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123-大学12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
姓名:
学号:
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
1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
1
)行为
这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
它包括经济
管理行为、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 /p>
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
如经济决策 行为、
经济命令行为、
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
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
对方完成一定的工
作任务,
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 酬的行为。
提供一定劳务
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
的需求,
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
行为。
过一行为与完成一 定的工作不同的是,
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
的经济效果,后者
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
2
)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如专利权、
专有技 p>
术、
著作权等。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 p>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
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p>
(
3
)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有
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
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
但无一定经济价值 p>
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
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
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
1
)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 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为内容。
在经济法律
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
济义务为内容,
否则不是经济
法律关系。
这种经济权利和 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
体现了经
济性。
(
2
)经济法 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
关系的产生、
变更,
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
以体现经济
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 /p>
(
3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 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
别,
但它们又是有
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
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
、
2017
年
6
月
30
日,
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
4
瓶
“飞跃”
牌啤酒。
回到家中,
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
还未起身,
其中
1
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
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
血直流
,其他
3
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
300 0
多元,
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
营养 费。
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
由他负责,
而应由啤酒的 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
经有关部门鉴定:
啤酒爆炸是由
于
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
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
李某向法院 p>
起诉,
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 p>而张某则认为,
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请问:
(
1
)
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
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
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 于瓶内啤酒
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
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我国
《产品质量法》
第
14
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
质量负责。产
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
然,
市啤酒厂生 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危险,
没有达到产
< br>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法》第
41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 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