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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人才培育基金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和培养一批优
秀中
青年科技人才,造就一批能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领域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持续提升我院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竞争力,
特决定从
2013
年起正式实施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人才培育基金”
,经费来源于四川大
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
目标
培
养达到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水平的优秀中青年
人才,进一步强化我院
的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
申报条件及资助名额
1.
< p>热爱祖国,
严谨治学,
学风端正,
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 强烈
的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
积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 /p>
秀中青年教师。
2.
已获博士学位,
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在所从事
的专业技术领域内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
果,具有
获得优青、杰青及长江学者的潜力。
1)
A
类:具有博士学位、男同志年龄
< p>35岁以下(不含
35
岁)
;女
同志年龄
37
岁以下(不含
37
岁)< /p>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
放宽)
,
近< /p>
5
年至少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项目<
/p>
1
项,并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身份发表高水平
SCI
学术论文
3
篇
以上;
b)
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排名第
1
)
1
项以上。
2)
B
类:年龄
42< /p>
岁以下(不含
42
岁)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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