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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校长《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4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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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123-大学123

2020年11月24日发(作者:吕颐浩)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

姓名:

学号:

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

1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

)行为


这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

它包括经济


管理行为、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 /p>


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

如经济决策 行为、


经济命令行为、

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


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 对方完成一定的工


作任务,

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 酬的行为。

提供一定劳务


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 的需求,

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


行为。

过一行为与完成一 定的工作不同的是,

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


的经济效果,后者 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

)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如专利权、

专有技


术、

著作权等。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 p>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


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p>


3

)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有 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

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

但无一定经济价值


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


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


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

)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 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为内容。

在经济法律


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 济义务为内容,

否则不是经济


法律关系。

这种经济权利和 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

体现了经


济性。


2

)经济法 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 关系的产生、

变更,

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

以体现经济


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 /p>


3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 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 别,

但它们又是有


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 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

2017

6

30

日,

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

4

“飞跃”

牌啤酒。


回到家中,

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

还未起身,

其中

1

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


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


血直流 ,其他

3

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

300 0

多元,


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

营养 费。

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


由他负责,

而应由啤酒的 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

经有关部门鉴定:

啤酒爆炸是由


于 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

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

李某向法院


起诉,

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 p>而张某则认为,


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请问:

1

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

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

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 于瓶内啤酒


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

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我国

《产品质量法》


14

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


质量负责。产 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


然,

市啤酒厂生 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危险,

没有达到产

< br>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法》第

41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 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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