
、
在党总支领导下配合学院学生党建工作,
做好团内党员发展荐优< /p>
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宣传工作。
2
、负责在各类媒体(校报、校园网等)积极宣传学院的各项活动。
3
、负责学院校园网学生活动新闻发布、学院校内公告管理。
< p>
4
、起草团委各类文件、各类活动计划及总结。
5
、
为学生会开展活动出谋划策,进行必要的调研, p>
形成书面策划方
.
.
.
案。
6
、为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做好宣传策划工作(如海报、横幅、传单的
创意、设计、承制,学院各类刊物,以及校园
网的美术编辑,学
院学生会的形象设计等)
。
7
、发现、接收和培养各类宣传策划人才。
< p>
8
、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为各个部门的工作提供宣传服务。
社会实践部工作职责:
1
、协助学院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
、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方案制作和活动的开展。
3
、策划及开展、负责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材料。
< p>
二、学生会
主席工作职责:
1
、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2
、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3
、做好学生会工作的发展计划。
4
、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体会议。
5
、加强与兄弟学院学生会、上级学生会的交流和沟通。
副主席工作职责:
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
、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3
、必要时代表主席具体负责一项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
、日 常管理工作(包括部门、班级会议的审批登记,办公室使用制
度、值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
。
2
、
财务管理 p>
(包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财物的借还记录和钱物的报
销)<
/p>
。
3
、建立学生会的工作档案,委员个人 工作业绩的记录,起草各类文
件,做好各项计划总结。
4
、负责委员会议、班长会议的通知和记录工作。
学习部工作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