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
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
15
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
< p>学生证进入考场。迟到
15
分钟以上不得入场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
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
禁 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进入考场。
(三)
p>
进入考场前监考老师应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
身份证或学生证与考生本
人是否相符。考试时,发现考场有异常情况或考生作弊时,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并作好考场记录。考试结束时,连同该场考试的“考场记录单”一并交给主考。
(四)考生进入考扬,即按准考证号码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
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不准喧哗吵闹,
不
准吸烟,保持考场安静。
(五)考生在试卷分发后,须核对考
试语种与当场考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
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考生还 须将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及姓名清楚、
正确地填写在
答卷纸密封线内规定的
位置上,切勿填漏。
(六)考试时,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
得有交谈、看书等作弊行为。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七)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水笔或圆珠笔书写;用红笔
、铅笔答题,不予评
分。如遇试题字迹不清,
可举手询问,
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
释或启示。考生必须按规定答题。
(八)考生在考试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离场 时须将试卷、
草稿纸一并交出,
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离场后,不得
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谈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按顺序
收齐全部
试卷、答卷纸后,方可离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
冒名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
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
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作零分处
理。
(十一)在
考试进行时间,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主考、巡视员除外)
,一律不得
进入
考场。并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十二)考生考试中途出现
p>
“
死机
”
不得自行开机,须举手,由监考教师负责重新
启动机器方可续考。
(十三)
因主、客观原因造成上机考试失败的,
须报主考同意安排下一场考试或
延
时考试。
(十四)
系统管理员安装考试软件后,
不得泄题、
不得下载打印、
不得组织练习。
< p>
(十五)
考试机房的钥匙须由安装考试软件的系统管理员一人拥有,
其他教师的
机房钥匙交由考务人员集中保管。
(十六)考试的机房严禁带入非考试用的光盘、盘片,如有违反作零分处理。
< br>(十七)
突发事件如停电或病毒影响考试的,立即报主考研究决定是否延期,同
< p>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