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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
(
设计
)
创新奖的实施办法(试行)
(
2002
年
3
月制定,
2012
年
12
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
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激励本科生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和工程
(生产)实践,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
养,特设立本科生毕业
论文(设计)创新奖,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评奖时间与范围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评审期间进行。评奖范围为全日
制本科生当年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
。
二、基本条件
1
.论文(设计 )在理论、方法或实践等方面有一定创新;
2
.外文文 献翻译、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设计图纸、成绩评审表、有
关附件等文件资
料齐全,所有文档和文本符合行业或专业规范;
3
.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均为优秀;
三、评奖程序
1
.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
推荐表》
2
.学院推荐。 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遴选部分毕业论文
(设计)参加学院公
开示范答辩,根据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确定创新奖推荐名单。学
院推荐的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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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
4
% 。
国家人才培养
基地和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支撑的本科专业推荐数量
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
6
%。
< br>3
.学校评审。遵循“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务处负责对学院
推荐的创新论文(设计)进行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得毕业论文(设计)
创新奖的初评名单。
4
.公示。学校将 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的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
如发现入选论文(设计
)存在剽窃、作假或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或评选工作不符合规
定等问题,可以书面方式
提出异议,教务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