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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传媒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1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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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柯著)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


和自主性,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 “三自三助”方针,规


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 /p>


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管 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


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 用。


第二章

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


第三条

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


行选聘, 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

1-3

名辅导


员助 理。


第四条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


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 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


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践行“三讲三心”和


“三练三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按照学好“一体两翼”


的要求 ,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

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系负责。


(一)成立选 聘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系负责辅导员工作


的领导负责。


(三)

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如实填写

《四


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


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 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学校和各系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


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公示。


(七)聘任方式。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系将具体


名单上报学生工 作部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


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

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 br>(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


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 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


用;



2


(三)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掌握班级


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


状等,如 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及时


到场参与处理;


(四)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明德教育、


劳动教育、创 业教育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 ,组织开展丰富


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五)完成系党政和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辅导员助理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助理要以身作则, 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发挥


好模范带头作用;


( 二)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了解专业培


养目标,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坚持继承 与创新的工作原则,创


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主动学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论和


方法,不断提 升自己对工作的认识和实际的工作水平;


(四)参加系学生科工作例 会和学院举办的相关培训活


动,认真填写《辅导员助理工作手册》,做好日常工作的记< /p>


录。


第四章

辅导员助理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

辅导员助理的管理培训


(一)各系学 生科负责辅导员助理的日常管理,辅导员


助理接受该系学生科和辅导员老师的指导,各系 学生科和指



3


导老师应认真负责, 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


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二)

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

1

2

次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由学工部和各系组 织实施。


(三)辅导员助理的工作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自


身学业为前提。


第九条

辅导员助理的考核


(一)辅导员助理 每学期期末考核

1

次,各系应对辅导


员助理进行动员,说 明考核的目的、意义和办法等。在考核


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 绩的原则。


(二)辅导员助理要根据本工作条例中有关工作职责的


要求,

认真总结任职以来各方面的表现,

按要求认真填写

《四


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助理考核登记表》。

< p>
(三)各系成立考核小组,由系党政领导、学生科、辅


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


(四)辅导员助理向考核小组述职,主要是对履行辅导


员助理的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


改,限期不改者取消资格。


1.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2.

从事其他与身份不符合的活动,损害学校声誉者。


(六)工作认真、负责,考核结果优秀的辅导员助理,


可以参评 优秀辅导员助理,并对表现优异者授予“优秀辅导


员助理”荣誉称号(不超过

< p>20%

),由学院进行表彰奖励;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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