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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
2019
年跨校“专升本”录取规则
< br>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川教函〔
2019
〕
129
号)精神,结合今
年专升本考试实际情况,特制定
了
2019
年“专升本”录取规则并由
我校校长办公会通
过。
1
、学校确定
2019
< p>年专升本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得分):文科
类
52
分
(
参加大学语文考试的
)
,艺体 类
47
分,理工科类
44
分(参
< br>加高等数学考试的)
。
2
、各协 议升本学校以
2019
年对口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为基数
(
以教育厅系统核实数据为准
)
,
在控制线上按< /p>
6.62%
确定预录取指标。
3
、各学校根据总指标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严格按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
取
(排名规则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制
定)
。< /p>
4
、各协议升本学校将排名规则和拟录取名单报我校初审 通过,
各学校排名规则自行公示,拟录取名单汇总后统一在我校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 br>批准。
5
、
服兵役退伍参加专升 本的
23
名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按照对口
升入本科专业
50%
(四舍五入)原则审批的指标数,由我校按照对口
< p>升入本科专业统一排名录取;
6
、各学校 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
做好“专升本”各
项工作,确保专升本学生的稳定。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19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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