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大教
〔
2009
〕
193
号
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
修订)
< p>》
的通
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
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 p>
?四川大学构建研究型大学本科创新人
才培养体系的方案?
( 川大委
[2007]32
号)
精神,
及我校近年来 推
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经验,学校对
2007
年制定的?四 川大学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 川大教
[2007]110
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p>
附件:
⒈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p>
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
⒉
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
二
○○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印发
免试研究生
实施办法
通知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
○○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印发
2
打字:贾盛庆
校对:冉桂琼
印数:
120
份
附件
1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修订)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
作,
根据 p>
?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学
[2 006]14
号)精神和分配的名额,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p>
学校每年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
(以下简称
“
推免生
”
)
。 p>
为做好这一工作,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1
、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注意加强对推免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p>
2
、在专业学习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其历年的学 习成绩,更
应注重对其科研能力综合测评、
学习能力、
创 新精神及业务专长和
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查。
3
、对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
给予倾斜。
4
、为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和多学科 交叉融合,在尊重学生的学
科兴趣和专业志向的基础上,
学校鼓励向交叉 学科领域推荐免试研
3
究生,实行学生专业选择与导师确定双向制。
5
、对长期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导师,可以在其指导
的
学生中优先选拔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跟随自己继续从事相关课题
研究。
二、推免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 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
向上。
3
、
基础知识扎实,< /p>
在校期间
(四年制前三年,
五年制前四年)
所学必修课程结束时的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但不包括重修合格
者。原则上平均成绩在本
专业排名前
25
%左右(专业学位可适当
放宽)
,
所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
的
p>
3/4
。
4
、学术 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
问题、
解决问题能力 ,
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倾向。<
/p>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 窃他人学术成
果记录。
6
7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
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
优良
(艺术类专业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
4
绩优良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
或全国大学外语
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8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
“
特 长
生
”
),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具体推免实施办法见附 件
2
)。
三、优先推免条件
凡达到推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优先推免:
<
/p>
1
、思想品德表现极其突出,获得学校专门荣誉称号,或所做
贡献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影响范围较大,反映良好。
2
、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强。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
达
90
分(新题型
710
分制的达
639
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
考试成绩达
80< /p>
分(新题型
710
分制的达
568
分 )。
3
、在省级及其以上的大学生各类竞赛和 评优活动中获奖,以
及在校期间曾三次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
、参加有关社会活动获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 p>
者,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5
、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独立工作能力
和
科研能力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6
、参加省级或全国性运动会前两名获奖者(集体项目应为主
力队员)。
< br>
7
、参加省级或全国性文艺比赛前两名获奖者(集体项目应为< /p>
主要人员)。
四、组织与领导
5
1
p>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按教育部
有关规定,另行文
公布),负责全校推免领导工作。
2
、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小组
(要求上报教务处备案)
,
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
考核、
审定、
接受考生咨询、< /p>
申诉及处理等
工作,
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
领导担任,
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 院教授委员会
(教学指导委员
会)
或教学督导专家代表组 成。
同时成立专家考核小组,
专门负责
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小组成员不得少于
5
人。
五、评分要求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
学业成绩、
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成绩 、
专家面试成绩相结合,
确定
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
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65%+
科研能力成绩
×
10%+
社会活动成
绩
×
5%+
专家面试成绩
×
20%< /p>
学业成绩只计算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
=∑
(某门课程成绩
×
课 程学分)/
∑
课程学分
2
、专家面试需突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
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成绩具体记分方法由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
定,向
全校公布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3
、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范围的认定
科研能力及社会活动认定范围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发
明创造、学生
工作与社团活动。具体内容为:
6
(
1
)
科研成 果:
主要指发表在公开刊物、
CSSCI
、
SCI
、
SSCI
、
核心期刊
( 北大版)
上的论文;
主编或参编的著作;
主研
(前 五名)
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
/p>
2
)科研活动:负责或主研(前五名)科研项目。
(
3
)
学科竞赛:
主要指省级及 以上科技、
知识类竞赛奖励
(如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p>
挑战杯竞赛、
数学建模竞赛、
课外科技竞赛、
创业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
p>
4
)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
(
5
)社会活动:包括文艺活动(主要指省级及以上文学、艺
术类竞赛奖励)
、
体育活动
(主要指省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奖 励)
、
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指承担校内学生组织、
社团活动等),
以及校
外公益活动并获校级以上奖励。
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成
绩认定范围,
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具体制定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 /p>
成绩计分方法
(要求:
科研能力成绩计分可以累加,
总分不能超过
10
分;社会活动成绩计分取最高一项成绩,不能 累加,总分不能
超过
5
分),向本院应届毕业生公布并报 教务处备案。
六、推免生工作程序
1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向本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成果
< p>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
政治辅导员
< br>(班主任)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
名,排名前
25
%左右(专业学位可适当放宽)的同学获得专家面
7
试的资格。
3
、
专家考核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
给 出面试成绩。
由推免工作小组,
将学业成绩、
科研能力成 绩与社会活动成绩、
专
家面试成绩相结合,
并以总成绩排 序,
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出
推免生初选名单。
4
、学院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本院和学校教务处网站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对有异议的学生, p>
学院应查明情况,
公布
处理结果,
并报教务处 备案。
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
将取消其
推免生资格并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无异议,
由学院组织初选推免
生填
写
?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
并 p>
将填写好的
?申请表?
和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同时附电子文档)< /p>
报送教务处。
未
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
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
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
写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并办理相关后续
事宜。
七、有关管理事项
1
、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
途退出。
2
、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